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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治学视野下的当代中国政治发展

杨光斌 政治学人 2021-04-25


编者按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成立历史政治学研究中心,发展历史政治学这条新的却不陌生的研究路径,获得学界积极回应。作者认为,历史分析是中国政治学人的初心和与生俱来的情怀。那么,什么是历史政治学?在历史政治学视野下,改革前后的中国政治发展是什么样的关系?新中国政治发展与中国历史是什么关系?历史政治学对于自主性中国政治学意味着什么?文章围绕这四个问题来展开论述的。最后文章中认为,历史政治学堪称是为中国政治发展而量身定做的一种研究路径,具有学术与学科的重要意义。编辑部特推此文,以飨读者。

作者简介

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研究领域包括政治学理论与方法、比较政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中国国内政治经济与对外关系。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是对既有政治学理论的重大挑战,基于理性人假设的“政治科学”对中国前途的观察一错再错。基于中国政治史的历史政治学,不但是观察问题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其本身还具有本体论意义。在历史政治学这里,当代中国政治不但是中华文明基因共同体的自然延续,也是新中国70年前后连续统一的政治发展过程。历史政治学堪称是为中国政治发展而量身定做的一种研究路径,作为案例的中国政治发展研究使得历史政治学更有学术价值和学科意义。

如何解释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是中外政治学的重大议程,也是对既有政治学理论的重大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西方一直在以自己的观念乃至研究范式去判断中国的前途,结果都是一错再错。表面上的原因是,西方新闻界和学界奉行“民主——非民主”二分法,认为凡是不符合西式民主的政治道路和政治制度,早晚都会出问题乃至国家失败,必然出现“民主转型”。在这个意义上,“历史终结论”事实上早就存在于西方人心中,只不过福山戳破了这层窗户纸。“阿拉伯之春”演变为“阿拉伯之冬”以及很多国家“民主回潮”的世界政治现实,给予对立性二分法的回应是残酷的,为此有务实的西方学者呼吁“转型范式的终结”,即不能再基于二分法基础上的“民主转型学”去认识世界政治。然而,对于西方学界而言,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他们生存于其中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市场社会就是自利的个人主义的产物,他们不能不以个人主义作为衡量一切政治关系的标准。在此基础上,西方社会科学是建立在“理性人”假设基础之上,这源自霍布斯。在霍布斯看来,国家的最基本成分是人,要认识国家,首先要认识“人性”,理解了人性,然后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人是理性的自利人,这是科学的人性分析,基于理性人假设的“政治科学”由此诞生。


霍布斯的“政治科学”既偏离了西方国家的古典政治学传统,也与很多非西方国家的政治传统无关。如果说理解了“人性”就使得国家学即政治学成为科学,那么奉行科学的人类就不该有那么多非理性的政治灾变。理性人假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以个体为主体的经济生活,但很难解释以群体为行为主体的政治生活,个体的理性之和不等于群体的理性行为,因此才有美国白人对印第安人的事实性种族灭绝,才有选举产生的墨索里尼和希特勒,也才有英国的脱欧公投成功。基于理性人假设的“政治科学”,既不能解释人类经历的如此多的不堪,更不能为人类的未来指点迷津。在国际关系理论中,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假设被认为来自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假设,但现实主义理论家并不接受霍布斯的“理性人”之说。沃尔兹论道,“如果人是完全彻底的理性动物,那么他就会一直按照绝对戒律行事。但他不是。冲突和暴力由人的世俗天性而起。”“蜜蜂和水獭的行为在本能支配下呈现出有规律的模式和可预言的结果。另一方面,纯粹理性世界的公民将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行事。鉴于人类行为不属于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系统规律的人类历史’看来是不可能有的。”


基于理性人假设的政治科学完全抛弃了历史,尤其在二战之后,行为主义政治学、理性选择主义政治学大行其道,“科学化”变本加厉,基于“理性人”假设的各种量化模式研究如今变成了让人看不懂的、与重大现实问题无关的符号游戏,以致政治学研究偏离了政治现实。


在这种大背景下,哈贝马斯追踪溯源。如果说亚里士多德代表的是古典政治观强调的实践的情境性即历史性,霍布斯则是现代政治观的代表,而现代政治观的第一原则就是非历史性,霍布斯“以科学为依据的社会哲学的要求,其目的是一劳永逸地指明正确的国家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条件。它的论断将不依赖于地点、时间和情况而发挥效力,并且可以不考虑历史状况建立永久性的共同体。”哈贝马斯认为,起源于历史的社会哲学却忘却了历史,社会科学起源于古典政治学,但它已经明显地偏离了古典政治学,因此社会科学的发展需要找回历史传统。在哈贝马斯那里,社会科学是历史——理论——实践的“三统一”,而不是简单地回答理论与现实的关系。


历史是中国人的“宗教”,浸染于悠久文明史中的中国人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历史学家,“历史地看问题”是浸透于中国人血液中的思维方式。由此可以说,基于历史政治学视野的政治观与基于“理性人”假设的政治观有很大的不同。那么,什么是历史政治学?在历史政治学视野下,改革前后的中国政治发展是什么样的关系?新中国政治发展与中国历史是什么关系?历史政治学对于自主性中国政治学意味着什么?这些都是本文力图回答的宏大议程。


一、什么是历史政治学

在阐述这个命题之前,首先得回答为什么需要历史政治学。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废除了政治学,但作为三大原理之一的科学社会主义其实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恢复政治学,政治学体系基本上等同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主要讲阶级论、国家论、政府论、政党论、革命论、民族论等。客观地说,这些主题无疑是永恒性的,并不存在过时之说,但内容确实需要与时俱进地发展。在这个空档期,西方政治学尤其是美国政治学,开始大规模地被引进中国。美国政治学是对来自欧洲的政治学的“革命”,在主题上从国家、宪法等“高政治”研究转向社会、利益集团乃至个人等“低政治”研究,在方法论上形成了非历史性的结构功能主义,以此来研究不同文化、不同地区的政治现代化,其非历史特征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70年代,结构功能主义走向式微,这批学者又适时地转向理性选择主义,一种更加非历史的、信仰理性人假设的政治学开始流行。非历史的方法论遇上了“民主化的第三波”,理性的自利的人追求民主化成为必然,因而“转型范式”开始流行。在这种“大势”下,最讲究历史思维的一些研究者似乎也开始不自信起来,把自由主义民主当作“普世价值”去追求。“普世价值”就是无条件的可行性、适用性。


理论和方法论的价值在于其对现实政治的解释力。西方国家内部的危机,尤其是非西方转型国家的危机,都对非历史的现代化理论和民主化理论构成了严峻挑战,自由主义政治学自身也必须寻找新的出路,美国政治学开始呼吁“把历史带回来”,著名历史社会学家查尔斯·梯利的《历史为什么、如何重要》,认为如果不依赖于精细的历史分析,解释性政治科学就很难取得进展,因为每一个重大政治现象都鲜活地存在于历史中,因此政治解释必须以历史为背景。其实,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反抗主流理论即理性选择主义的历史制度主义,认为理性选择理论是一套有制度而无历史的研究路径。与此同时,依靠来自历史的实践智慧和制度自主性而累积起来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显然是西方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所不能回答的,需要新的研究路径去解释中国模式。我们认为,中国历史下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本身也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政治学,中国人不能抱着金饭碗去讨饭。


到底什么是历史政治学?在某种意义上,历史政治学是历史社会学脉络,即一种历史的社会科学。历史社会学是从历史出发去研究政治经济文化即“总体性社会”,从而得出相应的理论发现;或者将既有的理论体系置于历史语境中去运用,从而检验既有理论的真伪。历史社会学是发现理论和检验理论的研究场域。历史政治学与历史社会学有密切联系,但首先毕竟是中国语境下的一种研究路径,因而又有着自己明确的范畴和路径特性。历史社会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研究路径或方法论上,而历史政治学不但具有认识论方法论上的意义,首先具有本体论上的意义。这是在已经存在成熟的、发达的历史社会学的前提下,我们提出历史政治学的根本原因。可喜的是,在中国政治学界,已经有类似历史政治学路径的研究成果,诸如徐勇教授提出的“祖赋人权”概念和历史连续性视角下的农村调查问题。基于历史政治学的研究应该形成学术共同体,这就需要首先弄清楚历史政治学到底是什么。


(一) 作为本体论的历史政治学

历史政治学中的“历史”是本体论性质的。与其他国家的历史相比较,中国历史首先是一种政治史,其中包含政治思想史、政治制度史、王朝史。中国历史中提出的“政治性”,大概是其他国家的历史难以比拟的。那么,作为政治史的中国历史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在著名的日本中国问题专家沟口雄三看来,中国有中国独自的历史现实和历史展开,这体现于漫长的不同时代种种现象的缓慢而连续性变化,所以中国的现代应该从现代、近代、前近代的关联中来把握。这种历史被称为“中国基体论”。


一个奇特现象是,中国是唯一历经5000年而不曾中断的文明体,因此中国文明没有“古文明”之说,而其他古文明要么中断、要么消亡了。那么,支撑连续性制度变迁的“基因”有哪些?在我看来,中华文明的“基因”至少包括:华夏民族、基本不变的汉字、以长江和黄河流域为核心的疆域、国家层面的大一统思想和治国的民本思想、政府层面的官僚制(包括郡县制和科举制)、文化层面的包容性与中庸之道、社会生活的自由与自治以及家庭伦理本位、对外关系上的天下体系,等等。这些“基因”内化于生活在固定疆域内的华夏民族血液中,因而构成了延绵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共同体,从而可以称中国为“中华文明基体”,即由文明基因而构成的一个共同体。所谓文明基体,就是生活在固定疆域的族群,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以恒定的文明信念和生活方式等基因而构成的文明共同体。就政治层面而言,“中华文明基因共同体”的核心要素可以概括为:大一统的国家观、民本思想的政府观、仁爱为本的社会关系以及对外关系上的天下观。


“中华文明基体论”本身就是值得研究的政治学,这是“历史”的政治学意义。那么,政治学研究什么呢?无外乎一个国家的政治价值、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利益选择)。一个国家来自历史文明的基因有强有弱,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必须拥有适合的政治价值、政治制度以及相应的行为方式。就中国政治而言,价值选择、制度设计以及行为方式,无不深深受制于既定的“文明基因共同体”,这一点将在第二部分展开。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政治学”既是过去的政治学,也是当下的政治学。历史政治学区别于历史社会学的根本所在,就在于其本体论性质。


(二) 作为认识论的历史政治学

哈贝马斯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的历史性称为情境论,其实也就是我们中国人常说的条件论。中国人常说的“历史地看问题”,就是看问题发生的条件是什么,这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历史政治学。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三种正宗三种变态以及诸多的“亚政体”,都是基于人口结构、产业变化、阶级构成而分析的,指出在一个城邦是最好的政体在另一个城邦就可能是坏政体。近代之后,随着贸易、技术以及文化交流而推动的世界政治的形成,思想家们关于政治的条件论更加丰富了,比如法国人喜欢的“民情论”,马克思著名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无不延续着亚里士多德的条件论。即使在冷战时期,具有学者气质的民主理论家比如罗伯特·达尔这样深刻地总结道,“我一再指出,一个国家特定的基础条件和背景条件有利于民主的稳定,如果这些条件过于脆弱或完全缺乏,那么民主是不可能存在的,或者说,即使它存在,也是极不稳定的。”这就是中国人说的“水土不服”,“基础条件”相当于现实存在的“土”,“背景条件”相当于历史来源的“水”,因此“水土不服”是在讲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


懂得“水土不服”的道理是中国人的审慎美德,而基于理性人假设的“历史终结论”是一种狂妄的无知,所以才招致无数的政治灾变。


(三) 作为方法论的历史政治学

历史连续性就是作为方法论的历史政治学的要义。历史连续性是一种历史常识即生活常识,但是,这种历史常识是如何形成的呢?需要回答历史连续性形成的内在机理。在历史制度主义学派诞生之后,人们关于历史连续性的认知更加接近历史真相,历史分析更加逻辑化乃至“理论化”,这是因为历史制度主义提供了一些分析因果机制的概念。首先是“时间性”和“关键点”所构成的“时序”概念,在时间性意义上,发生越早的关键性事件,其对后来的制度变迁影响越深远,比如轴心文明时代形成的思想和制度塑造了后来的思想路线和制度轨迹。其次,这是因为越早发生的关键性事件会变成制度安排,通过自我强化,结果是报酬递增,最终形成路径依赖乃至路径锁定。再次,历史连续性不仅存在于渐进的制度变迁中,即使制度突变,诸如革命和改革,也很难剔除“文明基体论”意义上的制度与思想乃至行为方式,这些是被大量的比较历史研究所证实的,也是一种生活常识。


作为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历史政治学,对于从总体上理解中国政治发展的合理性合法性,无疑是一种新的研究路径。不仅如此,历史政治学还能理论化地解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改革前后的历史连续性。


二、作为中华文明基体延续的当代中国政治发展

百年来,中国的政治形态与社会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历史的血脉和基因并未因此而隔断,历次的制度突变依然没有割断中国5000年的文明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讲清楚”,是非常需要深入研究的思想性命题或者重大的政治议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阐释中国特色,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的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他还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对于这些命题和议程,可以从多角度尤其是历史分析的角度去研究和理解。我们认为,历史政治学是一个更恰切的观察视野和研究路径。目前中国所选择的道路与制度、所从事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都是中国文明基体的政治性部分,是中国文明基体的一种自然延续,这鲜明地体现在国家一统、政治价值、政治制度、社会形态与对外关系上。限于主题和篇幅,本文不涉及社会形态和对外关系。


(一)国家一统

文明体系存在于文明载体——文明体系中的核心国家的存在。没有核心国家,文明便会消亡,正如历史上很多古文明的命运一样。也就是说,中华文明基因共同体的命运取决于中国,维持中华文明基因共同体的“以文载道、传道”的文教传统也依靠国家实体而存亡,这个中国实体必须是历史上的大一统或统一的。中国大一统的历史和思想为世界和平提供了经验和样板,池田大作和汤因比如此感叹到,“就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比世界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几亿民众,从政治文化上团结起来。他们显示出这种在政治、文化上统一的本领,具有无与伦比的成功经验。这样的统一正是今天世界的绝对要求……世界统一是避免人类集体自杀之路。在这点上,现在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备的,是两千年来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的中华民族。”世界史告诉我们,一统带来和平,多统带来战争和乱世。


众所周知,晚清之后,大一统曾面临根本性挑战,殖民地半殖民地状态和北洋军阀“城头变换大王旗”,让中国处于四分五裂之中。这事实上意味着,当传统的国家组织者即皇帝制度不再起作用的时候,军阀更担当不起统一这个重担,国家需要新的组织者。在比较政治发展脉络上,先后有英美式的商人集团所组织的国家,有德国-日本式的官僚制所组织的国家,而这两种政治力量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处于缺位状态。这样,政党就适时地成为国家的组织者。但是,国民党事实上是军阀政治的延续,其内部的碎片化状态决定其难堪大任,组织国家的重任历史地落在中国共产党肩上。中国共产党不负使命,领导其具有特殊政治理想的武装集团,在大陆完成了建国和统一大业。相对于早发达国家的“民族国家”即一族一国,中国等后发国家是多民族共同体,组织国家的任务更为艰巨,对组织国家的能力或国家治理能力要求更高。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也很难有一个统一的中国。在这个意义上,21世纪的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维护国家统一问题,没有共产党就很可能是国家的分裂。18党的命运决定了国家的命运,或者国家命运系于党的命运,这就是“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所表述的国家理论内涵。


共产党建立新中国的历程事实上有两种理论意义,一是社会科学脉络上的政党中心主义:英美式道路产生了社会中心主义,德日式道路产生了国家中心主义,俄国-中国式道路自然应该有一个政党中心主义。二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意义上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意味着共产党成为大一统这个道统的传承者。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论新阶段》政治报告中讲到:“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也是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如此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的原因,他不但视察了孔子研究院,还出席并在世界儒学大会上发表讲话,更是多次讲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并把当下中国视为5000年文明史、170年近代史的一个连续体。


(二) 政治价值

任何国家的建立都依靠其特定的政治价值,这种政治价值又被称为“立国价值”。简单地说,我们的立国价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有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价值原则。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刻地体现了包容性原则,既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人自己的一以贯之的价值诉求,也有来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成分,还吸收了人类文明优秀成果。这既体现了中国文化的一如既往的包容性,正如历史上的儒释道合流,也表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然是中国文化与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融合的过程。其中,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很快地扎根中国大地,一个重要的汇合点就是社会主义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通融性,尤其是民本思想。社会主义以“社会”为主义,其实就是以民众为中心;民本思想,就是以民众为本。二者都是以民众、大众为本。


其实,早有国内外先贤从社会主义的视野看待中国的传统政治形态。如果说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故乡在中国,即“道家是世界上第一个自由主义者”,社会主义在中国同样历史悠久,管仲治齐中实行的以人为本和公平无私政策《管子·形势解》,就是最早的社会主义了;流行几千年的“天下之行,大道为公”,也算是最早的朴素社会主义思想。国内外研究者认为,社会主义政策使汉武帝的汉帝国达到最强盛阶段。康有为是近代以来最早最系统研究社会主义的先行者,其弟子哥伦比亚大学博士陈焕章这样说,桑弘羊“使汉武帝在财政上有可能扩大中华帝国。他对国家整体的贡献是巨大和永恒的,他是在如此巨大规模上成功地实践了国家社会主义的第一人。”《世界文明史》作者杜兰认为,社会主义使中国达到鼎盛时代,“武帝为了要解决日益严重的民生经济问题,遂推行经济改革政策,实施社会主义,建立国营制度,以防私人独占山川资源;避免富者越富,贫者越贫。征收盐税,铁酒公卖……凡是私人无法承担的大的公共工程事业,一律由政府来负责……武帝这些经济改革政策,一时收效宏大……中国至此,达于鼎盛时代。”


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以社会主义者自居,并以实现社会主义为目标。正如孙中山所言,“我国固素主张社会主义者……足见我国人民之脑际,久蕴蓄社会主义之精神,宜其进行之速,有一日千里之势也。”24“鄙人对于社会主义,实欢迎其利国福民之神圣,本社会之真理,集种种生产之物产,归为公有,而收其利。实行社会主义之日,即我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我中华民国之国家,一变而为社会主义之国家矣。”同时,孙中山先生还清醒地认识到并警告,“如果我们从中华民国存在之日起就不去考虑如何防止资本主义在最近将来的孽生崛兴,那么等待我们的就是比清朝专制暴政还要酷烈百倍的新专制暴政。”24早期的共产党人以及民国时期的学者也和孙中山一样,都认为中国具有与生俱来的社会主义,并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的残酷性。


这里,孙中山等先贤深刻地体会到,世界上有两个“利维坦”,一个是国家的或者政治权力利维坦,一个是资本利维坦,而且资本利维坦的危害绝不亚于政治利维坦。这是孙中山看到的世界,也是今日世界资本主义政治的真相。因此,如何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依然处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中国的巨大考验,也是对中国模式的巨大考验。如果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而融入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并成为其中的一员,其命运绝对不会好过现有的其他大型发展中国家。


(三) 政治制度

如果说作为立国价值的政治价值事关国家的方向和一个民族的精神状态,体现着政治价值的政治制度就是如何将国家组织起来并去实现政治价值体系的组织原则与组织结构。我们常说的“四大发明”是技术上的或器物层面的,中国最伟大的发明应是最早地建构起来的将人类组织起来的一套官僚制度或者行政管理体制。西方人把民族国家和组织民族国家的官僚制在15~17世纪的出现视为“现代性”的一个重大标志,就此而言,先秦时期的国家、政治、行政具有与生俱来的现代性,不但产生了组织国家的官僚制和郡县制,而且这些制度还以绩效而非血缘关系为基础。在韦伯看来,军队和官僚制是欧洲封建制国家的基础,而中国历史上的国家都是依靠文教传统和作为文教传统载体的官僚制而运转,是价值和制度的高度统一,这是因为中国的士大夫传统。


今天,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是大众的权利,这是共产党人在革命中带进来的新制度。依据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比如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中的纪检制度与监察制度、组织人事制度,都能在“六部”中找到历史的底色和存在的智慧。正如有学者所言,“组织部、纪委是西方政制所没有的,但恰恰是中国政制的要害所在,分别关涉对官员的选拔和监督,也恰恰最根植于中国自己深厚的历史文明传统,继承与转化了历史上的吏部、监察御史制。”


更重要的是,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并非局限于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所讲的那些非人格化、等级化、绩效化等组织性特征,还深深地融入了价值关怀。不但是党的组织,还有行政组织,都把实 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行政工作、行政程序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比如,消灭贫困、实现社会公正,是各级政府的不可推脱的责任;在决策方式上,必须体现法治和民主程序。因此,中国才有公认的“行政民主”之说。正是内化于制度之中的价值关怀,才有一次又一次的行政体制改革,才有改革了40年还在全面深化的改革。如何理解人类政治史上的这一奇特现象?其内生性背景就是中国的士大夫官僚制传统,这一传统就是以民为本的执政理 念。


制度的价值性不但体现在各制度本身,还建构于制度矩阵之中。各级官员在各级党校的培训,不但接受怎么办的知识培训,更多的是接受怎么看的教育,这就是世界观认识论的输入。在这两重意义上,中国官员的价值关怀要远远超出其职责本身所在,往往有着政治秩序乃至世界秩序的关怀。这正体现了作为国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的意义所在,也使得中国政治制度不但是组织性的,更有与时俱进的实践性和价值性。


总之,考察大一统、政治价值和政治制度的属性,人们大概都不会否认,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是中华文明基因共同体的一种自然延续。但是,中国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制度的生命力和合法性又不仅仅来自其历史文明基因,更有适合国情和现实条件的制度创新。我们知道,传统中国政治的最大隐患有两个,一个是组织化程度即国家治理能力问题,一个是代表性不足问题。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最独特之处是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所保障的国家治理能力。在晚清,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制度整合能力问题,偌大一个国家在列强面前不堪一击。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解决了部门与部门、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协调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加强了国家治理能力。当今大国之间的竞争,在根本上是制度之争,而制度竞争力体现在制度整合能力、政策制定能力和政策执行能力等所构成的治理能力上。在这个维度上,中国的比较优势已经显露出来,因此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另外,当代中国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具有代表性与协商性。1949年之前,中国政治的一大问题就是代表性不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地方、民族的代表性,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界别、行业的代表性,“两会”制度事实上解决了“条块关系”。在参政议政方面,协商民主体现在全过程之中。协商民主不是政治协商制度的专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充满了协商性。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所体现出的制度能力、代表性和协商性,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与竞争优势,政治学尚需对此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在比较政治研究上更有价值。


三、中国改革开放前后政治发展的连续性与统一性

如果在长程历史上能够看到当代中国作为文明基因共同体的延续性,那么新中国70年历史的连续性和统一性的脉络更加清晰,连续性线索更加粗壮。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是连续的,统一的。在历史政治学这里,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是连续性的,改革开放前的制度安排是改革开放后制度变迁的基本轨迹和方向,改革开放后的制度变迁也强化了改革开放前30年建立起来的制度结构与基本制度。

(一)宪制结构的稳定性

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和据此制定的“1954年宪法”,从根本上奠定了新中国的宪制,现行的“1982年宪法”基本上是回归“1954年宪法”,但历经5次修改而完善或者强化了1954年宪法的根本条款。中国的宪制有两点很重要,一是国家的性质问题,二是政权的组织原则问题,这两点决定了不管中国如何变化,都是在既定的政治方向和制度矩阵之中。


关于国家的性质即政治学所讲的国体,1954年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现行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显然,基于1982年宪法的现行宪法,在国家性质规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如何捍卫这个国体的条款,即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来落实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那么如何实施社会主义制度呢?这是政体问题。


关于政权的组织原则,1954年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也就是说,从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到人大与政府的关系、再到中央-地方关系,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基于1982年宪法的现行宪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三条第二、三、四款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如何实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国体和政体乃宪制之经纬。从1954年宪法到现行宪法,国体-政体的表述从抽象到更加具体,从而保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政治发展的连续性。在时间节点上,这要归功于1979年邓小平提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于邓小平而言,改革开放是必然的,但怎么改革怎么开放,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具有不确定性;但是,确定的是,改革开放只能在既定的宪制中进行,即“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意味着,能干什么是未知的,不能干什么是明确的,这样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推陈出新。


(二)市场经济的社会基础

在稳定的宪制结构下,改革开放前30年的很多政策或者制度安排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绝不是无本之源,也不可能是“市场”变出的魔法,要知道很多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的市场化程度比中国还高,但治理成就远远低于中国。对此,被称为“经济学的良心”的阿玛蒂亚·森认识最为深刻,他在对印度与中国比较研究中指出,“中国市场的‘魔力’在于先前社会变革的坚实基础,印度不能单单期待那种魔力而不进行社会变革——在教育、医疗保障、土地改革等上,这些改革帮助中国确立了市场功能。”不仅仅限于这些方面,众所周知,新中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建成了现代工业体系,这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制造业发展和制造业大国的形成最为重要的前提。此外,在诸如土地制度与农业政策上、平等化教育上、妇女解放上、健康保健上,改革开放前30年的社会经济政策都是后来的改革开放的红利。


1.土地制度与农业政策。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业发展和依赖土地集体所有制而产生的高速现代化,都与土地制度的改革有直接关系。阿玛蒂亚·森认为,中国农村之所以能进行承包制的改革,与印度相比,是因为“没有土地占有高度不平等带来的社会问题和经济无效率。”城市化进程的土地开放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但如果中国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的世袭制土地制度,很难想象我们以如此快的进程去推动中国的现代化事业。所以说,被一些理论比如新制度经济学所诟病的土地制度改革,恰恰是发展中国家得以现代化的前提,这在韩国、台湾地区都是同样的成功经验,土地改革是东亚总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已经有大量的国际性权威研究。另外,在农业上,仅有土地改革是不够的,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前30年的兴修水利事业,如果没有修建了数以千计的水库,就不能解决靠天收的农业状况。这一点也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所做不到的,也是近几十年来中国粮食丰收的重要保障。


2.教育与妇女解放。

新中国实行的是平等化义务教育,极大地提升了国民素质和全民的文化水平。同时,新中国推行男女平等的妇女解放运动,女童享有男童同样的教育机会。根据人口普查资料,1982年15至19岁年龄组的识字率男性高达96%,女性85%,而同期的印度的数据分别为66%和43%。没有这些,就没有改革开放之后的高素质的劳动力,也没有素质如此之高的众多女性打工者即“打工妹”。高素质的劳动力正是制造业大国的人力资源保障。仅有“人口”就不一定有“人手”,人口变成工厂的人手,需要的是教育和妇女解放。


3.医疗保障事业。

“赤脚医生”和事实上的全民免费医疗,就是中国最成功的全面保健的根本保障。何言成功 1960年,中国每1000新生儿死亡数达到150人,当然低于印度的165人;到1981年,死亡率下降到37人,和韩国持平,此时的印度还是110人。1960年出生时中国人预期寿命47.1岁,到1981年则达到67.7岁,比韩国的66岁还要高,直逼发达国家的成就。中国的卫生事业成就举世瞩目,是发展中国家的样板。这意味着,健康水平并不必然与经济水平呈正比,关键是政府的社会政策关怀度。如果是全民免费的义务教育和妇女解放提供了高素质的劳动力,“赤脚医生”式的卫生事业则为后来的改革开放保障了健康的劳动力。


可以肯定地说,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固然是政策变化的产物,但改革前中国所做的社会建设则为市场经济奠定了基础。因此,阿玛蒂亚·森认为,和印度相比,中国“80年代的发展继续并巩固了中国的领先,但是在改革前印度和中国所处的相对地位就已经决定性地确立了。”“我们认为,特别是改革前中国在教育、保健、土地改革和社会变化方面的成就,对于改革后的成绩做出了极大的积极贡献,使中国不仅保持了高预期寿命和其他相关成就,还为基于市场改革的经济扩展提供了坚定支持。”阿玛蒂亚·森的判断具有深刻的启迪性,正是他最深刻地回答了改革前后的连续性问题。就市场化程度而言,中国并不比印度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更高,但是治理成就为什么如此巨大?市场经济并不存在于空中楼阁,其上有政府体系与政府职能问题,其下有社会结构问题,市场的职能也只能在政府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双重约束下发挥作用。知识和视野约束了人们的判断力,习惯于以市场化的标准而断言一个国家的前景,是知识论上的无知自大。


(三)制度创新延续并加强了宪制结构

中国的基于市场经济的改革是在不变的宪制结构下进行的,改革前的社会政策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决定性红利;反过来,改革开放后的制度变迁也强化着既定的宪制结构,从而使得中国的制度体系更具竞争力。具体而言,围绕根本政治制度而发生的制度创新所形成的权力关系,比如中央-地方关系、国家-社会关系、政府-市场关系,都是民主集中制性质的,从而延续并强化了民主集中制政体,巩固了人民民主的国体。


中国的改革是从地方分权开始的,其中既有行政性分权即下放事权权限,也有经济性分权即改变财产权的归属,还有财政分权即从包干制到分税制的改革。地方分权改革最终形成了被称为经济联邦主义的央地关系,中央和地方共享经济性权力,地方获得更大的经济自主性和治理权力上的自主性。与此同时,传统的政治单一制并没有改变,中央对地方的政治事务尤其是人事保有绝对的领导权。中央-地方关系上的政治单一制和经济联邦主义,体现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同时并没有改变中央作为权力来源的宪制原则,而地方的活力得到充分释放,因此这是典型的宪法规定的中央-地方关系上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地方分权的过程中,经济形态的改变带来社会结构的转型,势必会出现相应的新型社会组织,如何处理国家-社会关系,成为新矛盾新焦点。几十年来的一般情形是,中国对于政治类、民族类、法律类和宗教类的组织,实行严格控制,因为冷战之后的很多国家的“颜色革命”就是从这些类别的社会组织开始的;同时,对于文化类、经济类、环境类等的社会组织,实行事实上的放开搞活,实行登记备案制,让它们自治。自治还体现在作为基层组织的村委会、居委会等自治性社区组织上。基于类别的分类管理,即控制与放开,就是一种事实性民主集中制性质的国家-社会关系,西方政治学理论称之为“国家统合主义”。


从地方分权到市场化取向的经济改革,也根本性地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体化政治-经济关系,但是,国家权力容器中的很多制度安排依然在发挥重要作用,从而形成了被称为“发展型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在中国这个“发展型国家”,从“五年计划”到“十年规划”的产业政策,体现了国家意志、国家方向和国家的制度整合能力,后发国家要跻身发达国家非此不可。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培育了行为主体的利益自主性,各种经济利益集团也在竞相影响决策过程。这样,国家和市场都在发挥着作用,这堪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政府-市场关系中的具体体现。


稳定的宪制结构下所衍生的各种关键性维度上的权力关系,都离不开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因此,作为政体的民主集中制就是中国模式的核心,这也是国家治理能力之根本保障。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的复兴大业,是在1954年宪制结构下发生的,结果是延续并强化了既定的宪制结构。


中国的宪制结构能够包容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种不同的经济形态,我们因此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政治和经济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政治-经济关系的维度能够回答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吗?为什么形成于奴隶制经济时代的美国宪法能够包容各种形态的经济制度——从农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再到金融资本主义?就影响政治的因素而言,首先是人的利益选择导致的政治主体之间的互动,这是经济因素的作用;经济的背后还有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社会结构的背后还有历史文明基因。因此,对于政治的认识不能限于经济的影响和社会的影响,还有深层的文明基因的影响。其实,这些相互影响所形成的分析变量,已经让我们很难回答哪些是政治的,哪些社会经济的。何况,政治权力作为经济权力、文化权力和军事权力的互动的总和与结果,一旦产生,其稳定性、韧性到底到什么程度?也只能通过大历史研究和深度的案例研究去回答,绝不是某种单一的或简单的因素就能回答的政治问题。这大概是留给历史政治学的学术使命。


四、历史政治学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相互意义

具有历史意义和规模意义的中国不应该只是外来理论的试验场,更应该是理论的发源地,形成自主性中国社会科学话语体系。但是,如何达至这一目标,首先需要研究方法和研究路径上的突破,然后才能形成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历史政治学正是为中国政治研究量身定做的概念和研究路径。


(一) 历史政治学之于中国政治研究的意义

中国政治是一个整体性概念,在结构性意义上,至少应该包括:一是中国是如何来的,这是国家建设的议程;二是中国是怎么组织起来的,这是政体学的研究议程;三是中国是怎么运转的,这是政治过程的研究议程。无论在哪个层面上,“历史”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与角度,即每个层面的议程都自带历史性,也只有从历史的角度才能认识这些问题。在国家建设层面,现代中国其实就是中华文明基因共同体的一个延续;在政体学层面,中国政治制度的关键层面比如组织部和监察制度,是历史连续性的一种新表述,发生巨变的新中国70年,也是一种内在的相互强化的制度变迁。即使中国的政治过程研究,比如立法过程、不同层次的决策过程,每一个环节和微观机制都带有历史性。比如关系文化通过路径依赖而形成历史连续性。在对外关系上,从毛泽东时代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改革开放以来“和平与发展”“和平崛起”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无不体现着中国文化的精髓——“和合”以及“天下观”。这些制度变迁中的宏大议程,非历史政治学研究路径不能胜任。


处于结构中的“中国人”是什么样的人性呢?显然,不能简单地用基于个体主义文化下的理性人概念分析中国人的政治行为。无论是过去的家庭伦理本位、“阶级人”还是至今的难以定性的中国人,都不可能等同于个体主义文化下的理性人,中国人的理性必然是集体主义文化下的产物。英国著名政治学家芬纳说:“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希腊以来的西方传统完全不同。事实上,二者是截然相反的。它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与主流的社会价值体系相辅相成,这是自从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政府以后从来没有过的,特别在西方更不曾出现过。因此,中国稳定、持久的社会政治体系与躁动不安的西方相比,后者更依赖于自由行动与个人责任;而前者则依赖于集体,每一个人都要为其他人的错误承担责任。”西方传统体现了人类在法律和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而华夏国家与之相反,一开始就是等级式的人际关系,但是“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所有这些不平等都被导入一个总体上和谐的有机社会。”确实,在这样一个等级构成的社会中,“国”和“家”从来是一体化的。用李泽厚先生的话说,中国文化是相对于西方个人主义文化的“关系主义”,而这种“关系主义”建立在家庭本位之上,国家是家庭的放大版。因此,正如专门研究中国哲学的美国教授郝大伟和安乐哲所言,“在西方传统中,独立自主的个人占据着重要位置。要在中国传统范围内寻找这种西方知识分子推崇的主导思想,将是徒劳的。更重要的是,表述这些思想成分的价值观、行为以及制度同样在中国传统中不存在。”他们还语重心长地指出,“政治与经济同是文化的表述,它们的效能必须与其他的文化价值观一起来评估。而且特别要指出的是,我们认为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和以权利为基础的民主以及自由企业资本主义,都是西方现代性历史发展的具体产物。因此,任何试图将这些东西在各种文化中普遍化的做法都可能是愚不可及的。”“一个明显的含义是,把所有这几件起作用的东西照搬到中国去,就会大大改变中国的特性,实际上会将整个中国社会改造成一个外族历史叙述的终端。”


美国人说的没错。现代性意味着政治形式越来越多的相似性乃至同一性,比如都有政党政治和议会政治,但为什么结果千差万别?社会结构因素肯定是决定性的,处于不同社会结构中的人性以及人的行为方式肯定是不一样的,从而导致相同制度的不同结果。这本身就是基于理性人假设的“政治科学”的失败,对此的替代性解释范式应该是历史政治学。也就是说,历史政治学不仅仅是结构主义的,也是行为主义取向的,研究人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计算,但坚信社会结构的难以替代的解释力。


这一切都是因为历史政治学不仅仅是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还首先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历史政治”构成了中国人不可或缺的一个内在部分。因此,我们才说历史政治学对于中国政治研究有着特殊价值,几乎是一种量身定制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政治学只能用于中国政治研究,在我看来,凡是存在文明体的地方,比如基督教文明地区、伊斯兰文明地区,其政治发展研究都可以用历史政治学。当然,因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连续几千年而未曾中断的大型文明体,“历史”的本体论属性更重。


(二) 中国政治研究之于历史政治学的意义

和任何一套研究范式一样,历史政治学要保有生命力,首先需要建立在特定的案例研究上,以案例研究去证实这一研究范式的解释力。换句话说,国际社会科学研究基本上是案例研究,因而首先都是一种地方化知识,研究者当然首先研究自己熟悉的历史和现实。比如,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政治合法性概念针对其所处的德国历史与德国政治,李普塞特基于美国和英国的政治,把韦伯的合法性概念概括为选举民主,甚至有的连研究路径和研究范式都首先起始于自己熟悉的历史,道格拉斯·诺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国家理论、产权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也是基于欧洲几个国家的历史经验。其实,就研究官僚政治和国家理论而言,在比较历史的意义上,中国案例显然比德国、比英国更有价值,但是研究者并不熟悉中国历史而无从下手,结果中国人接受的都是产生于异域的理论来解释中国,中国成了理论的试验场。


有了社会科学训练并有方法论自觉的中国政治学者,理应运用自己熟悉的历史与现实去赋予适合的方法论和研究路径以生命。革命政治学有其特殊的政治使命和特定的分析价值,基于理性人假设的政治科学其实就是致力于建构个体主义文化的社会,其作用是“转基因”,因此迫切需要将解释中国政治的历史政治学理论化,赋予其研究价值。以中国政治为案例研究,将会发掘历史政治学的无穷力量。在源头上,先秦政治具有与生俱来的世俗化和官僚制的现代性;在流变的脉络上,两千年历史就是初始的关键节点的路径依赖;在变化的意义上,晚清以来的百年巨变依然在历史连续性意义上发生着。没有哪个国家的政治具有如此强大的历史文明基因的作用,这也意味着,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依然是中国历史的。中国历史并不因为外来冲击或所谓的“现代化冲击”而改变其性质,这是中华文明的特性所决定的,即一个连续性的文明共同体,用沟口雄三的话说就是存在一个“中国基体论”,这样就可以理解哈佛大学中国史教授孔飞力(Philip Kuhn)在其著作的最后一句话:中国建制议程的界定所根据的将不是美国的条件,而是中国自己的条件。


如果说历史是中国人的“宗教”,历史分析是中国政治学人的“初心”和与生俱来的情怀,这就决定了历史政治学学术共同体必将形成,历史政治学对于中国自主性政治学话语体系的建设性贡献值得期待,而中国政治发展的深度案例研究也将赋予历史政治学以学术研究、乃至学科建设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欧阳星;一审:王铮;二审:陈鑫

文章来源:《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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