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心国家与世界秩序转型:中国复兴的世界政治意义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社会科学杂志 Author 汪仕凯
作者简介
汪仕凯,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中国在持续复兴和强势崛起中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新中心国家不同于处在守成地位的中心国家。新中心国家是指在世界秩序中承担领导责任、以协商合作的方式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世界大国,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它是对中国与守成大国关系、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关系、中国与现代世界体系关系的系统战略思考以及由此决定的中国国际定位的集中概括。新中心国家是现代世界体系中产生的新国家类型,它改变了由国家实力界定的国际结构,从而推动了等级性国际结构向平等化国际结构的转化,也推动了霸权型世界秩序向协商型世界秩序的转型。中国将自身定位为新中心国家是在等级性的国际结构制约下实现复兴的最佳选择。作为新中心国家,中国的复兴有着重大的世界政治意义:一方面,中国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创造了一种新的国家类型,为世界秩序转型提供了现实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推行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战略,为世界秩序转型提供了动力源泉。新中心国家是推动世界秩序转型和保障协商型世界秩序发展的根本力量所在。
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政治发生了重大变化,集中而言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发达国家相对衰落的趋势日益明显,特别是美国的世界霸权越来越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则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快速发展,尤其是中国的综合国力同美国的差距正在缩小。中国的强势复兴已经明确地展现在世界政治之中,从而使世界政治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形态深入发展。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及其对中国和欧美国家造成的不同影响,更彰显出世界政治变化的深刻之处。
由于中国是一个不同于西方文明、具有超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中国复兴将对世界产生何种影响,就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贺凯和冯惠云认为,“深入地探讨中国与国际秩序的关系,以及研究中国崛起在21世纪对世界政治的动态影响”,是有待国际关系学者研究回答的根本性议题。李巍和罗仪馥则进一步指出,中国的崛起引发了建立在一系列规则、机制和机构竞争基础之上的秩序竞争,并且此种秩序之争既不是冷战时期的“东西”秩序之争,也不是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的“南北”秩序之争,而是对旧秩序进行的建设性的修正和改革。毋庸讳言,中美两个世界大国围绕国际制度进行的博弈已经在多个方面深入展开,事实上这已经成为大国战略竞争的新焦点和新特质,进而言之,中国和美国在综合国力相对变化的基础上进行的竞争,触发了世界秩序的转型。
中国复兴推动世界秩序转型充分说明中国复兴具有重大的世界政治意义。在重申世界大国之间的实力对比以及由此形成的大国关系是世界秩序的基石这一观点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中国复兴的世界政治意义集中体现为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并且推动世界秩序转型。笔者将对新中心国家与世界秩序转型之间的因果联系提供一种解释: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促进了国际结构的变动,因而世界秩序开始了转型;新中心国家不是新世界秩序的支配力量,而是新世界秩序的领导力量,因此新世界秩序不以服务于少数世界大国的国家利益为目标;新世界秩序是由世界各国协商合作、共同发展的平等秩序,故而以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本文的分析将作如下安排:首先,澄清世界秩序的实质;其次,分析新中心国家的形成;再次,通过比较两种世界秩序从而揭示新中心国家与世界秩序转型之间的关系;最后,解释新中心国家为了推动世界秩序转型而采取的战略行动。
一、世界大国与世界秩序
世界秩序长期以来就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命题,同时也是一个极富争议的学术概念,很多重要的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世界秩序进行了界定。在赫德利·布尔看来,所谓世界秩序是指涵盖了国家内部的秩序和国家间的秩序在内的世界政治体系的秩序,和平、福利、正义等价值构成了世界秩序的规范性内涵。亨利·基辛格则认为,“世界秩序反映了一个地区或一种文明对它认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正安排和实力分布的本质所持的理念”,在具体内容上必须包括“一套明确规定了允许采取行动的界限且被各国接受的规则,以及规则受到破坏时强制各方自我克制的一种均势”。布尔对于世界秩序的解释突出了世界秩序的整体性,更多体现了一种规范意义上的世界秩序;而基辛格对于世界秩序的解释则突出了世界秩序的政治性,更多体现了一种经验层面的世界秩序,所以他认为事实上存在多种类型的世界秩序。
世界秩序是关于现代世界体系的整体秩序,具体而言,世界秩序是一种以国家综合实力为基础并且受国家综合实力调控的世界各国互动过程中的持续和稳定的行为模式。世界秩序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世界秩序是关于世界体系的政治秩序,集中概括了世界政治的实际状态,体现了国家之间的关系;其次,世界秩序建立在以国家综合实力为基础而形成的国际结构的基础之上,从根本上讲世界秩序受制于国际结构,是国际结构的产物;最后,世界秩序是对世界政治的整体反映,集中体现了蕴藏在世界各国互动过程之中的具有一致性、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内容。由此可见,以国家综合实力为基础而形成的国际结构是世界秩序的实质,而国际结构无非是对现代世界体系中的中心国家同边缘国家、半边缘国家之间关系的集中概括。
虽然本文对世界秩序的理解借用了现代世界体系、国际结构等概念,但是这些概念与世界秩序在理论逻辑上是相通的。权力(主要是国家实力)、规则和价值规范构成了世界秩序形成和再造的基本维度,权力是度量世界秩序的关键,规则由权力界定的利益来确立,并且依靠权力来实施,而权力与规则根源于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国家间关系,也就是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半边缘国家之间的关系,当这种关系得到了价值规范的支持时就巩固下来成为国际结构。由于现代世界体系在内容上能够容纳权力、规则、价值规范、国家间力量对比、国际结构等要素,而且世界秩序在根源上立足于国家之间的实力,因此世界秩序实际上就是现代世界体系的政治秩序。
现代世界体系是由综合实力不等的现代民族国家构成的,毫无疑问,国家仍然是世界政治中最重要的行动者和世界秩序的塑造者,脱离国家讨论全球治理和国际事务将失去现实性。当今世界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是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恰是在全球化进程中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彼得·埃文斯指出: “东亚国家的成功迫使我们重新思考这样一种理念,即认为可以借助限制国家对经济事务的干预来实现有效参与全球经济的目的。东亚国家的经验表明更广泛的国家干预也许是成功地参与全球市场的最佳手段……东亚国家证明高度的国家性与获得全球经济中的成功之间具有正相关的可能性。”不言而喻,在全球化进程中获得成功的国家,非但没有衰落,反而更为强大了。进而言之,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机制对于现代民族国家的限制、削弱并不是均等的,它们对于中小国家的限制与削弱比较明显,但是对于世界大国来说则不尽然。
世界秩序为大国的发展提供了资源与机会,促进了新兴大国的群体性崛起,从而引发了世界大国之间综合实力的消长,于是进一步造成了国际结构的变动,因此世界秩序的转型就不可避免。徐进从新兴大国“崛起困境”的角度对世界秩序转型的不可避免作过分析:由于新兴大国是在守成大国主导的世界秩序中获得发展的,因此随着新兴大国与守成大国之间实力差距日益缩小,守成大国会利用现行世界秩序赋予它的一切优势对新兴大国的发展进行压制,这就意味着新兴大国要想在现行世界秩序中实现崛起将愈发困难。有鉴于此,新兴大国为了实现崛起,只能对现行世界秩序进行改革。改革现行世界秩序就是指,新兴大国要在崛起过程中开展“改制”和“建制”,从而在不同程度上强化自己的领导权。而且,新兴大国同守成大国的实力差距越小,新兴大国对现行世界秩序的改变力度就越大。
传统大国的衰落与新兴大国的崛起,其实是同一个历史进程的两面,这个历史进程就是世界秩序的转型。我们生活时代的世界秩序是西方发达国家根据自身的核心利益所塑造的,它建立在西方发达国家综合实力的巨大优势的基础之上,现代民族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不平等是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世界秩序的核心特征。世界秩序的转型就是指一种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世界秩序向世界各国共同参与、主要世界大国共同合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的世界秩序演变的过程,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平等是新世界秩序的核心特征。正如当前的世界秩序是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崛起而形成的产物一样,世界秩序的转型和新世界秩序的形成也是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的产物,因此世界秩序始终与世界大国息息相关,世界大国是决定世界秩序转型的根本所在。
世界秩序的转型确实是中国复兴导致的,但是中国复兴同西方世界大国的崛起有着根本差别。因为中国不是作为和西方大国一样的中心国家而复兴的,而是作为超越了欧美中心国家局限的新中心国家而复兴的,新中心国家追求的是不同于西方世界大国主导的世界秩序的新世界秩序。进而言之,发展成为在世界政治中承担领导责任的新中心国家,并且积极推动霸权型世界秩序向协商型世界秩序转型,是中国复兴的世界政治意义所在。中国复兴推动的世界秩序转型的实质是形成国家之间更为平等的关系。习近平在表达世界发展愿景时就指出: “世界的前途命运必须由各国共同掌握。世界各国一律平等,不能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主权原则不仅体现在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内政不容干涉,还应该体现在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应当得到维护,体现在各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实践应当受到尊重。”不难发现,中国作为从第三世界国家中发展起来的新兴大国,对于新世界秩序有着深入的理解。
当前的世界秩序是由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而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所推动的世界秩序转型,会使西方守成大国与新兴大国之间形成冲突。根据约翰·米尔斯海默的分析,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其中每个世界大国都具有强大的用于进攻的军事实力,在无法准确把握其他世界大国的意图的背景下,生存是作为理性行动者的世界大国的首要目的,因此“最大限度地占有世界权力”是世界大国普遍的行为模式。照此逻辑,世界秩序的转型将会是一场新兴大国与西方守成大国之间的战争,而最终结果要么是新兴大国取代西方守成大国从而建立新的世界秩序,要么是西方守成大国打败挑战的新兴大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吸纳新兴大国为主导力量,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旧的世界秩序的再生产。约翰·伊肯伯里就认为新兴大国不可能成功挑战当前的国际结构,最多只可能跻身主导世界秩序的大国行列。
西方主流理论家对于世界秩序转型的理论分析的主要问题在于,将新兴大国同西方守成大国完全等同起来,进而认为世界秩序的转型不过是国际结构主导力量的转移而已。然而,事实上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是完全不同于西方守成大国的国家类型,西方守成大国是中心国家,而中国则是对西方守成大国实现了超越的新中心国家。理查德·哈斯关于“无极时代”的思考和巴里·布赞倡导的“全球无霸权”的观点,提供了界定新兴大国国家类型的有价值的出发点。哈斯认为未来的国际结构不仅是多个力量中心共存,而且每个力量中心也不可能集中所有的力量资源,所以更可能的情形是力量分散,从而形成一个网状的国际结构。布赞则认为,随着美国霸权的消失,不会再出现单一超级大国主导世界秩序的局面,未来的世界秩序是由几个世界大国在对秩序的共同需求、对共同利益的理解以及面临共同威胁时产生的共同命运的基础上协调行动的产物。进而言之,世界大国诚然是世界秩序的基石,但不再是支配性的力量中心,所以世界秩序转型中的世界大国不再是旧的中心国家,而应当是一种新的国家类型即新中心国家。
世界秩序中的国家类型其实就是世界大国根据现代世界体系的经验事实而作出的关于自身地位和作用的战略定位。一方面,国家类型是现代世界体系中的一种结构性位置,例如中心国家、边缘国家、半边缘国家,而新中心国家则是新兴大国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占据的结构性位置。另一方面,国家类型同时是国家关于自身国际地位和国际作用的自我定位,这种自我定位突出体现在国家对于自身所处的结构性位置面临的困境、世界秩序转型等命题的系统战略思考以及战略应对上。这种战略不仅体现了国家实力的重要性,而且体现了政治领导的重要性。作为新国家类型,新中心国家虽然是对新兴大国在现代世界体系中的结构性位置的客观描述,然而更为重要的是新兴大国对于自身国际地位和国际作用的自我定位。因为它集中表达了在面对多种战略选择时,新兴大国对于理想的世界秩序的追求,所以国家类型的核心内容在于一个国家的自主性的战略选择。
对于新兴大国来说,国家对于国际地位和国际作用的自我定位是它们在世界秩序转型过程中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同样也是世界秩序转型能够完成的战略重心。诚如门洪华所言: “在全球化时代,确定本国的国家定位,以国家定位为基础促进国家整合,并在国际社会中以一个完整而确定的身份参与世界事务,成为一个国家维护尊严、完成历史使命的核心议题。”中国作为最重要的新兴大国向国际社会表达了自身的国家定位,具体而言,西方守成大国是旧的世界秩序中占据了支配地位的中心国家,而新兴大国则是致力于构建协商合作和共同发展的新世界秩序的新中心国家。由此可见,世界秩序的转型并非简单的世界权力转移、国际结构主导力量转换,而是世界大国地位和作用的重新构建以及世界秩序性质的深刻变化。
所谓新中心国家就是指在充分认识到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的基础上承担着领导者的责任却放弃了支配者角色的世界大国。新中心国家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具体言之,首先,新中心国家意味着西方守成大国和新兴大国并不是彼此取代的力量中心,相互之间也不存在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西方守成大国将在新兴大国的推动下逐渐转型成为新中心国家;其次,新中心国家并不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配力量,而是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协商合作和共同发展的伙伴,并且新中心国家在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上具有责任;再次,新中心国家是现代世界体系中产生的新国家类型,是现代世界体系的一部分,它将继续依托现代世界体系获得发展,并且以自身的发展积极回馈现代世界体系,推动现代世界体系更新;最后,新中心国家将推动世界秩序转型,在世界大国都演变成为新中心国家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世界秩序将是更为平等的协商型的世界秩序。
二、国际结构和世界秩序的实质
世界秩序是全球层面的政治秩序,它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由西方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根据自身的利益、凭借自身的力量优势而创建出来的。虽然世界秩序是一种政治秩序,但是它的出现和维持并不依赖于一个全球中央政府的存在,起源于16世纪的现代世界体系是世界秩序的基础。现代世界体系首先是以国际劳动分工为基础的世界经济体,但是它也具有自身的政治上层建筑,即由现代民族国家组成的主权国家体系。作为世界政治中现代民族国家之间互动过程的集中概括,世界秩序其实就是现代世界体系的政治上层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现代民族国家根据综合实力的大小组成了等级性的国际结构,这种国际结构构成了世界秩序的实质内容。
现代世界体系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逐渐在西欧形成,并且借助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将全球绝大部分地区囊括进来。显而易见,现代世界体系首先是一个由生产和贸易的跨国网络组成的世界经济体,差别化的国际劳动分工是现代世界体系的基础。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指出,现代世界体系意味着世界上主要的地区在经济上联结成为一个整体,也就是广大的亚非拉地区逐渐融入西欧主导的资本主义进程。他写道: “融入根本上意味着在一个特定地理范围内,至少某些重要的生产过程,变成了构成当时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劳动分工的各种商品链条的组成部分。”现代世界体系在西欧形成之后,由于内部压力的推动,从17世纪开始就不断向外扩张,于是美洲、非洲、亚洲等地区先后融入进来,成为现代世界体系的组成部分。
现代世界体系的形成当然带动了全球整体的发展,但是世界上各个地区在发展上又是非常不平衡的,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生产剩余在各个地区的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欧美国家占据了国际劳动分工的高端位置,因而收获了全球生产剩余的绝大部分,而且由于这种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欧美国家可以进一步巩固它们在国际劳动分工体系中的高端位置,从而持续地将广大的亚非拉地区限制在国际劳动分工的低端,于是造成了亚非拉地区的不发达和对欧美地区的依附。特奥托尼奥·多斯桑托斯认为,所谓依附是指“若干国家的经济受到它们所依从的另一些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扩大的制约。当有些国家能够自主发展而另一些国家只不过反映这种发展时,这些国家和世界贸易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就采取了依附的形式”。依附是生产剩余不平等分配的结果,它反过来将会进一步巩固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机制,因此正如罗伯特·吉尔平所指出的那样,依附的实质性内容是“国际资本主义经济井然有序地运转,使欠发达国家经济畸形和得不到发展”。
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并非全然是国际劳动分工所致,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机制决定的。差别化的国际劳动分工产生了国际贸易,欧美地区成为高端商品的生产地和出口国,而落后地区则是廉价劳动力、生产原料、初级产品的集中地,虽然落后地区通过参与国际劳动分工和国际贸易能够获得出口盈余,但是它们的实际所得远少于它们出口商品的应当所得。安德烈·冈德·弗兰克指出,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使落后地区承受着严重的剥削,因而构成了落后地区在长时间里难以充分发展的根源。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实际上就是欧美地区对广大的亚非拉地区的剥削,它并不能够依靠国际劳动分工体系进行维持,否则会激发亚非拉地区的反抗进而打破国际劳动分工的既定格局,这种剥削之所以得到维持,根本保障就在于,根据国家力量差异而形成的等级性国际结构随着现代世界体系的发展而出现了,并且成为了“世界经济体的政治上层建筑”。
在世界经济体形成的过程中,现代世界体系的政治内容也发展起来,这种政治内容虽然不是全球层面的中央政府,但却是现代世界体系所不可或缺的政治支撑。沃勒斯坦指出,现代世界体系有两个主要构成部分,“一方面,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是以世界范围的劳动分工为基础而建立的,在这种分工中,世界经济体的不同区域(我们名之为中心区域、半边缘区域和边缘区域)被派定承担特定的经济角色,发展出不同的阶级结构,因而使用不同的劳动控制方式,从世界经济体系的运转中获利也就不平等。另一方面,政治行为最初产生于国家结构之内,而这些国家由于它们在世界经济体中的作用不同结构也不同,中心国家中央集权化最甚”。世界经济体与中央集权的国家结构共同组成了现代世界体系,而中央集权的国家结构就是现代民族国家,它是适应世界经济体的形成与扩张而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产生的政治组织形式。
作为世界经济体的政治上层建筑,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与世界经济体的扩张紧密相连,“就像世界经济体随着时间不断扩展一样,世界经济体的政治表现形式——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体系——也是一直扩展的”。虽然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在现代世界体系的早期发展阶段呈现出比较复杂的局面,但是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世界经济体推动着现代国家权力的持续增长,“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看来需要并促进了这一增强中央集权与国内控制的长期过程,至少在中心国家是这样”。如同世界经济体最早形成于西欧一样,西欧地区最先建立了现代民族国家,而且随着广大亚非拉地区融入现代世界体系,现代民族国家也扩散到世界各地从而成为普遍的政治框架。正如沃勒斯坦所言: “向世界经济体的融入,必然意味着政治结构嵌入国际体系之中。这也意味着,这些已经在这些地区存在的国家,或者把它们自己转变为存在于国际体系中的国家;或者被已采取了这种方式的新政治机构取代;或者被国际体系中的其他国家吞并。”世界以现代民族国家的形式嵌入国际体系,实际上反映了现代世界体系的一个基本事实,这就是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竞争将不可避免。
现代民族国家一经形成就成为现代世界体系之中经济竞争的重要支撑,于是现代世界体系反过来也会进一步强化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性。以现代民族国家为单位的国际竞争,促使现代民族国家在现代世界体系中追求财富与权力。“现代国家——位于一种国家间体系中,并受这种国家间体系的制约——的建构是现代世界体系自延长的16世纪开始形成以来的一个组成部分。各国的统治者都专注于以两种方式来增强国家的实力:提高国家的权威,即它在国家边界内做出有效决策的能力;提高它在世界范围内的权力,即将其意愿强加于其他国家和减少相反情况发生可能性的能力。”在世界经济体中占据了优势地位从而成为现代世界体系中的世界大国,多数是最早形成现代民族国家的欧美国家。同样,国际竞争导致的对抗、冲突和战争,也主要发生在欧美国家之间。当然,世界政治中各个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复杂互动过程,始终受到由现代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结构的制约。
肯尼思·华尔兹从系统的排列规则、组成单元的功能以及单元间的能力来界定国际结构。延续华尔兹的思路,我们可以把国际结构界定为根据国家综合实力或者能力的差别而形成的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排列。迄今为止的国际结构都是等级性质的,这就是说,综合实力强大的国家占有了世界权力,从而获得了支配其他国家的能力。等级性的国际结构支撑着现代世界体系,世界经济体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将世界区分为中心地带、边缘地带和半边缘地带,当现代民族国家成为普遍的政治组织形式之后,中心地带、边缘地带和半边缘地带分别转换成为国际结构中的中心国家、边缘国家和半边缘国家,而且中心国家同边缘以及半边缘国家之间的实力差距越来越大,中心国家支配边缘以及半边缘国家的结构也形成了。等级性的国际结构的实质内容就是中心国家对于边缘国家、半边缘国家的支配,这种支配也是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机制和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机制的政治保障。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何现代世界体系在扩张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政治内容,为何等级性的国际结构催生了现代民族国家并且强化了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性,以及为何需要等级性的国际结构作为世界经济体的政治上层建筑。
当现代世界体系从经济上将世界各地融合成为一个国际劳动分工体系时,由等级性的国际结构支撑起来的“全球性的权力等级制度”也随之形成了,也就是说,作为全球层面政治秩序的世界秩序形成了。国际结构是世界秩序的实质,国际结构的性质决定了世界秩序的性质,等级性的国际结构决定了不平等的世界秩序。因为国际结构是现代世界体系之中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半边缘国家之间的政治支配和经济剥削关系的集中体现,具体而言,国际结构为世界政治中的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互动过程提供了约束框架、激励动机与实践机制。
首先,就约束框架而言,世界秩序必须以现代民族国家作为构建基础。综合实力强大的国家主导着世界公共事务的解决,也支配着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互动过程,而且世界大国的力量优势构成了世界秩序的基本支撑。一般而言,世界大国都是国际结构中的中心国家,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半边缘国家之间的不平等是世界秩序的基本约束框架,可以说中心国家界定了世界秩序,“西方是世界秩序的重心”。当欧洲垄断了国际结构中的中心国家位置时,“欧洲诠释了世界秩序的内涵,并决定了这一概念的实施”。当美国崛起取代了欧洲传统大国的地位,成为国际结构中最为强大的中心国家和世界霸主时,美国的利益就成为解释世界秩序的核心元素,对美国利益的服从是成为美国伙伴的前提,而对美国利益的抵制就构成了对世界秩序的挑战,因此美国主导的世界秩序实际上就是美国对世界的统治。
其次,就激励动机而言,国际结构划定了全球利益分配的基本格局。国家的综合实力是现代民族国家在全球利益分配中所获份额的基础,国家之间综合实力的对比同全球利益分配的格局是基本一致的。既然生产剩余的全球分配是以国家综合实力为基础的,那么现代民族国家为了获得利益分配中的更大份额,就势必会对世界权力进行争夺。占据了中心国家位置的世界大国要竭力维护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机制,并且为了能够维护不等价交换机制,世界大国必须努力增强自身在国际事务中的权力,巩固自身在国际结构中的中心国家位置。其他国家特别是新出现的世界大国,为了打破不等价交换机制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份额,也必然努力追求世界权力以跻身中心国家的行列,于是导致了国际结构的变动和世界秩序的调整。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秩序向以美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的变化,就是国际结构调整的结果。
最后,从实践机制来看,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机制和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机制构成了世界秩序的基本关节。其实,无论是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机制,还是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机制,都不具有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保持正当性的能力,如果不是由于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机制和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机制保障了中心国家的利益,那它们早就在世界大国的激烈竞争和暴力对抗中瓦解了。所以,实际上是国际结构的等级性质要求世界秩序采取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机制和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机制,并且中心国家也坚决使用自身具有的力量优势捍卫这两种机制。基思·格里芬的经济史分析就得出如是结论,西方国家之所以利用军事优势进行扩张以获得支配地位,就是为了同东方国家进行有利于自己的不平等的贸易。当然,国际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机制与生产剩余的不平等分配机制都将增强中心国家的力量,从而巩固国际结构的等级性质。
三、中国复兴和新中心国家
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强势复兴,毫无疑问将对国际结构和世界秩序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中国复兴的影响在性质上究竟如何,则取决于中国在世界秩序中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国家。当中国被西方国家强制性地纳入现代世界体系之中时,中国是作为半边缘国家而存在的,如今综合实力已经获得巨大发展的中国自然已经不再是半边缘国家,但是中国也不是如同欧美国家那样的支配和剥削亚非拉国家的中心国家,而是依托现代世界体系发展起来的新中心国家。中国复兴的历史进程,可以概括为从半边缘国家到新中心国家。新中心国家拒绝了中心国家的支配和剥削地位,但是继承了领导世界和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责任。领导世界各国协商合作,带动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是新中心国家的本质内涵。进而言之,推动共同参与、协商合作的平等化的国际结构的形成,促进包容性和共享性的世界秩序的构建,是中国复兴的世界政治意义。
沃勒斯坦在阐述现代世界体系时,根据特定地区在世界经济体中的地位将全球划分为中心地区、边缘地区和半边缘地区。中心地区是在世界经济体中占据优势的地区,中心地区的现代民族国家最先获得了发展,并且为巩固它们在世界经济体中的优势地位提供了保障。沃勒斯坦写道: “在这类国家中,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机器的创立,总是伴随着一种民族文化,这一现象一般被称为一体化,既可以作为保护在世界体系内已出现的差别情况的机制,又可以为维持这些悬殊的差别情况作一种观念形态上的掩饰和辩护。”边缘地区最初只是根本不存在国家或者国家自立程度很弱的殖民地,它们在世界经济体中处于被压迫和被剥削的地位。半边缘地区则处在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之间,它们或是在融入现代世界体系之前经济就较为繁荣的文明古国,或是最早融入现代世界体系的边缘地区经过发展后实现了地位上升的东欧地区和拉美地区。
从现代世界体系的理论逻辑来看,虽然由现代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体系是现代世界体系的政治上层建筑,但是国际体系最初只在中心地区形成,因为只有中心地区形成了现代民族国家。只有当现代民族国家在世界各地普遍建立起来之后,边缘地区和半边缘地区才以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框架组织起来,分别成为边缘国家和半边缘国家,于是边缘国家和半边缘国家才作为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国家类型而出现。中心国家、边缘国家以及半边缘国家,都是同它们自身在世界经济体中的地位相对应的,世界经济体中的位置是决定它们在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国家类型的根本因素。由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家间竞争的加剧,不仅国家在世界经济体中的位置会发生变化,而且世界经济体中还产生了新的位置,这就是具备同中心国家一样强大的综合实力的新中心国家,中国就是最为典型和最有代表性的新中心国家。
新中心国家是现代世界体系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新的国家类型,它集中体现了中国对于自身国际地位、国际作用、国际挑战的系统思考和战略应对。所谓新中心国家就是指在强大的综合实力基础上获得了全球影响力,能够担负起领导世界的责任,并且努力通过协商合作推动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世界大国。新中心国家其实就是在超越中心国家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国家类型,它虽然延续了中心国家承担的领导世界、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职能,但是否定了中心国家在现代世界体系中进行政治支配和经济剥削的正当性,因此新中心国家将全球公共利益作为自身领导地位的正当性基础。新中心国家承担着世界领导者角色和全球公共产品提供者角色,是以兼顾国家利益与全球公共利益、统筹本国发展与世界发展两个大局作为根本出发点的,因此新中心国家将保障世界各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共同参与,推进主要国家在国际冲突中的协商合作,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和平,实现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视为核心目标。可以说,新中心国家代表着国际结构的变革方向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
本文对新中心国家的理论思考同中国政府进入新时代以来关于中国国际地位、新型大国关系、中国与世界关系的系统思考是一致的。习近平指出: “中国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推进大国协调和合作,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按照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与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周边国家关系,秉持正确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将以自己的发展推动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中国将坚定地担负起世界和平建设者、全球发展贡献者、国际秩序维护者的责任。
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是多重因素交叉作用的历史进程的结果,经过长年的持续发展最终积累起强大的综合实力诚然是中国成为新中心国家的基础,然而国家的发展逻辑、历史传统、政治体制、国际结构的性质、国际合作的程度、战略选择则是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而且战略选择在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的过程中发挥了最为关键的作用。
第一,中国的发展逻辑以自主、合作、竞争为基本内容,同中心国家采取的支配和剥削其他国家的发展逻辑有着本质差别。弗兰克认为,直到19世纪中叶,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并占据着世界经济中心的位置,“欧洲只是在得到了美洲的黄金之后才得以加入以中国为中心的全球贸易体系”。中国融入现代世界体系之后成为遭受剥削的半边缘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走上了以重点发展重工业、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内容的赶超型发展道路,这是20世纪中叶以来大凡试图实现国家快速发展的国家都采取的发展战略。在经过三十年发展从而获得了自主发展的工业基础的前提下,中国启动改革开放以重新融入现代世界体系,坚持赶超型发展战略的同时实施出口导向发展战略,凭借资源禀赋优势吸引外来的资本、技术和经验,进而借助国际合作和竞争加快国家发展。因此,注重发展的阶段性,在获得了工业发展基础之后充分利用国际合作与竞争,是中国得以快速发展的秘密所在。
第二,中国是延续了五千年的文明,形成了不同于西方世界的历史传统。深厚的宗教传统为西方文明提供了冲突基因,而现代民族国家既是冲突逻辑的结果又是冲突逻辑的强化因素。中国有着强大的世俗传统,道并行而不悖、万物并生而不相害的和谐传统绵延不绝,孕育了历久弥新的天下观念。赵汀阳指出,和西方民族国家思考世界问题总是以国家利益为准不同,中国的天下观念“强调的是,存在着某些世界公共利益,这些公共利益的力量达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程度以至于没有一个国家愿意破坏这些利益”。天下观念实际上是一种注重世界整体性、统一性、和谐性的历史传统,因此中国在思考世界时总是注重“大局的发展”,努力“确定总的原则,进而分析它的走向”,而并不急于彻底解决问题。换言之,中国的历史传统使得其在成为世界大国时,将会注重各国共同发展和全球合作的大局。
第三,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体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体制是将中国的政治大一统与西方的现代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政治体制,为了能够在现代民族国家成为普遍的政治组织形式的时代背景下,将五千年文明古国完整地带入现代政治轨道,就必须重建能够同现代民族国家相契合的政治大一统,而能够实现这种结合的政治体制只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体制。人民民主体制的核心就在于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广大群众凝聚成为人民整体力量,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支持国家发展的强大基础,这就意味着中国政治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原则是团结和协商。中国政治体制有别于西方政治体制的特殊性,一方面会导致中心国家对于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的中国的疑虑,这种疑虑蕴藏的大国冲突的前景,促使中国拒绝成为中心国家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则为国际冲突的解决和世界大国的和平共处提供了新的经验,从而促使中国发展成为努力团结世界各国,以协商解决冲突、实现共同发展的新中心国家。
第四,等级性的国际结构构成了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的约束条件与诱导因素。国际结构的等级性质是指西方守成大国对于世界的支配和剥削,中国的强势崛起自然会同守成的中心国家发生利益矛盾。米尔斯海默就坚持认为,中国的强势崛起将不可避免使中美两国之间形成激烈的竞争和对抗,最终将会以战争的方式重塑国际结构。中国综合实力的快速发展导致世界大国之间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其实就是等级性的国际结构施加给中国的崛起困境,为了能够摆脱崛起困境,中国必须超然于等级性的国际结构所设定的国际政治逻辑而另辟蹊径。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指出,中国要“推进大国协调和合作,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和平与合作的国际社会是中国能够最终崛起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所以中国必须选择成为致力于协商合作和共同发展的新中心国家。
第五,国际合作的程度为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奠定了现实基础。国际社会早已经是一个由复杂的网络紧密联系起来的相互依赖的世界,国际机制在国际关系的各个领域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国际机制就是指“一系列围绕行为体的预期所汇聚到一个既定国际关系领域而形成的隐含的明确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国际机制使得国际合作深入发展,也使得各个国家的发展都越来越依赖于国际合作。中国虽然不是当前主要国际机制的创建者,但是中国的发展受惠于国际机制,并且中国的崛起也必须以更丰富和有效的国际机制为条件。罗伯特·基欧汉认为: “国际机制的形成取决于共同的或者相互补充的利益的存在,这些利益要能被政治行为者所意识到,从而使共同的生产联合收益的行动是理性的。”国际机制创造的国际合作与共同利益恰是新中心国家的现实基础,同时新中心国家也要构建新的国际机制以推进国际合作和共同发展,因此中国作为新中心国家存在的重要任务就是创新和维护国际机制。
第六,战略选择是推动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的关键。虽然国家的发展逻辑、历史传统、政治体制、国际结构的性质、国际合作的程度,既构成了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的客观基础,又构成了中国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的制约因素,但是中国仍然存在发展成为中心国家的可能性,因此战略选择才是在中国复兴历史进程的关键时期最终决定中国能否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的关键。伊肯伯里分析过中国发展成为中心国家的前景,中国将在同守成的中心国家发生激烈冲突之后被接纳为中心国家集团的成员。但是,作为新兴大国的中国,对于可能同守成的中心国家发生的冲突及其代价有着清醒的认识,同时对于中心国家支配的等级性国际结构有着深刻的体验,因此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才是中国的战略选择。所谓战略选择,其核心要义就是中国在发展成为新中心国家的过程中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不仅集中体现了作为新中心国家的中国对于自身国际地位、国际作用的合理定位,而且集中体现了中国对于理想的世界秩序的追求。
总而言之,中国崛起不只是中国自身的民族复兴,而且具有重大的世界政治意义。中国的崛起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形成了一种新的国家类型即新中心国家,作为新中心国家的中国,不是谋求如同守成的中心国家一样的支配和剥削地位,而是致力于世界各国之间的协商合作与共同发展。新中心国家否定了等级性的国际结构的正当性,但是极力避免以大国战争的方式重新塑造国际结构,而是将维护世界和平作为战略目标,同时以促进世界各国参与、加强大国协商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来推动平等化的国际结构的形成。因此,新中心国家将推动世界秩序的转型。
四、中心国家、新中心国家和世界秩序
中心国家与新中心国家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世界秩序。国际结构是世界秩序的实质内容,国际结构的性质决定了世界秩序的性质,国际结构的变动将导致世界秩序的调整,而国际结构性质的变化将导致世界秩序性质的变化。中心国家与新中心国家分别是现代世界体系中两种性质不同的国家类型,因而建构了不同性质的国际结构。中心国家存在于等级性的国际结构之中,故而代表着霸权型的世界秩序;而新中心国家则要求建立平等化的国际结构,因而代表着协商型的世界秩序。
(一)中心国家与霸权型世界秩序
霸权型世界秩序是中心国家构建的,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演变过程中,中心国家在支配集团内部的主次位置虽然发生过变动,但是它们共同支配和剥削世界的特性没有发生改变,因此当美国取得了霸权之后世界秩序就可以叫做美国的世界秩序。伊肯伯里以自由主义霸权秩序来概括我们生活时代的世界秩序,他认为自由主义霸权秩序的核心是“建立在美国的力量优势地位和自由主义原则基础上的等级秩序,美国在秩序的规则和稳定的提供方面扮演了主要角色。同时美国也是占据了支配地位的国家,虽然它的力量优势被一系列的规则、机制和互惠进程所调和”。不言而喻,霸权型世界秩序就是以霸权进行世界治理。陈志敏指出,霸权治理“以个别大国为核心,凭借其压倒性力量优势来实现对世界的主导”,一定范围内的福利、有限的正义、脆弱的和平、失败的国家、广泛的国际不公正同时共存是它的常态。
具体而言,霸权型世界秩序具有以下内容:首先,为了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以及其他中心国家的利益,美国提供了能够惠及弱小国家的全球公共产品,从而为霸权型世界秩序提供了合法性。中心国家的力量优势以及以此为基础建立的等级性国际结构是霸权型世界秩序的实质,但是全球公共产品也是霸权型世界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中心国家不提供全球公共产品,那么中心国家自身的利益就难以得到保障,霸权型世界秩序也不可能延续几个世纪之久,因此可以说全球公共产品是中心国家维持支配和剥削地位的必要成本。中心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国际安全保障、维持世界经济体的开放与稳定、创建国际交往的机制与规则”。全球公共产品的存在为全世界提供了福利,使得中心国家依靠力量优势建立的刚性的世界秩序变得软化和有韧性,于是中心国家便假定霸权型世界秩序是“仁慈的、自愿的、合作的和合法的”。其实,全球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角色并不会改变中心国家的支配和剥削地位。
其次,中心国家在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同时是将弱小国家的忠诚和服从作为回报考虑在内的,一旦弱小国家享用了全球公共产品却不服从中心国家的支配,那么中心国家将动用包括国际机构在内的资源胁迫不服从的国家。因此全球公共产品绝不是合法的或者善意的,“它们基本上代表的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和一种操纵形式”。历史经验清楚地表明,中心国家一方面借助全球公共产品来建构世界秩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采取行动破坏全球公共产品所能取得的效果。阿米塔·阿查亚指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中心国家对非殖民化的漠视甚至反对,对符合自身利益的独裁政权的支持,对不服从中心国家的弱小国家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军事干预,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多边主义的选择性支持和反对,在阻止和管理第三世界的冲突时所采取的无效行动,都使霸权型世界秩序背上了损害其合法性的历史包袱。由此可见,中心国家提供的全球公共产品,对于世界秩序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它的普惠性与公共性则是值得怀疑的。
再次,霸权型世界秩序的全球公共产品的偏狭特点是同中心国家对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地位判断一脉相承的。中心国家在等级性国际结构中占据了支配和剥削的地位,那么被排除在中心国家集团之外的边缘国家和半边缘国家自然处在被支配和被剥削的地位,这就意味着边缘国家和半边缘国家不可能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利益。克里斯托弗·赫姆和彼得·卡赞斯坦对于多边主义的分析就彰显了霸权型世界秩序的等级性质,他们发现真正的多边主义建立在集体认同的基础上,美国认同西欧国家的中心国家地位,故而“可以将多边机构提供的额外权力托付给它们”,但是美国“不相信东南亚国家也可以被赋予多边机构提供的更大的权力,也不觉得这些国家配得上这样的多边机构”。
复次,中心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对非中心国家的歧视性安排,表明霸权型世界秩序具有过于高估自身重要性的倾向,以至于认为当前的世界秩序不可代替。中心国家相信,美国在世界上的相对衰落已经导致了严重的问题,如“不安全的海洋通道、贫困化的贸易伙伴、过高的石油价格、地区性冲突的蔓延”。如果美国支配的霸权型世界秩序从整体上瓦解了,那么国际合作和冲突管理将不再有领导力量,世界大国之间的互信则会崩溃以致重燃战火,全球于是进入严重的无序状态。因此,巩固霸权型世界秩序仍然是最现实的选择。约瑟夫·奈认为: “美国世纪还没有结束,我们指的是美国在军事、经济和软实力资源方面的主导地位,这使得美国处在一个异乎寻常的时期——位于全球均势运作和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中心。”奈对于“美国世纪”的判断,是对霸权型世界秩序必须延续的强烈希望。
最后,霸权型世界秩序是由中心国家支配的,因此它们将竭力维持由数量有限的中心国家组成的有限联盟。只要中心国家的联盟足以实现它们对于世界的支配,就不会存在扩大中心国家联盟的规模的可能性,因此霸权型世界秩序很难容忍新的中心国家产生。如果现代世界体系中产生了新的中心国家,其实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对于霸权型世界秩序是持否定态度的,如果这个国家对霸权型世界秩序是忠诚和服从的,那么等级性国际结构的限制作用就不可能让这个国家发展壮大起来。因此,中心国家,尤其是从事着霸权治理的美国,习惯于将来自非西方世界的大国看作威胁,任何新兴大国综合国力的快速发展都被视为对霸权型世界秩序的挑战。中心国家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必然要联合起来压制新兴大国,所以霸权型世界秩序在过去几个世纪里总是会引发大国战争,战争的结果也只是导致霸权易主和中心国家集团的变动,但不能推动霸权型世界秩序的转型。
(二)新中心国家与协商型世界秩序
协商型世界秩序是霸权型世界秩序转型的结果,它的实质内容是平等化的国际结构。平等化的国际结构是由新中心国家建构的,它排除了世界大国凭借力量优势而制造的支配和剥削地位,但是强化了世界大国领导国际社会和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责任。平等化的国际结构决定了世界秩序必须建立在世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并且要以维护和增进世界公共利益作为基本目标,因此世界各国无论大小强弱都是世界政治中的平等参与者,作为新中心国家的世界大国只能在世界各国共同参与的前提下致力于协商合作,不断推动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可以说,协商型世界秩序是没有世界霸权但有世界领导者的合作发展秩序。
具体而言,协商型世界秩序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世界公共利益是协商型世界秩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协商型世界秩序在性质上区别于霸权型世界秩序的关键所在。世界公共利益就其内容来看主要就是和平与发展,而要维护和平与实现发展就必须存在全球公共产品。全球公共产品应该由具有广泛参与性的国际组织立足于世界公共利益来提供,国际组织提供全球公共产品所需要的成本由世界各国依据力量大小共同承担,但是世界各国在分享全球公共产品时应当具备平等的权利,弱小国家对于全球公共产品的享用除了遵守国际组织制定的一致性的规则以外,并不承担对任何世界大国履行忠诚和服从的成本。新中心国家在提供全球公共产品方面的责任,必须纳入国际组织的框架中进行,国际组织才是世界公共利益的定义者和代表者。
其次,协商型世界秩序是一种政治秩序,参与、协商、合作是世界政治过程的核心环节。参与、协商、合作是对霸权型世界秩序中的支配和剥削的代替,它们构成了协商型世界秩序下的世界各国的基本行动。世界各国平等参与的国际结构才是平等化的国际结构,共同参与的目标是能够实现广泛的合作,但是世界各国平等参与和广泛合作确实存在困难,因此世界大国之间的协商就显得十分重要。协商就是在了解他国利益的基础上重新界定自己的利益,借助政策协调致力于长远利益和世界公共利益,因此协商其实就是“移情性相互依赖”。世界大国之间的协商要在共同参与的基础上进行,通过世界大国之间的合作促进世界各国之间的广泛合作,当然这里的世界大国就是新中心国家,可以说协商构成了共同参与和广泛合作的中介联结机制,其中新中心国家之间的协商对于协商型世界秩序来说至关重要。
再次,新中心国家在协商型世界秩序中必须担负领导责任。布赞认为未来世界秩序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全球主义”,毫无疑问,协商型世界秩序也是“去中心化的全球主义”。新中心国家这样一种国家类型就明确地表达了去中心化的内涵,但是这里的“中心”是指旧的中心国家以及由其产生的支配和剥削,所以“去中心化”并不等于否定世界大国的领导责任,而是更加强调作为新中心国家的世界大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领导责任。新中心国家的崛起是推动霸权型世界秩序向协商型世界秩序转型的根本动力,而新中心国家以合作的方式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则是协商型世界秩序能够最终建立和持续发展的基本支撑。其实,当中国将自己定位为新中心国家时,也从自身的角度将守成的中心国家定位为潜在的新中心国家。这就是说,新兴大国与西方守成大国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改变,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关系不是一些西方学者认为的“相互取代关系”,单个世界大国已经不能独立领导世界,领导世界的责任要由包括新兴大国和西方守成大国在内的新中心国家共同承担。
复次,协商型世界秩序的发展同全球治理的改善密切相连。世界各国共同参与、民主协商、广泛合作的世界政治过程就是全球治理,因此全球治理的改善将带动协商型世界秩序的发展。霸权型世界秩序意味着低水平的全球治理,相对衰落的美国,既不能适应世界多极化的现实,又不能应对安全性质的变化。秦亚青就认为当前的全球治理,不仅治理规则滞后,而且治理观念也滞后,因此全球治理处在失灵状态。但是高水平的全球治理是协商型世界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或者说协商型世界秩序就是要矫正全球治理失灵。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民主协商、广泛合作,新中心国家对于国际事务领导责任的共同承担,以及世界公共利益目标的设定,将从根本上重新塑造全球治理的框架与过程,全球治理水平的持续改善也就得到了保障,而全球治理水平的提高将进一步促进协商型世界秩序的深入发展。
最后,国际组织是协商型世界秩序的制度中轴。新中心国家建构的平等化的国际结构虽然构成了协商型世界秩序的实质内容,但是平等化的国际结构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国际制度层面,也就是要通过以联合国为主体的国际组织巩固下来。联合国在霸权型世界秩序中比较弱势,没有发挥出作为全球治理基本主体的作用,其他国际组织也受到霸权国家的操纵。协商型世界秩序则必须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民主协商、广泛合作必须依托联合国进行,世界公共利益必须由联合国界定和代表,新中心国家的领导责任也必须通过联合国实现,可以说联合国是进行协商型世界秩序再生产的主要国际机构。当然,为了更好地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必须对现有的国际组织进行改革,包括对联合国安理会进行改革,同时也需要创建新的能够配合联合国有效发挥作用的国际组织。因此,协商型世界秩序也可以称之为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组织构建的世界秩序。
五、新中心国家和世界秩序转型
世界秩序由霸权型向协商型转型,不只表达了一种将协商型世界秩序设定为远景目标的含义,而且表明了世界秩序转型是一个具备现实基础和发展动力的动态过程。世界秩序转型是由作为新中心国家的中国的强势复兴引发的,因此中国的复兴进程构成了世界秩序转型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动力。中国复兴一方面以强大的综合实力改变了守成的中心国家支配的等级性国际结构,这是世界秩序转型的现实基础;另一方面形成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战略,这是协商型世界秩序能够不断生长的动力源泉。如果说协商型世界秩序是新中心国家对于未来世界秩序的主张,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新中心国家对于未来国际社会的主张。新中心国家构建协商型世界秩序的过程,其实就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这是同一个世界历史过程的两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就是协商型世界秩序,新中心国家通过推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战略来构造协商型世界秩序。
新中心国家是现代世界体系中新的国家类型,没有新中心国家就不会有世界秩序的转型,更谈不上协商型世界秩序的生长。新中心国家的群体性崛起改变了等级性的国际结构,从而动摇了霸权型世界秩序的根基。中国是新兴大国的代表,也是典型的新中心国家,中国综合实力的迅速提升对于世界大国综合实力对比的影响和等级性的国际结构的冲击最为显著。2021年中国的经济总量按照汇率计算超过17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约占美国经济总量的70%,但是按照购买力计算则超过了美国。西方学者认为,中国已经在履行全球经济的监管职责,是世界经济稳定和持续增长的保障。中国早在经济崛起之前就已经是政治大国和核大国,经济崛起有利于将具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逐渐提升为文化大国。中国更加自信地参加全球事务,已经从参与者悄然转变成为引领者。
等级性的国际结构不仅受到世界大国综合实力对比变化的冲击,而且受到新中心国家这种现代世界体系中新的国家类型的冲击。新中心国家是一种与中心国家性质不同的国际政治主体,它意味着等级性的国际结构的构成主体发生了本质变化,这种产生于旧的国际结构之中的异质性主体是整体性变迁的开端。其实,新中心国家的影响并不局限于国际政治主体的性质变迁,还意味着国际体系的构成主体之间的关系变迁,而国际政治主体之间关系的不同,会对国际体系的统治形式、治理模式、秩序规则产生显著的影响。在新中心国家看来,领导国际社会与推动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才是世界大国的职责,由新中心国家共同负责、世界各国共同参与的国际结构就是平等化的国际结构。守成的中心国家是否接纳新中心国家这种新的地位,不能改变等级性的国际结构发生变化的趋势,但是会影响新中心国家能否实现协商合作以共同承担领导国际社会的责任。当然,全球治理的危机将给守成的中心国家接受新的定位施加巨大的压力,同时新中心国家综合实力的持续增强将赋予其相对于旧的中心国家的优势,这同样能够促使旧的中心国家接受新的定位。
当世界各国越来越紧密地联系成为一个整体时,全球性问题就会打破现代民族国家疆域的界限,从而成为世界各国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世界各国由此结成命运共同体。环境问题、全球公地问题、国际犯罪问题、难民问题、安全问题等,都对世界各国形成了严峻的挑战,迫切要求世界各国通过合作提高全球治理的水平。全球治理的改进必须要由世界大国共同合作和分担责任,但是世界大国之间综合实力对比的变化远远超出了当前全球治理规则所能容纳的程度,因此进一步加剧了全球治理的严峻形势。基欧汉就深刻地认识到,世界权力的转移过程已经对全球性问题和全球治理的过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具有重大意义的全球性问题消失了或者出现了,问题的重要性程度也发生了变化,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全球性问题在不长的时间里集中爆发出来,国际安全和环境问题在国际议程中越来越占据重要位置,甚至国际议程的排序也正在发生根本性调整。
面对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西方守成大国与新兴大国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合作。但是全球治理的责任分担和规则制定之间缺乏一致性,因为“全球治理规则主要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制定,并集中反映了它们的国家利益与政策偏好,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明显处于不合理和不公平的不利境地”。由于守成的中心国家掌握了全球治理规则的制定权,新兴大国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全球治理既不能实现对全球性问题的全面覆盖,又不能集中足够的资源对已经进入全球治理议程的重大问题进行有效治理,故而使得很多紧迫的全球性问题得不到治理,或使得全球治理停留在低水平。全球治理的困境不仅对国际社会产生了严重的损害,而且对于现代民族国家内部的国家治理也产生了严重的损害,包括中心国家在内的很多国家在21世纪先后遭受一系列治理难题的打击。其实,国家治理危机和全球治理危机的共振,能够进一步克服旧中心国家的阻碍而推动世界秩序转型,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对世界秩序的深刻影响或许就在于此。所以,摆脱全球治理困境和提升全球治理水平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守成的中心国家接受新中心国家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领导者和平等的伙伴,从而使自身向着新中心国家的定位转变。
世界大国之间综合实力对比的变化与全球治理的困境构成了世界秩序转型的现实基础,而新中心国家推行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战略则提供了世界秩序转型的动力源泉,保障了转型过程向着协商型世界秩序的目标迈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意涵是指世界各国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拥有未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味着: “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作为新中心国家为了构建协商型世界秩序而推行的全球战略,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只是一个愿景,更是由相互配合、紧密相连的政策组成的系统过程。
第一,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以推动全球化,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经济基础。“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根据本国发展经验和发展成就,为了统筹国内发展与国际发展两个大局而推行的全球化的经济发展和互惠政策。蔡昉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了全球化的本质内涵,将成为新一轮全球化浪潮的引爆点。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这是中国能够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经验,因此大力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就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带动国际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产能合作和扩大国际贸易。雄厚的资金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础,所以中国利用本国的外汇储备,同时联合世界上其他国家,先后创建了金砖国家银行、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不仅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问题,而且创建了平等、合作、包容、共赢的国际规范。
第二,努力维护联合国的地位和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造完善的政治框架。现代民族国家仍然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组成单元,要将彼此之间存在着国家利益差异的世界各国联合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要有相应的政治框架作为支撑,并且这样的政治框架还必须实现世界各国的广泛参与和协商合作,这种政治框架只能是联合国。联合国是人类在经历了残酷战争的洗礼之后创建的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最重要的国际组织,集中体现了世界各国对于国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协商合作的原则,也培养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神。虽然中心国家支配的等级性国际结构限制了联合国的作用,同时也阻碍了联合国的发展,但是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并没有过时,中心国家对国际社会的霸权治理反而突出了必须强化联合国的重要性。而且,新中心国家的出现,已经开始对中心国家的霸权治理形成制约。更为重要的是,新中心国家主张的协商型世界秩序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有着内在的高度一致性,新中心国家是联合国的坚定支持者和推动联合国发展的关键力量。联合国也是最具有包容性的政治框架,守成的中心国家本来就在联合国之中,因此依靠联合国构建协商型世界秩序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霸权型世界秩序同世界秩序转型的对抗。
第三,创新国际机制,推动全球治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治理资源。全球化进程的一个基本成就就是形成了互联互通的世界,“互联互通的发展使得国内政治系统同国际政治系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了”,这促进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产生,又强化了全球治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新中心国家一方面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战略引导全球治理的进程,另一方面创建了一系列新的国际组织从而发挥新中心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作为新中心国家,中国在国际交往中致力于将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统筹起来,既要利用全球治理创造国家治理的环境,又要利用国家治理的成果提高全球治理的水平,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成为中国的两大战略考量。中国在地区层面和全球层面都积极从事国际组织的创新,在地区层面创建了上海合作组织,它逐渐发展成为东亚、中亚、南亚各国合作和发展的多边机构;在全球层面则参与创建了二十国集团,并且积极支持二十国集团发展成为世界大国围绕国际社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合作的关键机制。此类国际组织的创造以及有效运转,实际上是协商型世界秩序逐渐形成的先兆。当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还需要新中心国家联合起来创建更多的国际组织,同时要推动现有的国际组织的改革。
第四,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营造精神文化支撑。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引导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和平共处的愿景,更是基辛格所认为的那种能够指导世界大国在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找到新使命和构建新型关系的“总体概念”,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了一种全人类共同价值,即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而这些共同价值孕育的则是“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如果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身并不倡导一种共同价值,那么世界各国之间的协商合作就很难发展到更高的水平,甚至会在密切交往中产生越来越多的矛盾与冲突,从而导致全球治理水平的下降和全球化进程的衰退。目前全球化进程遇到的逆流和全球治理遭遇的危机,不能不说与共同价值的缺乏有着重要的联系。
必须强调的是,共同价值不同于守成的中心国家倡导的“普世价值”,所谓“普世价值”建立在中心国家的核心利益之上,排除了非西方世界的历史传统与发展经验,这就是为何中心国家强力推广“普世价值”却效果不佳的根源所在。共同价值则建立在世界公共利益之上,充分尊重世界上不同的文明、历史和经验,它并非先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绝对存在,而是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逐渐孕育、传播、更新直至成型的。中国提出了共同价值的初步概念,但其最终内容从根本上取决于世界各国对于共同生活实践的反思。当然,中国倡导的共同价值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来说显然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因为中国倡导的共同价值对中心国家倡导的“普世价值”起到了制约作用,而且因为中国倡导的共同价值集中体现了东方文明的精神,以及五千年文明古国对现代化转型和世界秩序的思考。
六、结语
世界政治在21世纪初期所发生的重大变化,集中体现为中国复兴的速度明显加快从而成长为新兴大国。这种重大变化充分说明,现代主权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中最重要的行为主体和国际结构最重要的决定力量。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的群体性崛起已经改变并将继续改变国际力量的对比,进而从根本上推动国际结构的性质从等级性向平等化变动。
世界秩序的转型不是简单的霸权转移即秩序形态的变化,而是世界各国之间关系的变化即秩序性质的变化。推动世界秩序转型的根本力量是新兴大国,新兴大国是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形成的新国家类型即新中心国家。新中心国家不同于守成的中心国家,它拒绝了国际结构中的支配和剥削地位,担负起领导国际社会和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责任,因此新中心国家和中心国家分别代表着两种性质不同的世界秩序。中心国家支配的等级性的国际结构塑造了霸权型世界秩序,而新中心国家建构的平等化的国际结构则推动着协商型世界秩序的发展。进而言之,新中心国家的“新”,体现在它对平等化的国际结构和协商型世界秩序的塑造上。唯有如此,人类的美好未来才是可期待的。
中国是最为典型和最具代表性的新中心国家,中国复兴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且是有着重大世界政治意义的历史过程。一方面,中国复兴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创造了一种新的国家类型即新中心国家,新中心国家是现代世界体系的新生力量,它否定了世界大国的霸权逻辑,从而为世界秩序转型提供了现实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推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战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坚持惠及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在发展中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而为世界秩序转型提供了动力源泉。总而言之,以中国为代表的新中心国家是推动世界秩序转型和保障协商型世界秩序发展的根本力量所在。
推荐语
当前世界秩序正经历深刻变革,中国的复兴是其重要表现。基于此,作者提出了“新中心国家”概念,指出新旧世界秩序的“中心国家”具有根本性差异:新中心国家是新世界秩序的领导力量,而非支配力量。因此,新的世界秩序不以服务少数世界大国的构建利益为目标。这种解释突出了中国复兴对于世界秩序转型的重要意义,具有创新性。(政治学人编辑部)
责任编辑:黄婷婷
一审:肖伟林 二审:王智睿 终审:吉先生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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