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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大讲堂】拒绝校园霸凌 远离网络犯罪 乐清检察送课正当时

2017-12-08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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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应当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携程亲子园事件红黄蓝幼儿园事件恶性伤害事件的发生,牵动着社会公众的神经。

为更好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提高犯罪防范意识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送课进校园啦。

柳市镇第二中学

12月5日下午,检察官张佳应邀为乐清市柳市镇第二中学八年级学生开展一场以“校园霸凌”为主题的法治讲座。通过展示网络热搜案例,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与同学们分享校园霸凌的定义及形式、校园霸凌与一般玩笑的区别、校园霸凌的预防之策等问题,强调校园安全应当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


12月6日下午,员额检察官史淑菊应邀来到乐清市虹桥镇第二中学,为全校学生送上法治宣讲课。

宣讲现场

宣讲课上,史淑菊以《莫让“网事”不堪回首》为题,结合办案实际和案例,为同学们讲述了互联网与现实世界的异同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如何防止网络诈骗等等。

检察官还通过案例与同学们开展互动,引导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开动脑筋,展开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另外,史淑菊现场受聘为该校法制副校长。


来源丨史淑菊、张佳

编辑丨施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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