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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大讲堂】拒绝校园霸凌 远离网络犯罪 乐清检察送课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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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应当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携程亲子园事件、红黄蓝幼儿园事件等恶性伤害事件的发生,牵动着社会公众的神经。
为更好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提高犯罪防范意识,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送课进校园啦。
柳市镇第二中学
12月5日下午,检察官张佳应邀为乐清市柳市镇第二中学八年级学生开展一场以“校园霸凌”为主题的法治讲座。通过展示网络热搜案例,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与同学们分享校园霸凌的定义及形式、校园霸凌与一般玩笑的区别、校园霸凌的预防之策等问题,强调校园安全应当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
12月6日下午,员额检察官史淑菊应邀来到乐清市虹桥镇第二中学,为全校学生送上法治宣讲课。
宣讲现场
宣讲课上,史淑菊以《莫让“网事”不堪回首》为题,结合办案实际和案例,为同学们讲述了互联网与现实世界的异同、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如何防止网络诈骗等等。
检察官还通过案例与同学们开展互动,引导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开动脑筋,展开对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另外,史淑菊现场受聘为该校法制副校长。
来源丨史淑菊、张佳
编辑丨施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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