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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山林被判了刑、罚了钱,现在这山修复了么?


公益诉讼


乐清检察

2018年4月17日

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温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庭审宣判。


为一己私利

在雁荡山“白岩头”、“火线流”等山场

私自砍伐林木种植茶树,破坏生态环境的周某

被法院判有期徒刑4年

并承担支付造林生态修复费用31.9117万元等。


在庭审十日后 

乐清市检察院在雁荡山管委会设立了

生态检察工作站



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商议下

确定了 移除茶树、补植木荷树苗 的修复方案

尽可能恢复植被系统和生态功能。

如今,事情已过去一年,这片受伤的林木恢复的怎么样呢?

让检察官带你们去看看吧!


5月10日,乐清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邀请了乐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特邀代表实地勘查雁荡山周某滥伐林木案破坏现场的生态修复情况。雁荡山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能仁村村干部、雁荡森林防火队等相关人员也参与了此次活动。

乐清市检察院、乐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特邀代表一行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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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涉案的白岩头山场和火线流山场实地勘查。

期间,还利用无人机在高空对山林进行观察。



经勘查,涉案茶树已全部移除,且现在正值春季,原地补植的木荷树苗已陆续生长,山地的原生态灌木层已郁郁葱葱,慢慢实现自然修复,效果可观。



被破坏的山场


修复后的山场



公益诉讼特邀代表林业专家孔强表示:

涉案山场去年种植的木荷树苗成活率高,生长良好,茶树移除后,灌木层已开始自然生长,乔灌草相结合的植被群落逐渐形成,生态环境正逐步得到修复。不过考虑自然恢复速度慢、周期长,可人工补植一些花灌木,快速恢复受损的植被系统。


这一年来,乐清市检察院的生态检察工作站,以此案为鉴,深入雁荡核心景区八个乡镇以案释法,开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及公益诉讼法律宣传,受众达5000余人次,做到起诉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守护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乐清市检察院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为全力保护乐清生态环境保驾护航,用 检察蓝 守护 生态绿 


文丨陈婷婷    摄丨叶哨    编辑丨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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