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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检察院从快起诉一起利用疫情实施的诈骗案件


2月12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从快起诉一起利用疫情实施的诈骗案,并首次使用远程提审进行认罪认罚工作。


2020年1月31日至2月3日期间,涂某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紧缺防护物品的需求,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在微信、QQ上虚假发布出售大量口罩的信息销售口罩。涂某某在骗取他人钱款后,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赌博、游戏等,导致大部分资金无法归还,累计金额达8万余元人民币。2月4日,涂某某向乐清市公安局盐盆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发后,乐清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于2月6日指派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提前介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在了解案件发破经过以及查阅取证情况后,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四点意见并解答取证疑点难点。

其中,因本案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且疫情爆发,侦查人员无法采取当面取证的方式取得被害人的陈述,这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起诉,为此检察官提出可以通过远程视频通话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的建议。侦查人员听取建议并采纳,为了之后顺利起诉奠定了基础。另外,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已将全部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2月11日下午,该案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得知消息后,正在疫情一线支援的经办检察官立即返回岗位连夜加班加点进行审查。

因看守所已暂缓律师会见,且检察干警多数外出支援造成人手紧缺,经办检察官克服困难采取先行前往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后接送值班律师前往乐清市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2月12日,乐清市检察院对涂某某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丨第三检察部   编辑丨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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