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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自由只有5个月了,被判缓刑的他干了这事被重新收监了丨教育整顿·检察履职


被执行“缓刑”的人,虽不用在监狱服刑

但还是要在缓刑期间接受监管

但总有些人不珍惜这个机会

无视相关规定

最终被 撤销缓刑



近日,乐清市检察院监督发现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多次私自外出的情况,建议相关部门提起撤销缓刑程序。2021年4月25日,该社区矫正对象范某被市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近期,乐清市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精心组织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工作成果,提高学思悟践能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2021年3月,乐清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开展了检察监督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查验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一段时间内的行动轨迹时,发现多名违规外出人员。这些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乐清市范围前往外地。 



经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其中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范某存在多次私自外出情况。乐清人范某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1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期间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自2019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5日。


检察官发现,范某曾于2020年3月、6月先后两次因私自外出被社区矫正机构警告,后又于2021年3月仍私自外出,属于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


于是,2021年3月22日,乐清市检察院向司法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范某提起撤销缓刑,启动收监执行程序。


原本再过五个月,范某就可以解除社区矫正,过上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然而现在已成为泡影,等待他的是原本的两年刑期。


本案是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乐清市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因违反监督管理被建议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维护了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020年以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院检察技术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社区矫正进行检察监督,发现违规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15人。在乐清市检察院的建议下,司法局启动对该15人违规行为的调查和惩处程序,其中11人被予以警告,3人被治安拘留,1被收监。 



乐清市检察院还针对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较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司法局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建议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教育和完善工作制度等。在乐清市检察院的建议下,目前司法局已经启动APP人脸打卡加定位的方式来杜绝违规外出情形。



检察官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一旦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比如不及时报到,违规外出等,都将会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受到有关处理。


文丨陈婵娅 郑佩娜     编辑丨李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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