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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图 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9月24日,乐清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季度例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勇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蒋君毅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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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立波等七位同志围绕着中央《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党组成员结合分工谈第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潘勇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有关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中央《意见》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作出一项的重大决策;中央《意见》对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中央《意见》进一步突出检察机关在司法体系当中的重要的地位。

二、要以高度的政治忠诚来贯彻中央《意见》实施,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要始终坚持政法姓党、检察姓党的政治立场;要始终坚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把捍卫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办案的底色;要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始终把开展好法律监督作为自身主责主业。

三、要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来充分落实中央《意见》的实施。


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细化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深入研究、周密部署;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深刻内涵,为法律监督争取外部支持;要练好内功,切实增强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要认真落实政治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巩固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检务督察力度,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编辑丨郑雯静   摄影丨李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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