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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检察院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检察官联络室成立!





9月29日上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检察官联络室揭牌成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浩,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孔强,市检察院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仪式上,方孔强副检察长宣读《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工作办法》,介绍了派驻检察官联络室的工作机制及职责。


设立驻综合行政执法局检察官联络室,旨在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互相建立工作衔接、业务交流的平台,通过线索移送、案件报备、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信息交流共享、培训工作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防范和查处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




徐浩局长表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派驻检察官联络室为纽带,在市委领导和检察机关的关怀指导下,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让法律赋予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检察监督常态化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双赢。


为确保派驻检察官联络室的工作顺利开展,乐清市检察院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协商制定了检察官联络室工作制度。市检察院第二、第七检察部将于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在检察官联络室工作。


派驻检察官联络室的设立,标志着市检察院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业务交流、沟通协作的深度又迈上了一个全新的台阶,市检察院将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升检察监督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法律监督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丨陈婧   文、编辑丨郑雯静 郑佩娜 

摄影丨李紫嫣 王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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