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8.9万!他给好色的老同事演了一出好戏丨检察官说法
老同事大力推荐的“小姐”
收了钱却不见面,甚至反咬一口
以公开聊天记录不断威胁敲诈
这让在乐清务工的张先生既害怕又羞耻
只能不断付出钱财期望消灾
而这一切,竟都是那位老同事的一场“表演”
2022年5月12日,乐清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5月24日,经法院判决,张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张先生和张某某是多年前一起在乐清务工的同事,虽然张某某很快离职了,但是二人还偶有联系。2021年5月,二人在聊天中,张某某向其吹嘘他认识一个“小姐”:“长的好看,服务也好。”张先生听得心痒难耐,在张某某的推荐下加了“小姐”的微信。
期间,张先生一直想约“小姐”,并给小姐发了1000余元红包,但“小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于是对张某某抱怨:“这个都不出来,我还倒贴了一堆钱。”张某某安慰道:“放心,她会把钱还你的,我介绍的。”张先生将信将疑,但也不再发红包。察觉到张先生的怀疑,“小姐”对张先生坦言:“大哥,其实我最近身体一直不好,这样吧,我把我的闺蜜介绍给你。”张先生想想也不是不可以,于是加了“闺蜜”的微信,并同样发了数百元红包,想约其出来。
正在张先生与“闺蜜”周旋时,“小姐”却以公开二人聊天记录为由向张先生索要1000元,张先生无奈给了钱,后又向张某某抱怨,义愤填膺的张某某说要去找“小姐”算账,但张先生并没太关注。结果没想到,没过多久,“小姐”气愤地来找他:“我被你朋友打了,你要负责任,赔我一万元这事就了了,不然就要你命!”惊恐万分的张先生只好向对方转账了1万元。
但对方并未停止,又以“被打毁容”“回家路费”为由,向张先生索要1.8万元、1万元。还称自己微信限额,要求转给自己的“大哥”和“闺蜜”,张先生加了“大哥”微信后将钱转了过去。
就在张先生以为此事已了时,“大哥”又以“小姐”喝农药自杀、让张某某陪葬等理由继续敲诈张先生5万元。但张先生已实在拿不出来钱,只能向公安机关求助。没想到,公安机关介入后发现这一切竟然都是张某某在背后操作的。2021年12月,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22年1月17日,张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被移送至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是的,那些微信号都是我在背后操作的,”张某某向检察官坦白,“因为我失业了,缺钱,就想着那个同事比较好色,可以冒充‘小姐’去讹他的钱。” 案发后,张某某家属向张先生进行退赔,并取得谅解。
敲诈勒索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Law
检察官说法
网络社交的世界里,真假难辨,往往切换一个微信号就如同换了一个新的身份,网上聊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对主动添加自己为好友的陌生人要常备提防之心,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现此类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报案。
来源丨张利娜 文丨 郑佩娜 郑雯静 编辑丨郑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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