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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前途”变成他的“钱途”,冒充名校股东的他诈骗家长上百万丨检察官说法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父母都期望孩子能上好的学校,有好前程

为此使出浑身解数

甚至不惜重金托人“走关系”。


但越是这样急切的父母

就很容易掉进骗子设计的“陷阱”

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不,就有一个冒充乐清某知名学校股东的倪某某,谎称可以帮忙安排孩子到该学校就读,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共计超百万元

7月13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倪某某提起公诉。


叶女士的儿子正在读高中,她对孩子的教育一直很关注,特别想让自己的孩子就读乐清某知名学校,就四处打听转学入该名校的渠道。2022年9月,焦急的叶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据称是那名校股东的倪某某。


“不就是把孩子转进去么,这当然可以,我跟校长商量下。”在倪某某的承诺下,喜出望外的叶女士听从倪某某的指示和安排,一步步缴纳各种费用。


第一笔是倪某某打电话通知叶女士,“教育局对转学有了新的规定,必须先把孩子学籍转到台州学校。”在倪某某的指示下,叶女士当即向对方银行卡转了78000元。几天后,倪某某又以集资费的名义要求叶女士向其转账13万元,一周后,又称学校同意孩子10月份入学,以学费的名义要求转账19200元。学费都转了,叶女士觉得事情多半是妥了,满心期待地等待正式入学通知。



但都过了开学的日子,仍然没有转学的消息传来。“我孩子也以为自己能去名校念书了,特别用功,但现在事情怕是不成了。”看着失望的孩子,焦急的叶女士不断地催促倪某某,但倪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又说还要缴纳一笔2.6万元,甚至说不成功的话,钱一定会退回来的。还让叶女士加了该名校负责转学的“吴老师”,但有所怀疑的叶女士已经不再信任对方了。通过向该名校求证,叶女士发现这个倪某某根本不是这学校的股东,遂立即报警。2023年2月3日,倪某某主动投案。



4月11日,公安机关以倪某某涉嫌诈骗罪向乐清市检察院提请逮捕。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官通过对证据材料的细致分析,发现除案卷中的被害人叶女士、连先生、刘女士等3人外,本案还可能存在其他的被害人,遂在对倪某某批准逮捕后,要求公安机关根据线索继续寻找其他被害人。经侦查,又陆续发现了两名被倪某某同样手段骗过的被害人。


经查,倪某某在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间,虚构自己系乐清某知名学校股东,谎称可以安排被害人子女到该校入学就读,以预缴费、收取学籍费、集资费、学费为名,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08万余元


在收到被害人的现金、转账后,倪某某多用于归还个人贷款、购买彩票和日常消费。为了拖住家长,倪某某除了伪造过和学校领导、老师的聊天记录以外,还伪造过学校的收据和学校的印章,想尽各种手段和理由稳住家长、拖延退款时间。


6月14日,该倪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讯问,倪某某拒不认罪,但其对自己的辩解漏洞百出,始终不能自圆其说。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倪某某虚构帮助他人转学的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7月13日,乐清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倪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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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随着各个阶段的毕业考试陆续拉下帷幕,暑假升学潮也随之而来。在此提醒家长,“鸡娃”之路千万不能少了明辨真假的眼睛,在入学摇号高度公开透明化的制度下,托关系转学并不能成为暗箱操作的“鸡娃”捷径。面对孩子的就学问题,特别是他人在以高额价款作为转学对价时,激情之余应当多一份冷静和理性,查清对方的真实身份、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升学、转学的正规手续,方能避免被有心之人骗财。


来源丨杨文  文丨钟奕雪 郑雯静  编辑丨郑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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