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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行业的嫌弃和默契

刘红林 刘红林律师 2022-12-02

#01

嫌弃和默契




NFT,或者说数字藏品,在国内很热,热的可能都不小心成了国家的战略。


但我发现,大家说的可能不是一个事,甚至可能都不是同一个NFT。


同样的NFT,我看到了不同的嫌弃和默契。


#02

营销为王



一个是传统企业品牌方眼里的NFT:营销为王


对于品牌方来说,大家去发行数字藏品或者NFT,不是为了探索前沿科技,不是为了拥抱Web3.0价值互联网,而只是为了市场的营销,打打知名度,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顺便赚点钱。


对于知名的品牌方来说,其市场营销通常是采购外部的服务商来进行的,通常服务商会从活动策划、发行IP、网络营销和效果曝光等方面给到甲方一个全案的策划。在全年的营销预算中,加上NFT这样网友感兴趣的吸睛元素,是门可以顺带增加几十万营销预算的好生意。


越大的品牌方,对于NFT或者数字藏品的观点是广告营销ROI的逻辑,我投入100万的营销费用搞个联盟款NFT,或者花钱买个国外版的小猴子,我的百度指数有多少?网络传播量有多少?我能不能上个新闻热搜?这个是大家买NFT的账。


在他们眼中,NFT应该是:


(1)能够在手机上被网友看到,要有话题性,能传播;


(2)产品UI设计要好看,不能丑、不能low;


(3)要给用户账户“拥有”感, 还能3D把玩?最好不过;


(4)能带货,那最好。用户之间能不能二级交易?跟我有啥关系;


(5)不关系底层技术,公链还是联盟链?只要有跟区块链沾个边就很好。



#03

不纯不是区块链



另一个是区块链从业人员眼中的NFT:要纯·区块链


在和行业原生的NFT从业者交流的过程中,我感受到的是大家一方面鄙视那些传统的企业将NFT作为营销手段来用,觉得是太肤浅、太没有技术含量。


另外一方面还在不断的安利品牌甲方:区块链是未来、web3.0和NFT是未来,要敢为人先勇立潮头。


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留人心,毕竟少则几十万,大则几百万的营销预算也挺香。通常安利的套路有两种:


1.能赚钱


NFT本身就应该是未来企业的商品布局,是可以实打实的带来销售回报的东西,趁现在人少,搞一波新闻,买一波流量,上一会热搜,卖一波周边和产品,分分钟能把广告费给赚回来。


2.品牌破圈


要跟同行的玩家宣示我说跟你不一样,我是年轻态,我在拥抱元宇宙,要赢得未来Z时代用户的青睐,打造品牌好形象。


当然,赚钱不妨碍梦想,赚着传统Web2.0的人民币也不妨碍他们抬头仰望价值互联网的月亮。


在他们眼中,NFT 应该是:


(1)必须得是公链以太坊,联盟链那是欺骗不懂行的人;


(2)必须让用户有独立的钱包,最好得用助记词的区块链轻钱包;


(3)必须得有二级市场交易,最好得上Opensea;


(4)必须得做“市值管理”,最好一个月翻个几十倍;


(5)必须得开Twitter,起步就得是个全球化项目。


这就是我所看到的NFT:彼此有点嫌弃,但相互也有默契。


正可谓:相看两不厌,唯有区块链。



#04

关于作者


刘红林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


区块链行业知名智库首席风控


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


参与编写书籍《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


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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