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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俊峰律师再次向微友们致歉!!!

2017-08-18 龚俊峰 法律实务讲座

每日早八点,法律实务讲座,与你不见不散!约不?


《法律实务讲座》自开办以来,受到了广大的微友的关注与好评!普法的道路仍然很艰巨,但依然再路上。我们深深的知道,当事人的痛,但当事人还是不知道自己痛在哪里?微信公众号打开率越来越低,同时大家关注的号也越来越多,但龚俊峰律师认为,《法律实务讲座》这个公众号大家应设为顶置号,因为这个讲座90%的语言都是接近普通老百姓的。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容易掌握,便于理解。之所以向微友们道歉原因在于:



一、这篇文章《为什么要请律师?答案99%的人都没想到。》讲了律师的重要作用,但没有引起更多微友的点击与转发。案例以四种结果,映射律师的价值。这篇文章值得微友们阅读点击。我不知道是标题原因还是其他原因,看到这篇文章的微友们不妨点击阅读一下。



二、这篇文章《官司不赢,分文不收,赶紧分享到朋友圈。》讲述了违反社会常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情,但当事人还是认为:“官司不赢,分文不收”是正确的。我不知道是当事人贪心,还是律师贪心。文中的案例应该是个很好的例证了。但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爱占小便宜,结果还是自己吃亏。承诺的“官司不赢,分文不收”为何当事人还是被骗8000多万元呢?自己反思一下。


三、这篇文章《一个完美的合法的有效的借条范文(附使用说明)》给微友们提供一个借条的范本,以期望能够使微友们了解如何打借条,但阅读量也不如预期。但仍有很多微友留言咨询如何打借条?难到你们不看《法律实务讲座》吗?既然关注了,每天早八点我们都会推送一篇文章,哪怕你就点开瞅一眼,你也知道某个法律问题怎么解决了。法律的目的在于预防风险,因此,我们尽量要把风险扼杀在摇篮里。打官司的时候就问,律师费能被告出吗?我就想问问你,你约定律师费了吗?当事人傻眼了。早看你的法律实务讲座就好了。世上哪有后悔药啊,早八点你点开一眼或许问题就解决了不是?



四、这篇文章《电话录音和微信取证,一定要注意这几点。》重点讲述了怎样收集证据。这也是微友们经常做的事情,但自己以为只要录音、只要微信聊天就能佐证,但你却不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一下这篇文章,真正把录音和微信取证用对用好。别因为自己不懂,而失去良好的取证机会。




五、这篇文章《原告胜诉了,人民法院应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给原告本人。赶紧转到朋友圈。》是依据法律规定,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但在现实法律实务中,却没有很好的落实,加重 了原告的负担,本以为可以产生共鸣,阅读量会突破10万+,但没有达到这个效果,我们希望既然原告胜诉了,原告预交的诉讼费,法院就应该退给原告,而向被告收取,支持的请点个赞吧!



六、这篇文章《法律咨询没有用,又拿不到钱?还有必要花钱咨询吗?》。文中讲述了咨询律师的重要意义。但当事人认为咨询律师没有意义,可是自己又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如何起诉?还认为咨询应该是免费的,我就想了:“请你给咨询免费找个合适的借口”。咨询律师不需要占用律师的时间吗?不需要律师花费时间为你收集知识解答吗?不需要流量费吗?不需要充电费?个人认为,花钱咨询听真话,否则没有人愿意为你详细解答的,除非你亲朋好友。




之所以再次推荐这六篇文章,是想告诉微友们,《法律实务讲座》是真正贴近生活、贴近普通老百姓的,只要你认真阅读每一篇文章,你一定会有好的收获,不要等到用的时候再翻找,艺多不压身,每日留3分钟来学习吧!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可以留言,《法律实务讲座》期待与每一个微友们共度美好人生,共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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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官司不赢,分文不收,赶紧分享到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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