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上书坊·书展首发 |《重写晚明史:新政与盛世》(文末附活动预告)

著    者:樊树志

出版时间:2018年8月

定    价: 56元

页    码: 508页


内容简介

本书是樊树志先生以全球史的视野细讲晚明史的新作——“重写晚明史”系列之一。作者站在全球的角度聚焦晚明王朝,史识、史见与历史新知交融笔下。本书从嘉靖间内阁更替下笔,描述了张居正从内阁中脱颖而出,并以天下为己任实施新政改革等的历史过程。


作者在遍阅晚明各种史料的基础上,还原了朝廷间的日常细节,诸如大臣的沟通相处、皇帝与阁臣的问答对话、给皇帝授课讲学内容及上课过程等,通过这些难得一见、颇具生活气息的细节,立体呈现出一段鲜活而带着温度的晚明大历史。


本书分五章:第一章《嘉靖隆庆时代的政局与内阁》,第二章《张居正与万历新政》,第三章《皇帝朱翊钧与首辅张居正》,第四章《张居正之死与朱翊钧亲政》,第五章《盛世的武功:万历三大征》。


编辑推荐

名家新著,樊树志先生细讲晚明史新作,“重写晚明史”系列之一:

☆ 樊树志先生年届八十而笔耕不辍,在全球史视野下聚焦晚明王朝,以朝廷间的日常细节描绘出一幅晚明的历史长卷。

☆ 晚明社会自海禁开放后,又经过万历新政,社会发展可谓欣欣向荣。但自万历后期至天启年间,朝堂之内怪相迭出、戾气弥漫——皇帝和大臣间的立储之争、阉党和大臣的党争攻伐、廷臣之间的相互倾轧,使得朝堂人心涣散。史家说明朝实亡于万历,是耶非耶?读者见仁见智。

☆ 历史研究是通过回顾过去以展望和建构更好的未来。樊树志先生以六十余年历史研究专业素养和八十余年的知人阅世经历解读晚明,深刻体现了学人的担当意识和作为社会脊梁的责任感。


大众历史的笔法:

☆ 樊树志先生以六十余年历史研究专业素养和八十余年的知人阅世经历,解读晚明政坛跌宕起伏的人事更迭、朝政纷纭;用大众写作笔法,浅白流畅讲述发人深省的历史故事,可读性与思想性俱强。

☆ 通过诸多细节对话和场景还原,立体呈现了万历皇帝复杂的内心世界,及东林士人在传统儒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信念与阉党横行、颠倒黑白的现实世界中的思想挣扎。

☆ 细节勾勒与宏大叙事相得益彰,故事性、代入感强,非虚构的严肃历史著作读来胜似虚构文学作品,扣人心弦,动人心魄。

☆ 读史明智,本书更是一面历史之镜,让人不断反思晚明的兴衰成败,看清过去,照亮未来。


学术前沿的专著:

☆ 挖掘大批史料基础上重新书写晚明历史。本书建构在大批晚明历史人物的奏疏、书信、文集、邸钞、实录及方志等材料之上,资料详实周全,但凡书中所涉人物,作者无不一一翻阅其相关著述,并在相互比照研读后,还原历史实况,在大批鲜活生动的细节材料之上,重新书写晚明历史,真实而生动。

☆ 以细节勾勒与宏大叙事相结合,提倡历史学者放开眼界看历史。近二十年来,学界的学术研究出现越来越严重的碎片化现象,导致近年来史观在学者和民众中渐趋模糊。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学者,作为社会文化的脊梁,樊树志先生一向主张学术研究要在宏大的历史观指导下,以广阔的视野和开放的胸怀进行,只有这样,才能让学术研究推进社会发展。樊树志先生以本书“向宏大叙事致敬”!


作者简介

樊树志,复旦大学教授。

代表著作有:《晚明大变局》(2015)、《明代文人的命运》(2013)、《明史讲稿》(2012)、《张居正与万历皇帝》(2008)、《大明王朝的最后十七年》(2007)、《国史十六讲》(2006)、《权与血——明帝国官场政治》(2004)、《晚明史(1573-1644年)》(2003)、《国史概要》(1998)、《崇祯传》(1997)、《万历传》(1993)、《明清江南市镇探微》(1990)《中国封建土地关系发展史》(1988)等。其中,《晚明史(1573-1644年)》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晚明大变局》入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华读书报》、新华网、新浪网等二十余家媒体2015年度好书,并入选新华网2015年度“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


目  录

第一章 嘉靖隆庆时代的政局与内阁

一 拨乱反正的呼声

1. 张居正《论时政疏》

2. 杨继盛《请诛贼臣疏》

3. 严嵩、严世蕃父子的下场

4. 海瑞《治安疏》

5. 张居正《陈六事疏》

二 力挽狂澜的铁腕人物: 徐阶、高拱、张居正

1. “天下翕然想望风采”

2. 徐阶与高拱的嫌隙与倾轧

3. “期于周召夹辅之谊”

三 顾命大臣内讧: 张居正、冯保与高拱斗法

1. 高拱、张居正由合作到分裂

2. 冯保其人其事

3. 张居正“附保逐拱”

四 “王大臣案”——张冯权力联盟的强化

1. “先生忠而高拱邪”

2. “王大臣”闯宫事件

3. 危机的化解

 

第二章 张居正与万历新政

一 万历新政的展开

1. 整顿吏治,推行考成法

2. “今之从政者大抵皆然,又不独学校一事而已”——教育和考试制度改革

二 改革的反弹: 余懋学、傅应祯、刘台的非议

1. 余懋学的“政严则苦,法密则扰”论

2. 傅应祯的“三不足”论

3. 刘台的“擅作威福”论

三 围绕张居正“夺情”的政治风波

1. 张居正“丁忧”

2. “夺情起复”的幕后与台前

3. 咄咄逼人的反对声浪

4. 余波与回响

四 新政的深化: 财政经济改革

1. “不加赋而上用足”

2. “田赋之弊孔百出”

3. 田亩“清丈”的渐次推行

4. 万历清丈的利弊得失

五 赋役改革: 一条鞭法的推广

1. 一条鞭法的由来

2. 张居正与一条鞭法的推广

3. 关于一条鞭法的争议

4. 余论

 

第三章 皇帝朱翊钧与首辅张居正

一 从皇太子到小皇帝

1. 隆庆皇帝朱载垕的皇太子

2. 隆庆皇帝驾崩

3. 朱翊钧登极

二 视朝、日讲与经筵

1. 小皇帝视朝

2. 日讲与经筵

3. 讲章及其他

4. 起居注制度的恢复

5. “好学之笃”

三 皇帝大婚与张居正归葬

1. 皇帝大婚

2. 张居正返乡安葬亡父

3. “朝廷大事俱暂停以待”

4. “臣不以天下之重任自任而谁任耶?”

四 “惴惴之心无一日不临于渊谷”

1. 耕耤礼

2. 谒陵礼

3. “高位不可以久窃,大权不可以久居”

 

第四章 张居正之死与朱翊钧亲政

一 张居正之死

1. 张居正病危

2. 举国若狂的祈祷

3. 张居正时代的告终

二 过渡首辅张四维

1. “隐然负公辅之望”

2. “今海内厌苦操切久矣”

三 “冯保欺君蠹国”

1. 依仗太后,挟持皇帝

2. “发南京新房闲住”

四 “居正功在社稷,过在身家” 

1. 言官交章弹劾张居正

2. 围绕刘台平反的纷争

3. 辽王案与查抄张府

4. “举朝争索其罪,不敢举其功”

五 “肃杀之后,必有阳春”——申时行的相业

1. “阁臣与言路相水火”

2. “事苟治,不必苛责;民苟安,不必过求”

3. “雍容朝列,为太平宰辅”

4. “朕亲览章奏,何事不由独断”

 

第五章 盛世的武功: 万历三大征

一 平定宁夏哱拜叛乱

1. “事有言之甚易,行之甚难者”

2. “外实修和,内欲兼战”

3. “吾等欲报宿怨”

4. “绝勾虏,携胁从,用水攻”

二 东征御倭援朝

1. “假道入明”的“大东亚构想”

2. “朝暮望救于水火之中”

3. “爰整六师,大彰九伐”

4. “就其请贡行成之机,可施调虎离山之术”

5. “秀吉妄图情形久著,封贡亦来”

6. “授册封贡,可保十年无事”?

7. 战端再起,戛然而止

三 平定播州杨应龙叛乱

1.  播州宣慰使司与杨氏家族

2. 举棋不定的“抚”与“剿”

3. 杨应龙的末路

 

《重写晚明史》后记


精彩章节


严嵩、严世蕃父子的下场

严嵩,字惟中,号介溪,江西袁州府分宜县人,十九岁中举人,二十六岁成进士。此人很有一些才华,办事干练老到,从翰林院、国子监等清水衙门做起,直至进入权力中枢,嘉靖十五年(1536)升任礼部尚书,嘉靖二十一年(1542)进入内阁,嘉靖四十一年(1562)罢官,专擅朝政二十年之久,究其原因,最关键的就是深得皇帝宠信。


皇帝朱厚熜痴迷于道教玄修,醉心“求长生”。大臣们阿谀奉承,全力支持他“静摄”,为他撰写“青词”。所谓青词,是道教举行斋醮仪式时奉献给玉皇大帝的表文,用红笔写在青藤纸上,故而叫做青词。严嵩颇有文才,早年和文坛著名的“前七子”——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王廷相、康海、王九思互相唱和。这样的文字功底,用来写青词贺表,简直是“小菜一碟”。正如《明史》所说:“醮祀青词,非嵩无当帝意者。”因而博得“青词宰相”之名。执迷不悟的皇帝需要一个投其所好、让他放心的内阁首辅,来摆平朝廷政治,严嵩正是这样一个角色。谄媚逢迎是他的品格特征,马屁功夫十分了得,皇帝把他看作心腹股肱,他则把皇帝当作护身符。


严嵩出任内阁首辅时,已经六十五岁,操弄政坛权术愈加老辣,但毕竟年岁不饶人,精力不济,便把儿子严世蕃推到了前台。严世蕃是他的独子,相貌奇丑,五短身材,又是独眼龙,虽然机智敏捷,却不学无术,很难从科举正途向上爬。依靠父亲的“恩荫”,进入国子监镀金,尔后在顺天府混个五品官,越级升任尚宝司卿(替皇帝掌管印信、发布政令)。后调任工部侍郎,其实是在代行父亲的内阁首辅权力,号称“父子两阁老”。内阁处理朝廷日常事务的权力由严世蕃一手操纵,大臣向严嵩请示,他一概回答: 去问小儿东楼(严世蕃号东楼)。“小丞相”的政治智慧远远不及“大丞相”,却有他的应付办法,豢养一帮门客——赵文华、鄢懋卿、万寀之流,结成一个盘根错节的权力网络,为他出谋画策,收受贿赂,还陪他宴饮嬉戏,寻欢作乐。为了聚敛财富,“小丞相”公然卖官鬻爵,“按质论价”,有监察权的言官,白银五百两、八百两至一千两;有人事权的吏部郎中、主事,白银三千两至一万三千两。何乔远说:“(严)世蕃嗜酒凶诞,姬妾满前,倚父宠,窃国柄无忌,受四方财贿累数百万。” 


所谓“财贿累数百万”云云,显然估计不足。王世贞说,明朝遭到“籍没”(抄家)的巨贪权贵六人,其中三个是太监: 王振、刘瑾和冯保,另外三个是佞幸: 江彬、钱宁以及奸臣严嵩。严嵩倒台后,籍没家产,《留青日札》与《天水冰山录》记载的抄家清单,文物珍宝、黄金白银、田地房产、店铺商号,应有尽有,令人眼花缭乱。在中国贪官行列中,严嵩足可以和乾隆时代的巨贪和珅相比。有人估计,和珅贪赃财产相当于国库几年的总收入。严嵩、严世蕃的赃财岂止数百万而已!


上行下效,官场贪风愈演愈烈,政治腐败至极。严嵩设计陷害内阁首辅夏言,排挤打击内阁次辅翟鸾,激起正直官员的义愤,纷纷弹劾他“人品卑劣”“素著奸恶”“专柄揽权”,在嘉靖皇帝看来,批评他的宠臣,“本色则是谤讪”——其实是在诽谤讥讽皇帝,所以经常帮严嵩说话,树立他的威信。比如说,在西苑万寿宫,当着大臣的面,给他嘉奖手谕,赏赐“忠勤敏达”银质印章一枚,可以用来“密封言事”,直接向皇帝密报朝廷动态。又比如说,严嵩在家乡建造豪华宅邸,皇帝为他书写匾额,厅堂的匾额是“忠弼”二字,楼堂的匾额是“琼翰流辉”四字。以此昭告世人,在皇帝眼里,严嵩是“忠勤”“忠弼”的大臣。何乔远说:“上玄西苑坛而醮,命辅臣冠道士冠,诣坛上香。(夏)言不奉旨,嵩独笼纱帽而入,既诣坛,脱帽见冠上香。(夏)言故以此得罪,而天子久内亲嵩。嵩既为相,念自幸于天子,即朝夕直苑中板房,不敢洗沐私家。天子称嵩‘忠勤敏达’,每召对便殿,辄至夜分,赏赐频繁逾等。”因此,无论官员们如何前仆后继地弹劾,都无法扳倒他。


嘉靖二十九年(1550),由于严嵩失职,致使蒙古军队兵临城下,激起公愤。朝廷中的高级官僚慑于严嵩的威势,个个噤若寒蝉。一个小官沈炼(字纯甫,浙江绍兴人)挺身而出,向皇帝指责奸臣误国,矛头直指严嵩。皇帝命内阁辅臣李时起草谕旨,李时不敢自作主张,向严世蕃征求意见。和被弹劾者商量处理意见,岂不荒唐!更为荒唐的是,严世蕃居然和赵文华一起炮制了“票拟”,让李时照抄,然后作为皇帝圣旨公布。结局是可想而知的,沈炼被加上了“恣肆狂言,排陷大臣”的罪名,杖责之后,流放塞外。六年后,在严氏父子的指使下,沈炼竟然以莫须有的“谋叛”罪名被处死,长子充军,次子、三子被活活打死。严嵩用这样的手法向人们显示,企图扳倒他的人绝没有好下场。


儒家政治伦理熏陶出来的士大夫精英分子把气节看得高于一切,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于是有杨继盛更加严厉的弹劾。此后对严嵩、严世蕃父子的弹劾始终没有间断,吴时来、张翀、董传策的弹劾都以失败而告终。严嵩之所以不能被扳倒,原因很简单,有皇帝撑腰。一旦失去皇帝的恩宠,情况就大不同了。


嘉靖四十一年(1562)的某一天,江西道御史邹应龙(字云卿,陕西长安人)为了避雨,进入太监房中,攀谈中得知,皇上请道士蓝道行扶乩,沙盘上出现了这样几行字:“贤不竞用,不肖不退”;“贤如徐阶、杨博,不肖如嵩”。笃信道教的皇帝对蓝道行的扶乩深信不疑,以为是上天对他的告诫,遂有罢黜严嵩之意。邹应龙从太监那里得到了这样高度机密的情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连夜赶写奏疏,弹劾严嵩、严世蕃父子。


邹应龙从太监处得到机密情报,弹劾严氏父子,这一说法为朱东润所引用,出现在他的名著《张居正大传》中,流传颇广。然而,和其他史料加以比较,就会发现,另一种说法似乎更有说服力。这种说法是,邹应龙是得到内阁次辅徐阶的授意,才上疏弹劾严氏父子。


张岱《石匮书》说:“壬戌(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上命方士蓝道行扶乩,直指嵩父子不法事,上心动。(蓝)道行出,以告大学士徐阶,(徐)阶授意(邹)应龙,遂劾奏疏。”


亲历嘉靖、隆庆两朝的监察御史沈越(字韩峰,南京人)所写的《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写到“大学士严嵩罢,诏逮系其子世蕃于狱,论戍边”,透露了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信息:“其子世蕃,以父任官工部侍郎,贪恣狠愎,无所不至。以中书舍人罗龙文为心臂,厮养严年为羽翼,鬻官剥民,公行不忌。上亦微知之,念嵩不忍发。会有术者蓝道行,以箕仙术进,上事必咨之。一日命中使持片纸焚于鼎,密书云:‘世蕃恶毒,上帝何不殛之?’(蓝)道行潜匿御札,以别纸焚之,诡作仙笔报云:‘世蕃恶贯满盈,固宜殛之,以在辇毂下,恐震惊皇帝,欲俟外遣,戮为齑粉耳。’上心益动,亟欲遣之而无由。至是,御史邹应龙上疏,劾世蕃……”


万历时的太常寺少卿唐鹤徵(字凝庵,常州武进人),揭示了徐阶在幕后操纵的细节。他的这段文章值得细细品味:


先是,嵩子世蕃卖官鬻爵,恣肆无忌,上亦微知之,念嵩不忍发。会有术者蓝道行以箕仙术进,上颇信眷,事必咨之。(徐)阶因深与之交。上有所问,密封使中官至乩所焚之,不能答,则咎中官秽,不能格真神仙。中官乃与方士谋,启示而后焚之,则所答具如旨。(蓝)道行狡,乃伪为纸封若中官所赍者,及焚而匿其真迹,以伪封应。

上一日问: 今天下何以不治?

对曰: 贤不竞用,不肖不退耳。

则问: 谁为贤、不肖?

曰: 贤者辅臣(徐)阶、尚书(杨)博,不肖者(严)嵩父子。

上复问: 我亦知嵩父子贪,念其奉玄久,且彼诚不肖,上真胡以不震而殛之?

报云: 世蕃罪恶贯盈,固宜速殛,以在辇下,恐震惊皇帝,欲俟外遣,戮为齑粉矣。

(蓝道行)密以告(徐)阶,阶恐稍迟则圣意解,半夜遣人邀御史邹应龙具疏,劾嵩父子,诘朝上之。上勒嵩致仕,下其子世蕃狱,戍之。


由此可见,蓝道行把扶乩的秘密告诉徐阶,徐阶授意邹应龙上疏弹劾严氏父子,是真实的。以邹应龙的性格,断然不敢根据太监的风闻贸然上疏。皇帝勒令严嵩致仕之后,每每念及他“赞修”之功,竟然忽忽不乐,写了一纸手札给新任内阁首辅徐阶:“严嵩已退,其子已伏罪,敢有再言者,同应龙俱斩。”张岱《邹应龙列传》,《石匮书》卷一百五十四。流露出对邹应龙弹劾严氏父子的不满情绪。邹应龙感受到了杀身之祸,不敢赴新任——通政司参议,在徐阶的调护下,才惴惴不安地赴任视事。如果不是徐阶授意他弹劾严氏父子,徐阶何必冒险为他“调护”呢?


邹应龙的弹劾奏疏虽然是授意之作,却写得有理有据,气势逼人,值得一看:


工部侍郎严世蕃,系大学士严嵩之子,凭借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贿遗。每一开选,则视官之高下而低昂其值;及遇升迁,则视缺之美恶而上下其价。以致选法大坏,市道公行,群馈兢趋,索价转巨。聊举一二,如刑部主事项治元以一万三千金而转吏部,举人潘鸿业以二千二百金而得知州。夫以司属末职、郡邑小吏,而贿以千万计,则大而卿尹方岳,又何所涯际耶?至于交通赃贿、为之关节者,不下百十余人。而伊子锦衣严鹄、中书严鸿,家奴严年,中书罗龙文为甚。即数人之中,严年尤为黠狡,世蕃委以心腹,诸所鬻官卖爵自世蕃所者,(严)年率十取其一。不才士夫兢为媚奉,呼曰鹤山先生,不敢名也。遇嵩生日,(严)年辄万金为寿。彼一介仆隶,其尊大富侈如是,则主人当何如耶?……今天下水旱频仍,南北多警,民穷财尽,莫可措手者,正由世蕃父子贪婪无度,掊克日棘,凡四方小吏莫不竭民脂膏、剥民皮骨,欲偿己买官之费。如此,则民安得不贫,国安得不竭,天下灾警安得不迭至也?


奏疏揭露了严氏父子的罪状和他们对于国家的危害。邹应龙亮出了他的底牌——严世蕃斩首,严嵩罢官:“臣请斩世蕃首,悬之藁竿,以为人臣不忠不孝者戒。其父嵩受国厚恩,不思报效,而溺爱恶子,任其播弄利权,植党蔽贤,黩货斁法,亦宜令休退,以清政本。”在奏疏的末尾,他振振有词地发誓:“如臣有一言不实,即斩臣之首,以谢嵩父子之恨,并为言官欺诳者戒。”


皇帝看了奏疏,随即降旨:“严嵩力赞玄修,寿君爱国,人所嫉恶既多年矣,乃纵爱逆子,言听计行,不复思朕优眷,特命致仕,乘传以去,仍岁给禄米百石。世蕃等命锦衣卫逮赴镇抚司拷讯。”三法司审讯以后,判处严世蕃遣戍烟瘴地区,严鹄、严鸿、罗龙文遣戍边远地区,严年禁锢于狱。


严嵩虽已退休,并未伤筋动骨;严世蕃流放雷州,不过虚应故事而已,行至半路就返回江西老家,威风依旧。他的党羽罗龙文也从流放地逃回江西分宜严府,与严世蕃策划如何翻盘。


袁州知府了解到这一动向,通报给巡江御史林润,夸张地说严府“聚众练兵谋反”。林润先前曾经弹劾严世蕃的党羽鄢懋卿,已与严氏结有不解之仇,得到消息,立即上报朝廷,添油加醋地说:“臣巡视上江,备防江洋,盗贼多入逃军罗龙文之家。龙文卜筑深山中,乘轩衣蟒,有负险不臣之志,素推严世蕃为主,事之若奴隶。世蕃自罪谪之后,愈肆凶顽,日夜与龙文诽谤时政,动摇人心。近者假治第,而聚众至四千余人,道路汹汹,咸谓变且不测。乞早正刑章,以绝祸本。”字里行间流露出严世蕃、罗龙文图谋不轨,有聚众谋反的嫌疑。


皇帝朱厚熜对于严嵩罢官有点后悔,严世蕃流放途中擅自逃回,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不予追究。作为一国之君,可以容忍贪赃枉法,绝对不能容忍谋反,接到林润的报告,他马上下达圣旨: 逮捕严世蕃、罗龙文,押解来京。林润再次上疏,揭发严世蕃种种骄奢淫逸、横行不法之事。一则说,严世蕃罪恶滔天,积非一日,近日不法之事又非一端,任用彭孔为主谋,罗龙文为羽翼,恶男严轸等人为爪牙,穷凶极恶,无所不至。二则说,严氏父子在袁州霸占官地侵夺民房,建造五座府邸,南府为严鹄所居,西府为严鸿所居,东府为严绍庆所居,中府为严绍祥所居,而严嵩、严世蕃所居之相府,廊房回绕万间,环亘数里。三则说,严世蕃召集四方亡命之徒为护卫之壮丁,森然有分封之架势。数千壮丁,白天伐鼓而聚,黄昏鸣金而散。比当年宁王宸濠谋反,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总结道: 严嵩宠冠百僚,公然欺主。严世蕃流放途中逃回,朦胧包庇,以王言为不足恤,以国法为不足遵,惟知私恩,不知公议,以为严嵩不能无罪。


皇帝下旨,命三法司审讯。严世蕃似乎早就做好了预案,胸有成竹。他听说官员们想通过治他的罪,为沈炼、杨继盛平反,很是高兴,洋洋得意地对党羽说“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那么,他的“倒海水”是什么呢?在审讯、定案时,可以接受贪赃枉法罪,因为皇帝对此并不在意;最可怕的是“聚众谋反”之类的罪状,务必要买通关节,删去这些词句;必须强调沈炼、杨继盛的冤狱,因为是皇帝钦定的案子,以此来激怒皇帝。一旦皇帝勃然大怒,推翻此案,便可安全脱身。他的党羽到处制造舆论,一则说,沈炼、杨继盛之冤渴望昭雪;再则说,平反冤狱可以慰藉士大夫愤懑不平之心;三则说,如果牵扯所无之事,人们不信,皇上也会生疑,岂非“佯秉公论,阴主奸谋”!与此同时,严世蕃通过昔日的关系网,很容易地买通三法司的官员,接受他的主张。果然,“其语渐闻于当道,刑部尚书黄光昇、都察院左都御史张永明、大理寺卿张守直,亦以为然,依其说具稿”。这段史料值得细细回味,三法司的首长黄光昇、张永明、张守直“亦以为然”的是严世蕃党羽的说辞;“依其说具稿”云云,就是完全按照严世蕃的对策,在定案文书中强调为沈炼、杨继盛平反的文句。由此可见,已经沦为罪犯的严世蕃能量之巨大,“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并非虚言。这是一个很难觉察的阴谋,因为对于沈炼、杨继盛的惩处,是皇帝亲自决定的,为沈、杨翻案,就等于要皇帝承认错误,即所谓“彰上过”,这必定会激怒刚愎自用的皇帝。这样的话,可能性极小的严世蕃翻盘计划,或许由于皇帝的一句话,成为现实。


严世蕃精心策划的险招,被老谋深算的内阁首辅徐阶识破了。三法司官员把严世蕃定罪文书草稿交给徐阶过目,他一下就看出了问题——要害就是“彰上过”,却隐忍不发,若无其事地打了一句官腔:“法家断案良佳。”然后把三法司的黄光昇、张永明、张守直引入内室,屏退左右,推诚布公地分析“彰上过”的要害,双方之间有一场精彩的对话。


徐阶问:“诸君子谓严公子当生乎死乎?”


黄光昇等回答:“死不足赎罪。”又补充道,为杨继盛、沈炼平反,必须“抵死”。


徐阶笑着说:“别自有说。杨、沈事诚出其谋,诚犯天下万世公恶。然杨(继盛)以计中上所讳,取特旨;沈(炼)暗入招中,取泛旨。上英明,岂肯自引为己过?一入览,疑法司借严氏归过于上,必震怒,在事者皆不免,严公子平平打发出国门矣。赦出固善,抑法司不能辞责,我亦何以自解?我不足惜,诸公方负物望,擢居要地,旦夕冢宰,此举又众所瞻仰,如斯而已乎!”


这一席话令三法司首长个个目瞪口呆,表示要把文件带回去重新改写。


徐阶严肃地说:“离此一步,迟此一刻,泄此一语,从中搅挠者必多,事且有变。今当以原疏为主而阐发聚众本谋,以试上意。”所谓“阐发聚众本谋”,意即在聚众谋反上做文章。并且说,按照常规应当由刑部尚书执笔。吓得黄光昇连声说不敢当。


众人说:“天下事惟相公能测。”希望徐阶勉为其难。


徐阶早有准备,不慌不忙地从袖子中拿出一个文件,让他们过目,问道:“拟议久矣,诸公以为何如?”徐阶的基调定在严世蕃与罗龙文“聚众谋反”上——“多聚亡命,南通倭,北通虏,共相响应”。众人点头表示同意。随即唤入书吏,按照正式文书誊写,加盖三法司印章密封,送呈皇上。


严世蕃约略知道三法司文稿的大意,暗自窃喜自己的阴谋已经得逞,对罗龙文说: 他们要以你我为沈、杨抵命,奈何?罗龙文不解其意,没有说话。他抓住罗龙文的手耳语道: 且畅饮几杯,不出十日释放而归,皇上因怀念老父别有恩命,亦未可知;虽然,先取徐阶首,当无今日,亦是老父欠断,养成其恶;今落我度中,且暂归,再来收拾徐阶还不晚。严世蕃果然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殊不知徐阶棋高一着,使他的如意算盘落空。


徐阶代替三法司起草的定罪文书,强调的重点别出心裁,是皇帝毫不知情的新罪状: 通倭、通虏、谋反。为此虚构了不少情节。例如说:“曩年逆贼汪直勾倭内讧,罪在不宥。(汪)直徽州人,与罗龙文姻旧,递投十万金于世蕃,拟为授官。”又说:“龙文亦招集汪直通倭余党五百余人,谋与世蕃外投日本。其先所发遣世蕃班头牛信,径自山海卫弃伍北走,拟诱致北虏,南北响应。”这些情节显然意在证明严世蕃“通倭”“通虏”。下面的情节则意在证明他妄图谋反:“诸所专擅僭越,淫逸凶恶之事,擢发难数。陛下曲宥其死,谪充雷州卫军,不思引咎感恩,乃怏怀怨望,安居分宜,足迹不一至戍所。龙文亦自浔州卫逃归,相与谩言诅咒,抅煽狂谋,招集四方亡命奸盗,及一切妖言幻术天文左道之徒,至四千余人,以治宅为名,阴延谙晓兵法之人,训习操练。厚结刺客十余人,专令报仇杀人,慑制众口。至于蓄养奸人细作无虑百数,出入京城,往来道路,络绎不绝。”


严世蕃擅权乱政,贪赃枉法,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过平心而论,把子虚乌有的“通倭”“通虏”“谋反”的罪状强加于他,是用不实之词掩盖真正的罪状。不过这样一来,避开了“彰上过”的要害,皇帝朱厚熜平静地接受了,指示三法司: 仅凭林润的揭发材料,还不足以定案,也不足以昭示天下后世,必须进一步审讯核实。徐阶和三法司再度耍弄手腕,根本没有审讯核实,径直由徐阶代替三法司向皇帝报告:“事已勘实,其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具有显证,前拟未尽其辜,请亟正典刑,以泄神人之愤。”


嘉靖四十四年(1565)三月二十四日,皇帝下达圣旨,批准三法司的拟议,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的罪名,判处严世蕃、罗龙文斩首。严、罗二人得到消息,大失所望,抱头痛哭。家人请他们写遗嘱给父亲及妻子,手颤抖不能成字。京师百姓人心大快,相约各自带酒前往西市观看行刑,饮酒庆祝,一时间西市热闹得如同节日。随之而来的是查抄严府,严嵩黜革为民,孙子充军。曾经不可一世的权奸,精神彻底崩溃,寄食于墓舍,一年之后命归黄泉。王阳明的弟子邹守益(字谦之,号东廓,江西安福人),对严嵩之死的细节描摹得颇有意味,他写道:“籍没时,(严嵩)携故衣以出,向县官拱手曰:‘还我一介书生去也。’临死,援笔书曰:‘作屋因募夫,诬以聚兵名。其曰数千辈,无影并无形。千古含冤事,伤哉何繇明?’又大书云:‘死后从人说是非。’长吁一声而绝。此老到底护短。”


严嵩严世蕃父子恶贯满盈,罪有应得,留给人们深思的是,以往持续多年的义正词严的弹劾,为何始终不能奏效,而充满阴谋与权术的做法却取得了成功?几年后,新朝的史官编纂《明世宗实录》,对此表示质疑: 严世蕃凭借父亲的权势,“浊乱朝政”,“盗弄威福”,“磬国帑,竭民膏”,完全可以用“奸党”罪处死,三法司偏偏要用毫无根据的“谋逆”罪处死,显然是“悉非正法”的处置。万历时的礼部尚书徐学谟(字叔明,一字子言,号太室山人,苏州府嘉定县人)也有类似看法:“(严)世蕃一凶罔竖子耳,即其罪状,宜作奸党之条,岂谓无可杀哉?指为谋叛,非正法也。”所谓“非正法”云云,就是没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非法手段处死本该处死的罪犯。史官和徐学谟的评论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有些书生气。须知,要想用“浊乱朝政”“盗弄威福”的罪名处死严世蕃,几乎不可能,因为这是“彰上过”。


聚珍福利


你留美言,我送大奖

2018上海书展,聚珍君携嘉宾等你相遇

中华书局聚珍文化

传统思想现代化 古典内容时尚化 古代趣味雅致化

▼  点击"阅读原文",马上购读《重写晚明史:新政与盛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