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通】醉酒驾驶机动车,这6人被曝光!
01
案例一
2022年2月25日晚23时4分许,驾驶人曹某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冀F2Y1**号小型轿车,沿团结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团结路安多茶馆路段时,先后撞到停放在道路右侧人行道上的藏CH79**号轻型栏板货车、藏CS31**号轻型栏板货车,造成各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曹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11.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案例二
2022年3月22日21时许,驾驶人刘某酒后驾驶藏A6M2**号小型越野客车,沿加查县城驶往安饶镇唐麦村方向,行驶至省道508线165KM处时,因应急处置不当,致使车辆驶出有效路面后撞到道路左侧围栏,造成藏A6M2**号小型越野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刘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27.2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3
案例三
2022年3月20日3时许,驾驶人邓某酒后驾驶川W***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加查县省道508线由西向东行驶,于当日3时53分许,该车行至省道508线163KM+700M处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川W***号轻型栏板货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邓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4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4
案例四
2022年4月5日晚20时30分许,扎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沿加查镇热麦村前往冷达乡共康村,行驶至共康村村委会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驾驶人黄某驾驶的藏CH***0号小型普通客车会车时发生口角,随即驾驶人黄某选择报案处理,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扎某浑身酒气,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将此案移交至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对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检,经鉴定,扎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96.9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5
案例五
2022年4月10日12时许,驾驶人格某酒后驾驶藏CH***9号小型轿车,沿加查县仲巴街由西向东行驶,于当日12时01分许,该车行至仲巴街与拉姆拉错路口(荆州广场警务站丁字路口)处时,因酒后疲劳驾驶,致使车辆驶出有效路面后撞到道路左侧树木,造成车辆及树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格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29.78mg/100ml,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6
案例六
2022年04月16日21时22分许,次某酒后驾驶藏A5***B号小型轿车,沿省道508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拉绥村路段三岔口处时,被拉绥乡派出所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次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20.3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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