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政治部 拉萨检察 2023-06-2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2017〕143号),经请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同意,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招聘名额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9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岗位

从事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有关事务性工作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拉萨户籍优先;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5年4月30日之前,1993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6.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9.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

10.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11.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的考生本人在报名时间内(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 )需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二楼大厅报名。

3.报名资料。考生需填写《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1),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4.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27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4月28日上班时间(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 )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只在拉萨设考点,主要考察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布。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总和确定,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布。

2.体检要求。体检费用自理。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政审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五)补录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六)录用及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录用名单确定后,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试用期3个月。

3.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五险组成,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交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由本院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标准按照《拉萨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4.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解决聘用制书记员住宿问题,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5.此次聘用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在体检、考察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91-6407721、   6407734


举报监督电话:0891-6407755


附件:

1.

2.





文字:马海平



长按二维码关注

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检务公开,

发布检察动态,传递法治信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