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山走去 | 会议学习
引子:
在会议前瞻中,我们对三中内容做了一些预测,事后看大概一半准确率,正确的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地区间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等等,落空的比如数据财政、海南自贸港等等。
当然,预测正确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只是因为重大改革措施总是针对痛点堵点问题,需要经过多轮讨论,我们可能只是在会议前某一段时间注意到了社会上的一些声音而已。
本篇文章主要结合会议的部分改革措施,以及最近一段时间的感受体会,做一些有感而发的学习和思考。
为了避免出现鸡同鸭讲的情况,首先对齐下我们学习的材料:
从7.18 公告发布,到 7.21《决定》 正文发布,这中间的几天是社会上争论比较多的时间,争论的焦点可能还是在“政府与市场”这个主题,尤其是在对公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句话的理解上,因为当时公告里没有提“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当时一部分人认为这种表述意味弱化市场的作用,这是历史的车轮开启倒车模式。
《决定》正文发出来以后,争论的声音小了些,我们看到“决定性作用”的表述依然保留在文件内容里。以及从财税、户籍、土地等措施内容来看,确实是力度比较大的改革。
《决定》除引言和结束语外,有15个部分,分三大板块,分别是总论、分论,以及加强领导。改革举措内容条目通篇排序,一共 60 条。作为普通人和寻常百姓,我们重点关注 1-28 条、42-46 条。
这 33 条内容怎么抓住重点、提纲挈领?我们觉得可以通过观察新闻发布会上由哪些人解读,这 33 条内容主要对应韩副主任和怀部长的讲话内容,所以就是两条线:
经济和民生领域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等7个方面)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科技的重要性进一步拔高)
这两条线,各家机构已经解读的差不多了,就不赘述了,我们只谈一些感受比较深的,所以本文正文结构如下:
1 消费税改革的意义
《决定》把财税体制改革放在宏观经济治理部分,意味着财政和货币政策会更加紧密配合,而当前财税改革的重点是土地财政快速下滑后越来越突出的央地财权事权不匹配问题。
关于央地财权与事权的匹配,本次会议明确指出,要:
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
我们想重点讨论一下消费税改革的意义。
消费税(主要是烟、酒、车辆、燃油)这个接近 2 万亿的大盘子,是一个比较大的变量,可能对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影响。
举个例子,比如说如果消费者开车去加油站,发现 92 号汽油里混入了食用油,如果要投诉这个问题,会有更大概率遇到南山必胜客,必胜客们会解释说,因为食用油里还掺了煤油,而掺了煤油的食用油是不能吃的,所以不能算食用油,所以“92 号汽油混入食用油”的投诉不准确,然后给你拍回去。
这种体制机制下,消费者的维权是比较困难的。
究其原因,税是在生产环节被抽走的,有司自然就会偏向生产端(企业),不会护着消费者。
但如果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且下放地方的话,就会对消费者友好很多,后移以后,税在消费的环节征收,有司自然而然会偏向帮消费者说话,而消费者是会用脚投票的——如果某一个城市类似“92 号汽油掺食用油”的问题太多,要么可能就要跑路到别的城市了(正好对应户籍制度改革),那么相应的税收也会跑到其他城市。
如果我们把消费税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等这些划到一个整体来看,其实它的意义绝对不仅仅是你作为消费者维权更方便了,根本上是“衣食父母”到底谁来当的问题,谁来当“衣食父母”,他们就更 care 谁的利益。
这对百姓是利好。
当然,凡事有利必有弊,消费税后置的一个挑战就是地区间的平衡,比如茅台所在的贵州,在此不展开讨论了。
2 关于科技创新
本次会议提出“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位置相当靠前,而相比起来,2013 年的会议并未单独强调三者的关系,应该值得重视。
改革重心是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环境,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要“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都要为高质量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相应的财政税收、货币信贷和产业政策都会加大支持力度,资本市场也是。
另外从调节收入分配的角度,也能反映这种倾向。
相比于金融行业正在经受的限薪潮,科研人员迎来了一波利好——“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
这里其实是和《决定》第 42 条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是相呼应的:一方面打压金融等高收入行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另一方面提高科技人才的收入水平和拓宽收入渠道,既达到调节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也能达到驱使人才要素往新质生产力方向集聚的目的。
3 一些感想
四十多年来,我们一直是上图中从左往右的方向大踏步前进,一段时间以来,方向可能有一些变化,一部分人觉得这是开倒车,特别是最近几年各种复杂因素变化交织在一起,给微观个体带来极大的痛楚——各种“历史垃圾时间”、“三万字长文”论调你方唱罢我登场,辜朝明的资本负债表衰退这几年每年都要掏出来讨论一下我们是不是要日本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部分群体对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存在情绪是非常可以理解的。
但讨论某个转变是好还是坏,没有太大意义,这是价值观层面的主观判断。
讨论转变客观上是往哪个方向发生,力度有多少,这是更有实际意义的。
最近和一些在投行工作的同学聊天,会有一种面对时代洪流莫之能御的感触,两三年前找工作时,大家不会想到这个行业能有这么大的变化,搞得自己就像是本山大哥说的破坏大环境的人一样,入职即巅峰。如今会武术的实习生少爷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只留下干活的牛马继续在“长牙带刺”的风声中战战兢兢。
你可以选择抱怨,但抱怨没有用,不解决实际问题,也不能让时光倒流个两三年然后重新思考自己的职业选择。
唯一有用的,就是像草履虫一样,虽然是结构简单的单细胞生物,也能趋利避害。
适应环境、趋吉避凶,这是生命的本能。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山走去。
人与草履虫的区别,在于人是会思考的芦苇。有些时候,一些看似不起眼的问题,或者习以为常的经验、判断,往往容易让人忽视,但当你深入其中去研究的时候,才会发现其中的逻辑可能相当复杂:
最近几年,我们见证了太多所谓“常识”的失效:实际利率和黄金价格未必负相关,美联储降息也未必对美股是利好……
我们习惯于将复杂系统的演化逻辑简单归结为几条经验,然后去应对风云诡谲的未来,这种化简让人丧失了很多思考。
最近几个月,国家队入场的增量资金规模应该有上千亿,但是市场却不涨反跌,这种反常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真的是因为或者只是因为公募在净赎回吗?
如何理解《决定》中的“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
央行一边卖空国债,一边释放货币宽松信号,是什么意思?
大模型应用落地,应该从哪个方面,如何着手,作为个体应该把自己摆在哪个位置?
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需要身入其中的探索和思考,而只有当你身在其中的时候,才有可能得到一些反直觉的体会,或者“苦涩的教训”。
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