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一线微观 ‖ 两次酒驾不思悔改,直接拘留!
酒驾被查不思悔改
再次酒驾惨被拘留
罚款2000、驾照吊销
交通违法不容姑息
▼
第一次酒驾
2018年11月1日14时54分,枣阳交警大队在查处酒醉驾集中行动中,查获涉嫌饮酒驾驶的男子毛某。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最终,毛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第二次酒驾
2019年7月20日19时许,毛某持C1驾驶证驾驶鄂FB7**号小型越野车沿枣阳市枣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王湾砖瓦厂路口处时,偶遇正在进行酒驾查处专项行动的枣阳交警大队民警。民警现场使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结果为4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核查时发现,毛某曾因第一次酒驾被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经过七天的交通安全驾驶学习,并且通过科目一考试,才重新拿到驾驶证。
7月29日,毛某因饮酒驾驶被枣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更为严重的是,他的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酒醉驾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的交通违法行为,襄阳交警持续在全市城乡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将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并重,零容忍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请各位驾驶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审核:马辉
编辑:向小渊
来源:枣阳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