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在国家“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基础上再次进行自查自纠,严厉打击和遏制“两违”行为,树立“合法用地、科学用地”风气和风向标,梯面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沁悦农庄组织强制拆除。
【聚焦】花都这座“任性”农庄,被强力拆除!
4月10日,
梯面镇组织城管中队、国土所、梯面派出所
等部门工作人员,
以及埔岭村村干部和驻村组人员
到现场开展拆违集中行动。
沁悦农庄
沁悦农庄位于梯面镇埔岭村第三经济社,在1999年至2018年20年期间,在未经批准情况下,从小竹棚开始并通过不断“蚕食”的方式,郭某不断填埋坑塘水面并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以逃避国家卫星遥感的监测,将一个本用于农业灌溉的坑塘水面,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占地2.65亩具有完整配套功能的农庄用于对外经营。
▲拆除前的沁悦农庄
沁悦农庄并郭某不能提供合法用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44条规定,国土部门分别于2013年12月9日、12月13日以及2018年11月30日、12月26日对沁悦农庄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整改:对已填土的,复垦破坏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已建设的,拆除地上建筑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拆除后的沁悦农庄
经多次督促,当事人拒不整改。2019年4月2日,梯面镇人民政府向沁悦农庄并郭某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在2019年4月7日前自行完成整改,逾期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违法用地上的违法构建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当事人拒绝执行。
新闻知多D,
在花都这九类违建必须拆除
●对历史违建分类处置,逐年治理拆除,对规划定性为无法改正的违建一律拆除
●在建的、新生的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非法占用农保区、改变设施农用地使用功能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拆除
●不按规定、未经审批的超高超大农房,一律拆除
●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拆除
●河涌蓝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拆除
●涉及“散乱污”场所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拆除
●重点信访投诉、舆情曝光等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拆除
●占用物业小区公共用地的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广州花都发布编辑部
来源丨花宣、乡遇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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