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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花都区拟扩大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征求您的意见~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花都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
公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除该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白云国际机场周边下列村(社区):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冈村、三凤村、九一村、推广社区、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等)外,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增加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起草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花都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文。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联系人:罗志君,联系电话:020-83166211。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124444105@qq.com)或邮寄(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1号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邮政编码:510800)形式反馈至花都区公安分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意见稿全文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花都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的公告(意见征求稿)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除该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现将我区新增划定的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范围公告如下:
一、本区新华街及花城街、秀全街、新雅街、梯面镇、狮岭镇中心城区(利达路以东、金狮大道以南,芙蓉专用道及金石大道以西北方向)管辖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本区管辖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三、本通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对于花都拟新增的烟花禁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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