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今天,接到一个朋友的咨询电话,她与现在的老公是再婚,结婚刚半年多,男方到她单位将她打成轻伤,她们已经分居了,她提出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还多次威胁她,她问起诉到法院多久才能判决离婚?
回答她的问题并不难,《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她们结婚时间较短,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将她打成轻伤,有公安的报警出警记录以及伤情鉴定书,法院应该认定家暴成立并判决离婚。但是我没有这么坚决的告诉她,因为即使有这样的情形,法院能否一次判决离婚也是不确定的事情。
就如今天刚看到一则报道:“丈夫出轨还家暴,法院却判不支持妻子离婚诉求”。一对夫妻因家暴闹上法庭,法院判决驳回了女方的离婚诉求,法官分析认为,本案根据妻子提供的聊天记录、住宿登记表和丈夫出具的保证书等证据,可以证明丈夫确有婚外情,也确实曾以恶劣语言对妻子进行辱骂,甚至在子女在场的情况下发生严重冲突,导致妻子受伤。但是原、被告双方已经结婚14年,共同生育两个子女,还共同经营多家公司,建立了密不可分的情感关系和经济关联。自爆发冲突后,双方为挽回婚姻,均做出了一定努力,而且丈夫也在庭审中表现出维护婚姻的强烈意愿,在此情况下,为慎重起见,给予原、被告共同解决婚姻问题的机会,让孩子在温馨、和睦、完整的家庭生活中健康成长,不宜立即解除婚姻关系。
很难想象,在一个充满家庭暴力的家庭中,孩子能健康成长。
最后我告诉朋友,无论第一次是否判决离婚,还是要准备家庭暴力证据,如果男方现在依然恐吓威胁,保留电话录音和威胁短信,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害怕,可以求助妇联代为申请。能勇敢的向家暴说不,你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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