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沙史学嘉年华】︱地方政治精英统治中的成就与烦恼
今年的鸣沙史学嘉年华主题是“一切人理解一切人”,第一场活动主题为“庙堂——地方政治精英统治中的成就与烦恼”,邀请中山大学历史学系邱捷、刘志伟、曹家齐与复旦大学历史学系鲁西奇四位教授一起通过探索地方政治精英的所作所为和复杂心境,去理解地方社会运作的各个环节。活动由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安东强教授主持。
本文系该场活动的文字稿,经嘉宾审定。
地方政治精英在地方社会中代表着上级官府直至皇帝的意志,统治和管理着地方上的各个族群、各个阶层、各色户计的百姓。地方政治精英不仅是官僚体系和政治机器中的一员,也是地方社会网络中的一分子——从上头的眼光看,地方政治精英是百姓的头人;从下头的眼光看,地方政治精英就是政府。梳理和研究地方政治精英在复杂政治关系网络中辗转腾挪的过程,不仅仅是在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和复杂心境,也是在通过他们的双重身份,去理解地方社会运作的各个环节。
那么通常来说,我们对地方精英的认识来自哪里呢?正如会典、则例映照着王朝国家理论上的运转规则,官箴书、地方志以及地方官员的文集和私人日记等地方文献,被认为反映了地方的实际情况。但不一定所有人都注意到,地方的力量也必须被吸纳进王朝国家的价值、兴趣、文明之中。关于地方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活动,这些活动又在王朝国家中创造出一系列关于地方的新的思潮和行动,这一切的结果,是王朝国家不是作为区域社会的参照系而存在,而是作为区域社会历史和现实的创造者、指导者而存在。
▲活动现场
邱捷:这一二十年,我基本上做一件事,就是点注读杜凤治日记。
这本日记后来整理成点注本,有十本。晚清很多问题都可以参考这部日记。今天的话题“庙堂——地方政治精英统治中的成就与烦恼”,我觉得这部日记,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邱捷教授
杜凤治可以说是晚清官场中的成功人士。他官做得不算特别大,大部分时间当一个知县,后来当了直隶州的知州,勉勉强强沾上了中级官员的边。他官虽然不大,但当得挺顺的。看他的日记,也有点踌躇满志,说:“我们浙江人在广东当官,都说我老杜是官运第一啊。”杜凤治大部分时间有缺或有差,上司对他挺看重的,而且他两次当全国著名的大缺、优缺南海知县。后来退休了,还有一笔挺可观的财产。
杜凤治跟地方精英打交道,我说的是清代的士绅,他经常很有成就感,很自豪,同时,与地方士绅的矛盾也是他烦恼的重要来源。
为什么说这本日记有那么高的参考价值?因为杜凤治日记,我觉得完全是写给自己看的。他在日记骂别人,骂自己,除了他几位太太,还有后来生的几个小儿女不骂,其他人几乎没有不骂的,从上司骂到亲戚朋友,自己年长的亲生儿子女儿也骂,里面有很多个人隐私。而且,370万字的日记,在当时就算他是林则徐、曾国藩,这样的日记也刻印、出版不了,所以说这本日记显然是写给自己看的,当然就更可信。而且他基本上是当天写,那么可信度更高。他跟地方精英(即士绅)打交道怎么做的,这些可能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他怎么看的?怎么想的?跟我们今天的主题更符合。
把地方精英吸纳到王朝国家的统治体系,州县官是最关键的人物。那么,如何吸纳?看看杜凤治日记中怎么说的。
众所周知,清朝的州县官被称为“亲民之官”,所谓“亲民”,不是对老百姓亲近,而是直接管制老百姓。用现代的话,州县衙门可说是清朝国家体系的“终端”。但这个“终端”仅仅靠衙门能正常运作吗?清朝的州县衙门,一方面直接管理编户齐民;另外一方面还得需要找一些中介、代理人,才能真正使“终端”有效地全面运作。这些人是什么人?我们研究清史,研究近代史都知道,基本上是士绅,当然南北可能不同——我在后面再略微说一下。在杜凤治任职的州县,他是清王朝国家的最高代表——在省城可能不行,在其他地方他就是最高代表。但是一般的老百姓是不是明白呢?不一定明白。他在罗定州写的日记就有一段很生动的描写:这里的老百姓,简直不知道钱粮是交给国家的。我问他们要,他们说我们赶紧把钱粮交给杜大老爷。杜凤治觉得又可气又可笑,这些钱粮怎么是交给我的啊?是交给朝廷的啊!但实际上,这些钱粮固然是交给朝廷的,但杜凤治本人也是有一份的,我不展开讲了。我要说的是,在老百姓心目中,天高皇帝远,巡抚、总督也挺远的,甚至知府也挺远。但是知县、知州大老爷就在我眼前,钱粮是我直接交给他的,他的话是必须听的。不听就会打屁股,而且随时会被关起来。所以,杜大老爷,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王朝国家体系的代表。
一般老百姓不知道杜大老爷是代表皇上、代表总督巡抚的,但士绅知道。这是王朝国家给了杜凤治合法性,这是官绅合作的基础,士绅就要听他的。王朝国家的“终端”好像就造成这么一个体系,以州县衙门为核心,再吸纳地方的士绅,组成一个比较复杂的“终端”的体系,使王朝国家体系在基层社会能够正常运作。
王朝国家需要州县官干的事情,大概是两大项,一项是收税,把税征收上来。第二,维持所在州县的统治秩序,不要有那么多盗匪,更要防范叛乱。看杜凤治的日记,他征粮必须依靠士绅。他自己当然也下乡去征,但仍要经常委托士绅帮助催征。士绅参与征粮本来是违反清朝王法的,但杜凤治不得不依靠士绅。维持地方的治安更要依靠士绅。举一个例子,有一次杜凤治亲自带队去抓强盗。强盗有洋枪,杜凤治手下的人都没有洋枪,盗匪把杜凤治的衙役打死了。杜凤治就通过当地公局的局绅,让他们发动了八九百人来参与围捕。杜凤治也通知了当地的驻军,请他们来协助抓盗匪,结果驻军没有赶到之前,杜凤治手下的衙役与当地士绅的团勇,就把盗匪抓到了。
按照我理解,今天我们谈的“地方精英”,应该既包括州县官主持的州县衙门,也包括地方的士绅。杜凤治大多数情况下不是跟单个的、分散的士绅打交道,而是跟有组织的士绅打交道。士绅组成某种机构,杜凤治主要是跟这个机构打交道。这个机构叫做公局。有时公局也叫公约。公局与公约,按照清朝的法典,都没有任何根据。根据王法,基层的政权在州县,但是实际上,士绅掌握的公局参与征收,可以出告示,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村民都必须遵守的。另外,他们有武力,可以办案,有时候权力还挺大的。
杜凤治与公局的关系完全参照了官场的一套体系。杜凤治颁发给公局制的印章叫“局戳”,公局的文件交给杜凤治必须盖印,公局的头叫做戳首,就是公局主持者。
公局的局绅与杜凤治的文书往来,完全参照清朝官府的文书称谓。杜凤治任命他们或者是要他们办事都用“谕”,而他们交给杜凤治的报告都叫做“禀”,都是用上下行的公文的名称来规范。局绅要见杜凤治,有时候也像杜凤治见上司一样要递手本,就是把自己的履历写上去,其实彼此都认识,这是上下级正式相见的礼仪。日记好几回提到局绅谒见要送门包,就是要交给杜凤治的“传达室主任”一点银钱,才能见得到杜凤治。公局行使权力的时候,往往远远超过王朝国家允许的边界。比如杜凤治在广宁知县任上,当地的局绅调处涉及三条人命案的重大案件。杜凤治看了他们的禀就说,你们15天内把事情摆平,我就装作不知道。假如还摆不平,我没办法了,只能上报。但看日记,对这件事后来没再提,大概摆平了。本来三条人命的大案,州县官没权力处置,知府也没权。但是局绅跟州县官却摆平了,官、绅造就了这么一种体系,或者是这么一种环境,在州县官默许之下,三条人命的大案,公局也敢于摆平。
清朝王法是很严的,但真正执行起来却是很松的。州县官不可能也无意严格按照典章制度办事,而公局这种机构是典章制度所无的,更不可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州县官为了取得局绅的合作,使王朝国家体系的“终端”能正常运作,对局绅往往只能一个眼开,一个眼闭,局绅肯定会利用公局来谋取私利、草菅人命,这种事情公局肯定层出不穷。杜凤治日记也有记载,但只要不是闹得太厉害,他也会予以默许或者容忍。
他在广宁知县任上有一个局绅叫陈应星。杜凤治讲这个人是大坏蛋,无钱不要,无事不管,但他有能力啊,所以,杜凤治原来跟他有过节,他给杜凤治出过很大的难题,搞得杜凤治很狼狈,这是杜凤治第一次当广宁知县的事,但杜凤治第二次当广宁知县时双方都明白了,杜凤治知道这种坏人是要利用的,而陈应星也知道知县大老爷是不能得罪的。结果,两个人变得很默契,合作得非常愉快。尽管杜凤治在日记不断地骂陈应星,但见了面还是说好话。日记说,我经常给他好脸色看,笼络他,结果很多事情都办成了。
日记记载了同治年间,从总督、巡抚一直到道台、知府,命令各地建立公局。杜凤治为了这件事情到处奔走,把当地的士绅召集起来,没有建立的就问为什么不建立,有什么难处?诸如此类,逐个帮他们解决矛盾,解决困难,建立公局。我看到其他地方的资料,大概这类的等于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公局,在清末,起码广州府、肇庆府已基本上普遍设立。
我特别关注的是公局直接掌握的武力。作为一个权力机构,假如不直接掌握武力,乡民是不可能乖乖听话的。看杜凤治的日记,公局动不动有几十人的武力,甚至使用了火器。
讲到清代的基层管治,我们通常会想到保甲。很奇怪,杜凤治写了很多人物,什么都正都副,里正里副,保正保副,党正党副等,这类人物,基本是士绅,日记却没有明确写这些人在保甲中有什么地位。清朝的保甲制度似乎有点排斥士绅,都要庶民来充当。但是我想,清朝广东的保甲假如没有同公局达成某种合作或者某种协调,恐怕是很难运作的。杜凤治在日记经常提到地保,但地保一定是庶民,而且地保的地位很低,都是跑跑腿,大老爷不高兴了,说打就打,说关就关,在地方上不太可能有太高的地位。像广东公局这种机构,其他地方有没有?按常识而论,王朝国家的“终端”要在基层社会有效运作。不可能光靠法定的政权州县衙门,因为管不过来。非得依靠地方的士绅。但是,因为清朝对州县以下的管治机构没有比较正规的顶层设计,法典所无,所以各地应该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广东也有很大差别,比如,广州府与潮州府,杜凤治都去过,有详细日记,但是情况好像差别相当大。杜凤治后来回到自己的家乡浙江绍兴,看来绍兴并不存在广东那种有武力,可以参与征收,还可以办案的士绅掌控的机构。看徐茂明等学者研究江浙地方士绅的成果,好像也没有。另外一个地方是湖南。湖南在晚清军功士绅特别多,这点与广东有点近似。但我看王继平等学者的研究成果,士绅在基层社会的作用也与广东不同。倒是巴县、南部县团练局与广东的公局有点相似。
另外,广东公局显然与宗族势力有密切关系。杜凤治就记载了一件事,康有为的叔祖康国器,当过广西布政使、护理广西巡抚,官够大了吧?但是在家乡说话不管用,为什么?有人告诉杜凤治,你别看康家有人当过大官,但是宗族势力不强,所以说话人家不听,后来康有在他的自传《我史》也写了他去争夺家乡西樵同人公局的事,还是斗不过别人。这就说明广东的公局是与宗族势力是密切联系的。杜凤治也提到过,不同的宗族不能合起来办一个公局,结果就是每个姓分别办一个。
再就是讲讲史料的问题。为什么清代广东的公局在很多文献没有得到充分记载?清代有一个习惯,凡是跟典章制度不符合的,从官员到书吏到士绅都会避免“见诸公牍”,就是公文里面尽量不出现。所以方志对公局的记载也不多,番禺县志是记载的比较多的,但是看新会、南海的县志,关于公局只是零散记载在人物传记里,县志的“建置”这一章就基本没有写公局。
所以,研究“地方政治精英统治”这类问题,更需要重视民间文献,像日记、碑记、书信、账本、族谱之类文献。我作为一个近代史的学者,可能还要多说一点,就是必须重视报刊。尤其是县、乡、镇的报刊,我看了清末的《香山循报》,香山县就是中山,就发现了不少有关公局公约的史料。
这都是老生常谈了,我就讲到这里。
安东强:鲁西奇教授用睡虎地秦简里面的资料,去发掘出了一个秦始皇同时代的小吏叫喜:他经历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这样一个过程,还经历了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的统治时期。喜在当地的地方治理经验和他的成就得失,我想也是大家非常感兴趣的,接下来就把时间交给鲁西奇老师。
鲁西奇:我们做历史的,实际上是从现实中倒着回去看历史的。我不能直接看到秦朝,所以,我会想着,从现在出发,回过头去,看看民国,再看看清朝。一步步地,我觉得自己走近了秦代。所以,读邱老师的书,对于我的意义,是让我大致地知道一点清朝的情形,然后,一点点地,去寻找可以看到秦朝的感觉。所以,我在读邱老师的著作时,就在想,哦,这是清代的样子,那么,秦代会是怎样的呢?
杜凤治,对于我来说,是个大官。在我研究的历史上,我遇见过他们,但没有和他们说过话,更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的人,怎样做事情。在我的心目中,他们大都是坏人。我读了邱老师写的杜凤治,知道他不完全是坏人,但也不是什么好人。这一点,强化了我对中国历史上官员的认识:他们做官的时候,对于老百姓来说,大都是坏人;但在官场上,他们可能是好人。当然,用好人、坏人来评价并区分官员,本身就是小民的视角。我觉得这里有个立场的差异:邱老师写杜凤治,有对杜凤治的“同情之理解”,努力将杜凤治当作一个“当官的人”去理解;而我读邱老师书中的杜凤治,却是“隔”着的,心中一直把杜凤治当作“官”,而“官”是不是“人”,可是一个问题。
我认真地读过邱老师的好几本书。这本杜凤治,读了两遍。对我来说,我最感兴趣的、也是对我最有启发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看杜凤治怎样做官。这中间,最重要的是怎样处理官场的关系,送礼、拉交情、官场应酬、人情来往……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事纠葛,阴谋诡计。我特别看他一个外来的官员,怎样在广州的官场里建立起自己的关系网络。特别是看到那时候的州县官在省城派有坐省家人,专门负责打探官场消息,觉得真厉害。
二是看州县官怎样审案子。我自己也在读秦汉简牍里的司法文书。秦汉史的做法,是先从文本解读入手,梳理诉讼审理的各个环节,找出断案所依据的律令根据,然后分析案件所反映的历史与社会。可是,我不能了解,审案人究竟是怎样“明察秋毫”,洞见案情真相的?审理过程究竟怎样的?没有做过官的人,对人与事还都是“隔”了很多,心也不够狠,真不能审案子。熟悉法律也不够。我读邱老师的书,看杜凤治怎样办案子,怎样用刑,想想秦代的郡县吏大约只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是看清后期的官府怎么征税。这也是我琢磨的一个话题,我一直很有兴趣知道中国古代官府是怎样从老百姓那里掠夺人力与物力资源的,这就是赋役制度。我正在写一篇讨论秦汉时代役制的文章。我没有读过中国古代早期郡县官员怎样负责征发赋役的具体材料,其实主要还是停留在制度的层面上,看制度是怎样规定的。邱老师的书告诉我,其实在晚清的广东,制度那一套,基本上没有人理了。州县官要“因地制宜”,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手段,把赋税征收上来。这对我是一个大的冲击。我在想,我努力弄清楚的汉唐赋役制度,是不是也像晚清广东的赋役制度那样,是一套“虚”的呀?所以,邱老师的书,让我思考自己的努力方向,是不是就有些问题。
这是我读邱老师著作所受的三点启发和感想。是我今天讲的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我想接着邱老师刚才的话题,回到我们今天讨论的主题上来。精英,就词义上说,精是经过挑选的最好的那部分(人或物),英的本义是花,是一棵植物最耀眼的部分。那么,精英当然是最优秀的、最耀眼的人与物。那么,在一个社会上,怎样的人被认为是优秀而引人注目的呢?当然是成功人士。成功,无论在哪里,要么有钱,要么有势,要么有权。有知识而无钱无势无权,是不能算作精英的。所以,读书、有知识,也并不是成为精英的必要条件。
邱老师让我谈谈汉唐时期的情况。我没有能力系统地谈汉唐时期的精英,这可是一个大问题。在我的认识里,汉唐时期的精英未必是士绅,亦即未必有功名或做官(做过官或在做官,在秦汉时期,包括做吏)。有钱有势就可以,不一定要读书、当官。《史记》所记载的货殖家,游侠,当然是那个时代的精英分子。猗顿、郭纵、乌氏倮、卓氏、孔氏、邴氏、刀间等,都不见有什么学问,功名,似乎也没做什么官,却富比诸侯,拟于人君,谁能说他们不是精英呢。太史公说中山地方(不是今天的中山)的人,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宫,遍诸侯。这些丈夫与女子,也可以算作精英吧。鲁朱家、楚田仲、轵人郭解这些人,快意恩仇,武断乡曲,既不读书,也不做官,甚至也不成功,然言必行,行必果,振人之命,急人所难,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名。“人貌荣名,其有既乎?”在那个时代,也算是精英人物吧。汉代特别是东汉时期的人们所说的“豪”,北朝至唐前中期人们所说的“望”,大抵也都是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或其家、族,而他们未必是士或士族,更未必是世家或世族。所以,汉唐时期的精英,未必是南宋、明清时期那样,以士绅为主。这可能是一个很大的区别。但我对这个认识,其实又有些怀疑:我担心“士绅是精英”的说法,本来就是士绅说的。走向精英之路,本来有多条的,后来逐渐地少了;士绅又自以为很成功,掌握了话语权,天下的精英似乎就以士绅为主了。事实可能大不如是。
▲鲁西奇教授
“地方精英”这个说法,给精英分了层次。地方精英,是相对于朝廷、中央说的。所以,地方精英,是一个从外部给予的界定。因此,地方精英的精英度,就取决于其地方的规模大小和地位高低。
邱老师在书里,有一章专门讨论州县官与士绅的关系。与州县官合作或冲突的士绅,当然是州县层面上的地方精英。但也不尽然。很多士绅的关系网络可以达到府、省乃至朝廷的层面,所以,他们也可能是别的层级的地方精英,乃至朝廷层面的精英。这个问题,因为涉及到“士大夫的地方转向”这个有名的命题,让我很感到困惑。邱老师的书,将士绅在州县层面上的作用,落实到协助维持地方治安、州县司法诉讼、赋税征发、地方公共事业等几个方面,使这些士绅的地方性更为明确,是我最感兴趣的地方。
地方精英与王朝国家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关系呢?邱老师书里,有很多的描述与分析。汉唐时期县层面上的地方精英及其与县官之间的关系,这个题目,我正在琢磨。目前回答不了。《史记》说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到了邺县,“会长老,问之民所疾苦。”长老回答说:“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余钱持归。”到了给河伯娶妇的日子,西门豹来到河上。“三老、官属、豪长者、里父老皆会,以人民往观之者三二千人。” 这里有四方力量:一是邺令西门豹,代表官府;二是民人,百姓;三是邺三老、廷掾或巫祝,代表邺县豪富集团,或地方精英;四是长老(里父老),是邺县民众中年高而有德者,是民意代表,代表百姓。在这个案例中,三老、廷掾等地方精英与巫祝相结合,而邺令则与民、长老相结合,与之形成对立。根据邱老师的思路,这是州县官与地方精英的冲突。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事,克陈县,“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拥陈胜为王。陈的三老、豪杰当然是地方精英,陈胜、吴广则是反叛者,属于“民”。地方精英站在了反叛的“百姓”一边。在秦末的沛县,也有四种力量:一是沛令,代表秦统治力量;二是萧何、曹参、樊哙等“少年豪吏”,代表沛县的地方豪强;三是沛“父老”“父兄”,代表沛“众”,是受“劫”被“收”、“不敢不从”的民众;四是刘邦及其逃亡集团,是“革命”力量。沛县的父老、豪吏当然是地方精英,他们也站在了反叛者一边。
当然,这是特别时期的情况。陈、沛的三老、豪杰、豪吏在这样关键性的选择面前,一定很烦恼吧。北齐时宋孝王所撰《关东风俗传》说:“至若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献武初在冀郡,大族蝟起应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几为大患,有同刘元海、石勒之众也。凡种类不同,心意亦异,若遇间隙,先为乱阶。”这些豪族,当然都是地方精英。在朝代更替面前,他们当然有诸多的“烦恼”,同时,他们也给更大的政治势力,带来了烦恼。在这些例子中,与其说地方精英必须进入王朝国家,或者,不如说,他们在参与“制造”王朝国家。
这就是我读邱老师的著作,结合自己的研究,想向老师和朋友们报告的两点认识:一是汉唐时期的地方精英不必有功名,也未必一定要当官。二是他们未必一定要进入王朝国家,或者,他们甚至还参与了“创造”王朝国家。因为这两点,他们的“成就”可能更大,当然,也更“烦恼”。
安东强:鲁老师用他精深的研究经验,以秦汉时期地方社会的豪族也好,包括三老等等这些所谓的地方精英的历史,跟邱老师研究做了一个很好的对比。我觉得非常有意思的是,提到地方精英可能不是一个读书人的群体,而到了后来,至少到了清代的时候,我们已经看到了读书在地方精英里面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浓烈的社会风气。我想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转折,刚好引出了我们接下来要讨论问题,因为在我的阅读经验里面,这种士大夫风气也好,士大夫的地方化也好等等,都是起于宋代,我们来听听曹老师的高见。
曹家齐:刚才听邱老师和鲁老师的发言,我不断地想,这和中古时段有什么相似处,又有什么不同?实际上都差不多,为什么?因为从秦到清,中国的体制没有变,人心世故也没有变,那么反映官场里面,很多道理都是一样的。
这几年经常有这种问题:你愿意穿越回到哪个时代呢?很多人说宋朝好,愿意回宋代,但是我做宋代研究,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清朝的官场什么样,我想宋朝也是什么样。虽然宋朝没有像杜凤治日记这么详细地反映地方官生态的材料,但是宋代有大量的笔记,当然也有一部分日记,只不过都没像杜凤治日记这么细。各种文献聚合在一起,仍然能够生动地反映地方政治的很多面貌。可以说,整体面貌和清朝我觉得差别并不大——实际上,与秦汉的很多东西也是相通的。
当然,在体制、在人心世故未变的情况下,社会面貌、人的生活内容还是有不同的。宋代士大夫政治读书风气很盛,这确实是一个新的时代特点。大家都清楚,唐以前的官员选拔途径主要以门第为主,虽然有科举制,但是科举制录取的人数相当少。宋朝以后,科举制成为选官的主要途径,中高级官员都是来自于科举。由于科举成了选官的主要途径,读书才成为大家追求仕途的一个主要动力。今天的主题是地方政治精英统治中的成就与烦恼,围绕这个主题,我谈一谈宋代的情况。刚才鲁老师提到地方精英的概念问题,具体到今天的题目,讲的是地方政治精英,这是有定语的。在明清,士绅是精英,但在宋代,我们一般觉得还没有形成士绅这样独立的阶层。
基层的豪强,地方官与其搞好关系,这也是宋代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宋代地方精英觉得什么才能叫政治统治中的成就呢?如果冠冕堂皇地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具体到地方上,比如兴建重要的水利,为老百姓免税,得到民心的拥戴,或者朝廷的嘉奖,这好像是一个成就。那么,假如回到宋代,地方官员追求什么呢?他们追求的就是要升官。宋代的制度有一个身份的界定,京朝官和幕职州县官。
幕职州县官,幕职州县官只是一个身份,当然也有在京城的。大家知道,做了州县官,是严格地按照文官三年一晋级、武官五年一晋级,一步步往上爬,爬得很慢,那一旦变成京朝官,就可以破格提拔。所以说对宋朝官员,特别是地方官,多数是幕职州县官,幕职州县官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升到京朝官。当时有一个术语叫改官,这可能是更多底层官员追求的目标,或者说他们认为的一个成就。
▲曹家齐教授
当然大家知道,体制一定是越往上职位越少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升官、改官无望,那么在地方什么算成就?当然也有很有政治情怀的士大夫,我就不追求升官,我就追求为百姓造福。这是一种。另外的一定想,我既然升不上去了,那我就追求多赚点钱,多赚点便宜。大家看宋代的材料,地方官和豪强勾结,对朝廷阳奉阴违的,想方设法克扣点粮饷的,中饱私囊的多的是。
另外讲烦恼。求之不得就是烦恼,地方官想升官升不上的就恼啊,想赚钱没赚到就是烦恼,但是我不想谈这么世俗的东西,我就谈真正属于宋朝以后地方政治特点的一个问题。
北宋时期,有位士大夫叫刘敞,他总结过宋朝与唐朝制度的不同。他说本朝随事建官。宋朝是出现了什么事,就设什么官,他不是按照像汉唐以来的旧有制度。完全按照框架理想化地设官,他是因为事很多了,说有件事要办我就设什么官。
宋朝设官有两种,一个是亲民官,一个是厘务官。亲民官就是邱老师讲的知州知县,直接治理百姓的,当然宋朝的监军、巡检也是亲民官。监军就是大家讲的督监,他们虽然掌管地方军队,但是他们在基层掌管军队,和亲民官差不多。还有维持地方治安的巡检,也属于亲民。另外一种叫厘务官,就是各种兼任的,比如兼路桥酒税,这种人数也不少。这就说明宋朝在地方治理、整个国家治理上,和以往时代有很多面貌上的不同,那就是随着社会的复杂化,国家事务比唐以前要多得多。事务多了怎么解决呢?靠文书来推行行政事务。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地方行政推行过程中,宋代的文书行政和以前相比更为突出。当然不是说以前没有文书行政,而是说宋朝的文书行政更复杂了。
我以前提过一个不一定上路的观点。我认为,除了大家都知道那些特点以外,宋朝还是一个空前信息增量的时代。当然这是科举制导致的,编书的多,造书的多,印书的多,读书的多。唐以前留到今天的文献,加在一起,都比宋朝的少很多。我觉得就是信息空间增量的一个结果。我这里要说的是,宋代地方行政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文书行政。文书行政就是地方官堂而皇之的一个烦恼。
大家看宋代士大夫,特别是州一级的地方官——因为州一级的地方官留下的文献相当多。他们彼此之间的信件往来,以及给皇帝的奏章,给下属的文书也很多,非常强烈的反应就是每天都有应付不了的文件要处理。朱熹在漳州做知州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每天大量的文书涌进来,上面的文书压了一大堆,但是到了傍晚,州府周围传递文书的铃铛哗啦哗啦响,各地的文书又都来了。他觉得这是非常难以应付的一件事。后来他就想办法解决问题。史书记载,他打造了很多橱子,一方面他把文件分门别类,另一方面他每天上班的时候把其他的地方官找来,文件一分,分配任务。因此朱熹总结出了一个做官的经验:真正要做好官,要长官清闲下边忙碌,这是做官的理想状态。为什么他就会有这种认识?因为太忙了。
我可以讲,宋代和以前比,地方行政里面的文移,是地方官的一个烦恼。那么这种烦恼大家看它在具体行政里面各种复杂的表现。文书确实很复杂,作为一个地方官,你怎么向中央汇报情况,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比如说地方官每到任会写一个到任表,一般都是理性的表达,用四六文写成。他可以理性地表达在地方上遇到的问题。真德秀第一次知泉州,他就直接用表来说泉州对外国商船的税比较重,导致很长时间都不来一次商船了,以此反映情况。但很多表里面是一种感恩戴德,或者表自己感恩的情绪,是表示仪式性的。还有一种就是我们讲的札子,向皇帝奏事的。如果是很小的事,就叫札子,如果是很大的事、很正规,就是我们说的奏状。地方官给皇帝写奏状以外,他也可以向宰相来反映地方的情况。但是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地方文书下达那是相当复杂的一件事。很多事都要靠文移来量。皇帝要办什么事,要下达文书给州。州有什么事要做,比如说税收不上来,案子没有人了结,他给下属下文书。我们还经常看到有文书提到,下了文儿地方不执行。比如说征军粮了,那时候路级官僚也紧张,州官也紧张,那怎么办呢?路级监事不断地给州县下文书,催你给我收,让州赶快下文件给县里,大家频繁地玩文书。频繁地下文件折腾下一级,这就证明我努力了。最后出现什么情况呢?就出现在一种特别的文书。我们都知道朝廷给沟通文书分等级,州往下发,也有等级。一般我发个帖,就是从上往下的。如果发个帖子,地方就不执行,那我就发个牌筒,就是带牌子的,有特别标志的以此表示重要,最后牌桶还不行呢,再发一个匣啊,就是用木头或者用锡或者其他做的盒子,装上一个专门的文件往下发,也就说这个重要。特别是南宋的时候,有个专门的文书叫匣。那么,匣发下去又没用,怎么办?那只好派专人了,派官员到下面去直接督促。这是一种形成习惯的制度。这种繁复制度的出现,说明宋朝地方官的行政事务是相当乱的。它就是出现了一种问题采取一个措施进行补救,再出现问题再采取一个补救,虽然最后形成了制度,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宋代以后,当地方事务纷繁复杂的时候,地方行政文书的繁复就成了地方官员一个非常大的烦恼。这种烦恼我估计到了明朝,到了清朝,可能表现得更为细致生动。
安东强:刚刚曹老师提到了科举制度和文书制度对整个地方社会的重要影响,其实我们知道,另一个对宋以后王朝国家的制度运作影响极大的,就是赋役制度的改革,最后请刘志伟老师为我们介绍。
▲刘志伟教授
刘志伟:我就从对前面几位老师讲的事实产生的一个印象说起。我觉得比较邱老师和鲁老师的发言,邱老师讲的大部分所谓的士绅,也就是受过教育的、读过书的。简单说,杜凤治到乡下去找的乡村精英,都是一些有受过教育的、识字的,而且很懂得用文字处理各种文书事务的人。曹老师讲的主要是在官僚系统的文书使用。邱老师提到的公局,都是非官方体系里的。这一群人在文化上,教育上,或者在他们的身份上,其实都是在国家体制下获得的,但是在实际的运作过程里面,他们有时不在国家体制内的。这表面上看是一个悖论,在国家体制以外做事的这些乡村精英,其实还是在王朝体制下的获得文化和权力的资源的。邱老师刚才特别讲到,像公局这些地方权力机构,在典章制度里面是没有的,但它又是国家的一部分。不管是在五六十年代,还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如果真正到乡村中去,还是会发现乡村里面仍然存在种种不在国家体制内的地方组织。这些地方组织的运作,这些组织的主事人,他们在文化上、在身份上,也都在国家体制里面获得资源,获得权力,获得能力的,甚至在认同上,也跟国家保持高度一致。因此,历来在乡村中都存在这些国家体制外运转同时是国家构成的基层组织。
鲁老师说在他谈到那个时代,也是有很多的地方组织,不过他说很多人其实不读书的,但是他们也会参与国家建构,甚至去创造新国家。我是研究明代的,我在想,我们怎样把鲁老师讲的那个时代同明代以后的中国社会联系起来,从明朝着眼能找到比较清楚的解释。
在我自己研究中,我比较重视的是王朝国家和其社会成员的关系。中国从春秋战国以后,特别是秦汉以后,王朝国家管理社会、管理臣民,都是通过一套户籍制度去管理的。一般人理解户籍制度就是所有的人都应该管,所以很多做人口史的常常就会拿着人口数字去说,中国哪个朝代有多少人,但是这里面都有一个问题,这些数字其实都是户籍数字,是户籍人口,并不是实际生存的人数。王朝国家对老百姓的统治,我们从有文字记录的材料所能看到的,大部分其实都是在户籍里面,是政府和编户齐民的关系。唐宋以前,鲁老师特别讲到豪强下面的那些人,其实不在户籍。那些不在户籍的,我们常常就忽略他们了,当他们不存在了,所以中国的历史人口我是从来都不相信,因为大量的人口并不在户籍。那么,明朝变化在哪里,朱元璋时代,他尽最大程度,把大量原来不在户籍的人口编到了户籍里面去。朱元璋时代登记在户的人口达到八千万。
但是,后来明朝的户口意义整个就变了,这里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邱老师讲州县官跟乡下的人打交道的两个任务,一个是收税,一个是维持社会的稳定,这两个其实可以是一回事。叛乱很多时候其实就是不交税就叛乱了,或者叛乱的人不用交税。朱元璋把这些人编进了户籍以后,在他设计的体制下,这个问题好像比较容易实现了,因为朱元璋编的户籍是登记到每一个人的,连小孩在内。但这种制度在过去是很难真正成功有效地运作的。因此,大概不到100年,明初登记到户籍里的人大部分不见了。那就要面对一个问题,因为王朝刚建立的时候,各方面可以比较有效地运转,后来大部分人不见了,那么国家怎么运转呢?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改革的结果是仍然维持这套户籍制度,但是里面登记的户口大多数不需要是真实存在的个人或家庭。这样一来,怎么通过户籍来管理稽查到现实的个人,就成为制度运作中必须借助中间人的一个问题。
首先,制度上要让人们都需要有一个户籍,当读书人越来越多,科举入仕越来越成为获得社会地位和权力的主要途径,读书人要考科举,要获得功名,就一定要有户籍。那么,在户籍里登记的户口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个人或家庭时,户籍登记的内容与现实个人以什么机制联系起来呢?杜凤治到乡下,找不到的真正的纳税人,他就要找士绅,找乡村中的有权力的人,这就是清代乡村统治需要所谓“精英”的原因。那么,乡村中这些精英怎样把官府的户籍登记的户口中现实的人找出来,首先就是户籍的户,这是一个户头,一个账户。既然是一个户头,问题就从户口登记的是什么人,转换为什么样的人才能够有资格使用。户籍中户口常常是属于整个家族的,整个宗族共同拥有一个户口。他们共同拥有户口,有资格使用这个户口的人,就有资格考科举。为什么到了清代宗族特别多,其实在曹老师、鲁老师讲的那个时代,中国大部分地方社会组织都不是宗族。但到了明清,特别到了清代,几乎都是宗族,不管他是不是有田有地有组织,但是大家都有宗族。这点只要看清代科举试卷开头就明白了,那个试卷开头应该写户籍是什么:你的始祖是谁?然后就高祖是谁?曾祖是谁?祖是谁?父亲是谁?你写完了才去答卷。为什么?就是要证明你是有户籍,你是有资格考试的。明白了这套制度运作的原理,去读邱老师的书,读杜凤治日记,就明白杜凤治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烦恼,州县官为什么要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去把人找出来?收不到税,要惩罚什么人?收到税,他又要讨好什么人?又要依靠什么人的力量?背后都是跟这套制度设计有直接的关系。我觉得,中国在王朝时期——可能在明代以前,控制的人跟没有户籍的人之间,基本上是国家体系以外的,就是一个人身依附关系的,一个地方的这些政治团体、豪强组织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是到了清代以后,其实基本上是在一套国家体系,但是这套国家体系机制体系里面有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衙门文书里呈现出来的,另外一个体系的就是我们到乡村中才看到的文书呈现出来。这两套文书都要结合起来,才真正能够理解这国家运作的这套制度。如果我们真正下乡去,其实可以看到基层一直潜在着这样一个趋势,就是乡村下面的政治精英都有发展另外一套体系的潜在动力或者可能性。
清朝其实是靠另一种制度,不是靠直接的行政管理,而是靠一种文化上的教化的力量,然后通过科举制度、赋役制度的运作来把这些社会成员控制住。清朝在这方面其实还是挺成功的,但潜在的危险就是到了晚清,一旦有些人不承认这套文化价值,就会有异己的力量出来。在广东,会党也好,各种秘密团体也好,都很容易集结成一种反国家、反体制、反政府的力量。这些都是我们今天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原理必须去用功夫的,我们需要明白基层怎么运转,才能够真正解读国家的构造。
安东强:感谢刘老师用制度变革的方式,告诉大家这种治理方式的延续性。今天我们从清朝一直回溯到秦,一路下来,最后我们还希望能够回到清朝。刚刚提到近代基层有火器,这跟此前不一样。我知道邱老师对此有研究,最后请邱老师做个总结。
邱捷:几位教授刚才讲的,令我开了很多窍,清朝中叶以后从朝廷到地方官想了很多办法去管治地方,尤其太平天国以后出了一帮能人,像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我觉得就其才能、人格魅力而言,很多朝代没有出过那么多厉害的人。他们想了很多办法使王朝国家的体系深入到基层社会。
其实清朝没有人能当清官的。明朝可能有海瑞,清朝一个都难找。杜凤治最高的“合法”收入就是当南海知县的时候,养廉银1500两,另外的俸禄是45两,再加上30多两的办公费,总共加起来都不到1600两。瑞麟一年就问他要一两万两,杜凤治只能想“办法”。杜凤治认为自己不贪,但他只能去千方百计获取“法定”外的收入。清朝,从朝廷到整个官场,都是以州县为“抽水机”,州县官要征收钱粮交到朝廷,他用各种合法、非法,合情理、不合情理得到的钱银,能塞进自己腰包的比例是不高的,大部分要逐层往上送。杜凤治说过,道台、知府这两级,假如我们当州县官的不送钱银给他们,他们就吃饭都成问题,这是真话。
晚清打败了太平天国以后,对乡村建立或恢复了相对有效的控制,所以才延了60年的命。辛亥革命起来了,革命党人曾经理想主义地废除苛捐杂税,就像李自成一样,“闯王来了不纳粮”,结果胡汉民在广东掌权了,他们很清廉,但是管治农村还不如清朝,盗匪更多,老百姓更不满,为什么?我想主要就是管治不了乡村。管不住乡村,就收不上税,收不上税就养不了兵,养不了兵,就治不了盗匪,治不了盗匪,商业、农业什么都搞不起来。所以后来革命党人也苦得很,人人都痛恨他们,地主痛恨他们,农民痛恨他们,有钱人痛恨他们,穷人同样痛恨他们,结果,就失败了。
有很多问题,今天自己成功的经验,当然要记住。前朝、前代失败的经验有很多,不能说绝对不会反复出现。刘教授讲清代户名、人名往往是个符号,杜凤治也碰到多次。他手下的差役跑来见他,他问:“你是张三吗?怎么跟昨天的张三不同?”那个人告诉杜凤治,张三把名字卖给我了,因为他欠我的钱,现在我是张三,拿着张三名字来当衙役。多数衙役没有“工资”,就是“在编”的,一年也只有六两银子,六两银子在咸丰年间可以买400斤左右的米吧。一年四五百斤,自己都不够吃,还要养一家人呢!但是不要紧,只要有衙役的身份,就有办法获得钱银。
刘教授也讲到明代到清中叶直至晚清的沿革,但是后面的沿革呢,我真是完全不知道。他们三位“面”的知识比我懂得多,我只有“点”的知识,讲杜凤治可以滔滔不绝,一离开杜凤治,我就不能多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