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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苦难就是吃“人血馒头”吗?
分享一篇朋友Frank的评论。非常同意他对“人血馒头论”的看法。——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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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老栓花钱买人血馒头是为了治孩子的痨病,他并不在乎被杀死的是革命者。因此,人血馒头的认定至少有两个条件。一是无视别人生死,二是只想自己获利。
互联网上有些自媒体将别人的经历转发,如果获利,则是不道德的,但传播的如果是真相,很难说满足第一个条件。尤其这第一个条件是我们这些外在观察者不能确知的,因此轻易断言某人某文“无视他人”“消费他人”等于诛心。
假如讲述个体经历算人血馒头,那么,我们只能用这种方式描述这场灾难“到2月9日,共死去905人”。且不说数字是否真实,每个数字背后,都是具体,真实,和你我一样的生命,而我们不应该只被数字指代。
“人血馒头论”的危险在于,它可以把所有揭露真相、曝光恶行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的文章和行为都囊括其中,成为另一形式的“口袋罪。”照这个逻辑,四五悼念周恩来的行动可以定义为“人血馒头”,十年浩劫后一代伤痕文学作家可以定义为“人血馒头,”出版《安妮日记》的书商可以定义为“人血馒头,” 拍摄二战慰安妇纪录片《三十二》的导演也可以定义为“人血馒头。”人血馒头论”背后的思维逻辑是对苦难的遗忘与逃避。而恰恰是这样的思维逻辑,使得苦难一再被重演。
面对苦难,我们当然本能地想要遗忘;然而拒绝遗忘、追索真相的目的,不是要对谁“纠住不放”。直面过去,恰恰是为了改变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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