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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民与北方农民,谁更爱看新闻联播?

杨华 年猪 2021-10-07

选自杨华《陌生的熟人:理解21世纪乡土中国》新民说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1月


在南方村落,无论是从《新闻联播》的偏爱度上看,还是从乡村治理上看,我们都能感受到农民的国家观念的淡薄。


在中原农村调查时有这样一件事:访谈正起劲,一个受访人突然起身,说“《午间新闻》快开始了,我得回家看新闻去”。他如此惦记午间新闻,是因为他错过了前一天晚上的《新闻联播》。我们发现,《新闻联播》在该地的受欢迎程度仅次于《天气预报》。由于经常看《新闻联播》,这里无论妇女还是老人,都能海阔天空地谈论国家政策,还能准确地列举许多国家领导人的姓名与职务。新闻成了当地人每天生活的必需品,农民只有看了《新闻联播》,“心里才感觉踏实”。

01 北方农民信权威,南方农民“看热闹”

我们对北方农村的问卷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农民相信新闻的真实性。当被问及为何爱看《新闻联播》时,农民的普遍回答是:“因为《新闻联播》最好,最真实,最权威。”他们甚至反问:“不是真的,能上新闻吗?如果中央新闻都是假的,那国家不全乱套了?”

我们这些来自高校的老师,调研时“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农村”,这与《新闻联播》里关心群众生活的领导干部的形象极为相似。所以每次调研进村后,农民总会急切地询问:“你们是不是国家派来的?”

接着便向我们抱怨村里诸多没人管的事:村道没人管,一下雨便进不了村;涝灾没人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玉米地被淹;治安没人管,看着自己的羊被骑摩托车的人抱走;种大棚遭了雪灾,养猪赶上瘟疫;等等。这些事情都没有人过问,没人管。他们希望我们向国家反映,要国家来管。

我们在村庄中访谈时,老人们总是问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儿子不养爹,你们能不能向国家报告,或者向我们的县委、省委书记报告?”我们建议:“这事不用找国家,可以找村干部。”老人听后很生气:“告诉他们就像蚊子叮牛角,没用!电视上的领导天天讲‘三个代表’,送温暖。我们底下的干部却在下面瞎胡闹,不关心群众生活,啥都不代表,就代表他们自己,他们才不管‘儿不养爹的事’。”

最后,老人十分无奈道:“国家的政策好,一切为农民,种地非但不要交钱,还补钱,这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好事,就是下面的不管事。”

然而,我们在江西、湖南等地的农村调研时,却发现了不一样的情形:南方农民不像北方农民那样,对《新闻联播》有着强烈的喜好与期待。这些地方的农民似乎更喜欢电视剧。即使是村庄精英,也不太重视《新闻联播》,更谈不上寄托和期待。

少数看《新闻联播》的农民,也只是爱看后面的国际新闻。他们看伊拉克问题、六方会谈问题,说看这些国家打来打去,很有意思,可以开阔眼界。

显然,南方农民看新闻不是为了解“国家大事”、“国家政策”或“国家领导人”,而是“看热闹”。在他们日常的谈论中,我们也很少捕捉到“国家”这个时常挂在中原农民嘴上的词,既听不到农民对国家的抱怨,也感觉不到他们对国家的期待。

南方农民总是说,“中央新闻(离我们)太远了,不实用”。在他们看来,左右他们生活的不是电视上的国家,也不是遥远的国家领导人,而是其身处的村落和地方上的规范。村民可以不关心国家大事,但一定得通晓地方上的事。


02 北方农民对“公”的信仰


不同地区农民对《新闻联播》的态度,以及对国家的诉求程度不同,表明他们的国家观念存在差异。那么,为什么北方农民的国家观念如此鲜明,对国家的诉求那么强烈,而南方农民的国家观念就几近冷淡?这与村庄的性质有关系。

北方村庄地处平原,易受战乱冲击,村庄历史较短,迁栖频繁,形成多姓共居的村庄结构。多姓共居的显著特点是村庄一般以家族为认同与行动单位,家族作为“大私”负责解决家族内部的事,但家族之间缺乏一致行动的能力,因此必须诉求于家族之上的某种“公”的力量,比如临时家族代表会或村组干部。在这种农民能够真切感受到的、具体的“公”之上还有一个抽象的“公”,即农民对国家的想象。

北方农村离中央政权较近,在传统上经常受到政权力量的介入,较容易接受主流的意识形态。因此,当村庄具体的“公”无法切实满足村庄的功能性和社会性需求时,人们便倾向于诉诸抽象的“公”。

因多姓共居,村庄被多个家族“大私”所分割,所以其内部一般缺乏一种能笼罩村庄、统合共同体的内在力量,村民对村庄缺乏一种“我们”感,即村庄仅仅是一个“公家”的村庄,而不是“我们”的村庄,村庄事务应该由一个具体的“公”如村组去管理,而不是“我”应该负责的。

所以,我们在中原农村看到:院子之外的事便不再是“我”的事,而是公家的事,是小组长等具体“公”的事情。村庄中的红白喜事、纠纷调解、修路筑坝,甚至村庄的垃圾堆放都是这个具体的“公”的事。

村民把小组长称为“当官的”,在村民眼中的,小组长就是他们的“官”,是管理村庄公共事物具体的“公”;村庄是小组长的村庄,应该由他们小组长去管。在我们调查的北方村庄的公共治理层面上,除了小组长、村委会,我们似乎很难触摸到其他承载着村庄公共事务的具体的“公”。


但是,取消农业税后,一些地方取消了小组长,村级组织也逐渐弱化和虚化,村庄中承载着公共事物的具体的“公”被抽空了。村庄没有了“当官的”,没有了“管事的”,村民猛然发现众多的事成了“没人管的事”。村民甚至在遗憾失去了具体的“公”的同时,庆幸政府实施了火葬,不然就连丧事中被指派抬棺材的人都没有了。

当失去了具体的“公”的农民已不能在其所生活的村庄寻求一个可以诉求与期待的对象时,便只能转向外部遥远的国家,寻找一个抽象却公正的“青天大老爷”。在农民的日常生活、生产和交往中,一方面是《新闻联播》里处处体察民情、关心民生的国家官员形象,另一方面却是村庄公共事务“没人管”。

这种强烈的对比使农民对新闻上的“国家”——抽象的“公”怀有更急切的期盼与更强烈的诉求。正因为如此,农民对我们这些“国家派来”的学者,也充满着想象与期待。

北方农民观看新闻,相信新闻,不仅是要获得一种心理的安全感,更在于寻找在村庄中所不能找到的诉求与期待对象。所以,农民才会说“要是《新闻联播》都是假的,国家不就乱套了吗”。《新闻联播》维系着农民对国家这个抽象的“公”的信仰。



03 “大私”解决南方农村公共需求


在南方农村,自然村或是村民组一般由一个宗族(或房头)构成,它不仅保留着鲜活的宗族历史,还承载着深厚的、多层的村落整体感与主体感。因此,在南方宗族性村落,相对于家庭“小私”,宗族(村组)是“大私”,在“大私”之上没有北方多姓村庄那样的具体的“公”,而是直面国家这个抽象的“公”。

宗族性村落的功能性和社会性事物都由“大私”来承担和完成,无须在“大私”之上构建具体的“公”,更少诉诸抽象的“公”。

在南方宗族性村落,高大雄伟的宗祠是村落历史与宗族主体感的体现。在当地农民看来,一个没有宗祠的村落就如一个没有脸面的人,这个村落里的所有人将会在“地方上”被其他村落瞧不起,地方上的人也将不会把这个没有宗祠的村落视为村落。

然而在村落内部,宗祠不仅仅是脸面,还承担着村落里众多公共事务:举办红白喜事、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各种理事会议。围绕宗祠所延伸的村落主体便是宗族的“族长公”(族长)、各房的“长房”(房头长),还有过了六十岁的“老生”以及喝了点墨水、专门主持红白喜事的“斯文”等。这些人辈分高、有威望,是村落里的积极分子,他们积极参与村落里的各种理事会,还受邀出席村落的红白喜事与纠纷调解。


除了以宗祠为中心的村落主体外,南方村落还有以神树为象征的“社神”。但社神也只是“我们村”的神,只管本村的事,仅保佑本村的子孙,与村落外的人无涉。社神不仅仅是村民仪式性的祭祀对象,更是村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予以诉求与期待的对象。

村民时常来到神树下敬奉社神,祈求在外打工的亲人能平平安安、好好挣钱,在外不遭骗、不遇抢,更不要碰到搞传销的。喜逢杀猪、买牛,生仔及过年过节,家家户户都会提着酒菜、拿着香烛,虔诚地来到神树下祭祀社神,感谢社神的保佑。

一些儿子不孝顺的老人则在神树上挂上写有儿子姓名的红带,声泪俱下地向社神述说自己是如何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如今儿子又是如何的不孝,祈求社神能使儿子良心发现,善待老人。

相对于北方村庄只有村组一个管事主体,南方村落中有众多管事的主体。这里的村落不单是小组长的村落,更是村民自己的村落,即“我们的”村落。村落里的事也不光是小组长的,更是“我们自己的”。

村落是一个由宗族、房支、家族以及所有村民构成的“私”的领域,它相对于个体家庭“小私”而言,是“大私”,村落里的各种“公共”需求都是由“大私”去解决。

南方村落中具体的“公”——村组不凸显,在台前的多是具体的“私”和抽象的“私”。农民的诉求可以通过宗祠、族长公、长房、礼生及各类理事会等诸多具体的“大私”来满足。当具体的“私”不能解决问题时,农民便向抽象的“私”——社神报告,而不是求助于抽象的“公”——国家。


在农民看来,国家是一种外来的“公”,而不是“我们”的“公”。显然,对于这种外来的“公”,农民的诉求与期待远远低于对“我们”的“公”,即村落“大私”。

在南方村落,因为具体的“私”与抽象的“私”满足了大部分的社会性和功能性需求,人们对抽象的“公”的企盼就不会很强烈,“国家”形象也就不会在人们心中打上烙印。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何南方农民很少谈论干部、抱怨当官的,认为《新闻联播》里的内容非常遥远、不实用,还不如看些“既能调节休息,又可开阔眼界”的国际新闻,进而才能理解他们所表现出的国家观念的淡薄,对国家诉求的冷漠。


04 中国农村的公私观念与国家观念


从农民的“公私”观念变化来看,北方村庄的“公”在拓展,而“私”在退缩。“私”从宗族、家族一步步退至核心家庭,核心家庭之外则属于“公”的范畴。此时,农民对“公”的诉求也随之无限地往上推,从村组这个具体的“公”直至国家这个抽象的“公”。

简而言之,当“公”无限拓展,“私”急剧退缩,大部分“私”的领域都退让给“公”之后,村庄就不再是“我们”的村庄,村庄的事就不再是“我们”的事,而是“公”的事。

从公私观念的主体看,北方村庄是没有“私”、只有“公”的村庄,是需要“公”去维系、去整合的村庄。而当村庄这个具体的“公”也一步步弱化乃至退出村庄公共事务后,农民对抽象的“公”的期待便愈甚愈急切,国家观念也就愈强,越渴望国家来“管管事”。

正因此,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河南、山东等地的农民,为何能受得了地方政府“灵活”的政策:种韭菜不成,种大蒜;种大蒜不成,种黄瓜;种黄瓜不成,又改种西红柿。而江西的农民听说后却表示无法理解,不能忍受。


在南方农村,村落是“我们”的村落,村落本身是个“大私”。村落的公共需求通过家族、长房、宗族等具体的“私”来获得满足。当这些具体的“私”无法满足诉求时,农民便转而求助于他们抽象的“私”(社神)。有着诸“私”的关照,村落之外抽象的“公”(国家)自然就显得不那么实用,农民有时甚至对它心存芥蒂。所以,在南方村落,无论是从《新闻联播》的偏爱度上看,还是从乡村治理上看,我们都能感受到农民的国家观念的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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