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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西理青年 2024-05-07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根据《陕西省教育团工委关于开展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师生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师生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国之大者”,奋勇建功立业,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奖项分个人奖和集体奖,分别授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我校可推荐申报个人奖1人、集体奖1个。




一、申报条件


(一)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 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含)以上综合表彰或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或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4. 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4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 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 2019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或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3. 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9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本次申报由各院(系)团委提名推荐人选,在推荐时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政治标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按时保质完成。

2.各院(系)团委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3.各院(系)团委要指导推荐人选认真填写《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附件1),推荐集体认真填写《第2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2),如实整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3),准备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

4.本次申报材料均采用电子版方式上报,申报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为word格式,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5.相关材料电子版务必于2024年2月4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及附件


联 系 人:李 佳 园

电子信箱:xautljy@163.com

点击文章末尾“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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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赵久环

编辑 | 李骞鸿

责任编辑 | 崔娟妮 汤子涵 高联博

审核 | 金永升 邹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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