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务工受伤诉赔偿, 联动调解暖民心
近日,我院民事审判庭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安泰人民调解工作室,仅用半天时间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获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庄某甲将其房屋工程发包给庄某乙进行承建,后庄某乙雇佣庄某丙负责该工程操作的吊机吊水泥浆事宜。9月14日上午,庄某丙在拆卸吊机机架时不慎坠落致伤,经诊断为胸、腰等多处多发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庄某丙花费医疗费用合计13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庄某甲、庄某乙分别支付庄某丙赔偿款3万元、6.7万元,共计9.7万元,后均未再支付款项,庄某丙多次交涉无果,遂将庄某甲、庄某乙告上法院,要求庄某乙赔偿损失31.56万元及庄某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联合调解·化干戈】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郭文波认为,三方当事人曾是同村好友,若一判了之,势必加剧各方的矛盾,不利于邻里关系和谐稳定,若能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不仅能让纠纷彻底化解,又能使庄某甲、庄某乙之间明确支付赔偿款支付比例,并使庄某丙尽快获得相应的赔偿款。
为进一步化解矛盾,在征得三方当事人同意后,郭法官邀请了当事人村镇所在地、熟悉民情的人民调解员安哥——庄安泰参与案件调解。在了解各方情况后,安哥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向当事人强调邻里之间应和谐相处,劝导各方多进行换位思考,以解决矛盾为出发点,正确认识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
另一方面,郭法官从专业角度,理清案情脉络,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做好案件调解工作。
最终,各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庄某甲、庄某乙将分期赔偿庄某丙8万元、16万元。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在劳务关系中,无论是接受劳务一方还是提供劳务一方,均应当高度重视安全义务并采取好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法官在此特别提醒大家,提供劳务需谨慎,安全意识不可无。
作者:郭文波、钟小玲
编辑:孙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