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浙江机械工业博物馆藏品的通告
浙江机械工业博物馆由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筹建。博物馆选址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海宁校区。该馆将全面展示浙江近现代机械工业发展史。
为丰富馆藏,构建完整的藏品体系,做好新馆展陈基础工作,同时保存浙江机械工业记忆,保护重要文化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浙江机械工业博物馆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藏品,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反映浙江历史上各时代、各地区机械工业发展、机械研发和生产的代表性实物。
(二)反映浙江机械工业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物证。
(一)珍稀报刊、书籍等正式出版物类;
(二)内部文件、设计图纸、通知文书、信函、手稿、科研笔记、传单等档案资料类;
(三)照片、胶片、拷贝、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音像制品类;
(四)重要代表证、出席证、证件、证书、印信、勋章、徽章、奖状、喜报、奖章、图章等证章类;
(五)首台套的科研仪器设备、产品样品、有关生产工艺设计图纸(蓝图)或相关设备模型等器具类;某种产品升级换代后各个时期的系列样品;已被替代或废止的老产品样品;
(六)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文件汇编、资料汇编、领导讲话、规章制度、规划方案、科研报告等;全国和国际性会议的讨论稿、论文集等;著名人士的著述、史料、家谱、族谱等;重大事件亲历者的回忆录、书信、笔记、日记等非正式出版物类;
(七)其它有历史价值的资料及文物。
以捐赠方式为主。
经商讨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藏品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一)藏品原则上要求为原件,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藏品持有人另附藏品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藏品的名称、来源、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事件、人物及其身份等。
(三)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四)藏品持有人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签署相关捐赠、转让协议。
藏品征集工作无限期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为重点征集期。
联系人:
张梦涵
电话:
0571-87775158/18551639093
请下载“征集藏品信息表”,填写好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476684062@qq.com
征集藏品信息表下载方式:
1、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w0hHO3jZhW59llGltfbxA(提取码:00sg)
2、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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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丨乔溶婕
责编丨林焱芳
审核丨徐旻鹰
听说
点了右下角的人都变好看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