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调解背后的那束光”
有人说,法官是坚持真理的智者,以司法裁判明辨公理;还有人说,法官是维护公正的使者,以善良之名匡扶正义。法官到底是什么样的?萍乡法院特别开设【法官手记】专栏,带领读者走进法官办案视角,看他们在审判执行战场中,如何守护平安、定分止争、化解纠纷、强制执行,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今天让我们来听一听安源区人民法院樊雨兰法官讲述她在调解工作中的故事。
法官指导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双向奔赴”,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是当事人纠纷化解后的灿烂笑脸,是调解员化解纠纷后的喜悦心情,是法官与调解员共同用情、理、法成功解决矛盾的相视一笑。
某天晚上八点,我接到调解员老曾的电话,电话中老曾的声音非常急切:“樊法官,樊法官,又要‘江湖救急’了,快帮我指点一下,我正在调解一个工伤案件,调到一半‘卡壳’了,碰到难题了,赔偿有没有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又是多少?”
“是什么案情呀!” “某公司员工上班时摔跤导致流产,现在双方为了赔偿标准争执不休,员工要赔3万元,公司只肯赔医药费。现在吵得不可开交。” “你先安抚好员工的情绪,再将法律规定告知员工,等她理解接受了,再选择恰当时机进行调解。”
过了半个小时,老曾得意洋洋地在电话中说道:“樊法官,这么难啃的骨头都被我拿下了,我觉得调解时有了法官的指导真是事半功倍。你在背后就像一盏明灯一样,照亮着我的调解之路,有了你的指导,我底气都足了。当事人还要写感谢信给你呢!”
作为一名法官,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为调解工作添上一双“隐形的翅膀”,看似简单却很有意义,一方面能够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又能以最便捷的非诉讼方式为老百姓化解纠纷。
次日,我还真收到了当事人的感谢信。信里写道:“不到两天,我苦恼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我感受到安源法院多元调解的便捷、高效与专业!”我想,这是案件当事人对于这次调解的心声,更是“法之道”化解纠纷所赢得的赞誉和最大的意义所在。
“法之道”书记员小黄曾说道,“樊法官,你和老曾可真是调解黄金搭档,一调一个准。”
记得有一次接到小黄的电话,小黄焦急地说着:“樊法官,你赶紧登陆在线调解平台,这边当事人快要吵起来了。”我打开电脑一看,老曾左边拉着申请人肖某,小黄右边扯着被申请人兰某,气氛紧张。
“定金交了半年了,柜子还没有做,今天无论如何我也要拿到钱!”肖某涨红了脸大声嚷道。我赶紧打开话筒说道“大家先冷静下来,小黄将被申请人兰某先带出调解室。”听到我的话后,肖某平静下来说:“法官来了,要帮我主持公道,有法官在我放心了。”另一边老曾赶紧走出调解室去劝解兰某。
“我就要一次性退还6万元,还要赔偿2万元损失。”只听见肖某在调解室依然大声嚷嚷着。我在视频中喊话“肖某,你先听我说,不要急。”
肖某冷静下来后,我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肖某进行释法,明确告知其提出赔偿损失2万元的标准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肖某听后虽然仍有不甘心,但表示愿意接受法官观点,损失赔偿标准愿意降低,但是要一次性退还全部定金。
这时老曾又拉着兰某进入了调解室。“定金6万元我方同意退,但是要分三次付,现在经济不景气,我们做生意的也不容易。”兰某陈述道。听了双方意见后,我询问兰某是否愿意支付部分补偿金,以金钱换时间,兰某表示同意,但双方又对具体数额产生了分歧。调解员老曾遂建议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最终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双方同意补偿5000元并约定在一个月内分三次付清全部款项。看到肖某、兰某化解纠纷后那释然的笑脸,我也由衷地感到高兴。
老曾说:“樊法官,我们这样合作调解案件,既方便又快捷,而且还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效果比起我一个人调解那可是好多了。”
流萤微光,亦可光芒万丈。记得刚进入法院时,我遇见了光,渴望像前辈们一样成为那束点燃当事人希望的光。如今我追逐着光,一路向着光亮那方前行。追光的过程从来都不轻松,虽说我通过“法之道”与老曾一道成功调解了多起纠纷,但我深知前方的路还有许多需要我去努力,比如我们的诉调对接操作流程还有待进一步细化,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巧还需进一步提高……但我不害怕,因为我坚信心中有光,便不惧道阻且长。
在“法之道”这条路上,只要初心不改,便能熠熠生辉,闪耀光芒。我想,带着逐光之幸前行,行必致远,而这“双向奔赴”的人民调解工作,也必定会走上新的台阶,我亦愿以我萤火微光,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和谐萍乡、法治萍乡作出的贡献。
▲作者:安源区人民法院樊雨兰
编辑:朱鑫玲 审核:张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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