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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的通知


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学位办〔2020〕8号)及《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西外发〔2020〕143号)等相关规定,为顺利进行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工作,每位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需进行学位授予上报信息填写工作,否则学位信息将无法认证,请各位老师、研究生重视。工作要求详见《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西外发〔2020〕143号)。

具体要求如下:

学生需要完成

1、所有将于2021年7月获得学位的学术学位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申请同等学力学位硕士的研究生均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报信息页面填写;

2、学位授予上报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2《学位授予信息表填写说明与代码表》;

3、2021年6月4日(周五)前,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


. 学院需要完成

1、2021年5月31日(周一)前,提交各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管理工作人员信息》;

2、2021年6月4日(周五)前督促本学院毕业生完成信息填报;

3、2021年6月10日(周四)前根据研究生院返回的信息表,各学院完成学位信息确认工作(学生签字,学院留存);

4、2021年6月15日(周二)将本学院学历教育博士、硕士、专业硕士学位信息上报统计表(系统导出,学生签字确认后),签字确认表学院存档,电子版发送至王莹校内OA邮箱。

鉴于2018、2019及2020年各培养单位上报数据情况,请各位负责老师认真阅读《学位授予信息表填写说明与代码表》,做好审核工作,以免给学校、培养单位及学生本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往常见问题:

(1)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填写学历教育硕士统计表,请务必按照专硕、学硕类别组织研究生填写表格;

(2)XMPY(姓名拼音)填写姓名汉语拼音,姓氏字母全部大写,名首字母大写,来华留学生填写护照英文姓名;

(3)所有的代码需完全按照《学位授予信息表填写说明与代码表》填写,不得省略;

(4)政治面貌:完全按照表2.3 GB/T4762-1984《政治面貌代码》填写,不得省略。如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得省略为“党员”。

(5)学位类别严格参照表2.6学位类别名称及代码,不得删减增加。硕士两字不得删减。

(6)身份证处需要负责老师对照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7)考生号必须要填写,请查询个人学信网,推荐免试学生也有考生号,请认真查找。

(8)论文关键词必须填写,必须为为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要用逗号隔开,不能用分号、顿号、句号隔开。

(9)论文选题来源、就业去向中的“其他”必须是单人旁,不能是“其它”。

(10)工作单位性质类别、论文类型代码中为“其它”。


综上所述,请各位研究生、负责老师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


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请各位申请人及院系管理员对此高度重视,确保学位信息的准确性。研究生填写完信息,各学院应留存研究生确认信息签字的确认表,以备查验。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5319172。


附件下载及查看原文请点击阅读原文或点击以下链接:

https://gs.xisu.edu.cn/info/1065/86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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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编辑:王美妮

审核:王  楠  王仁锋

总审:汪顺玉  张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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