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主持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2020〕198号)批准设立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自查。主持人对照项目申报书约定的预期成果进行自查,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梳理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
(二)学校审核。学校成立结题审核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核。对达不到结题要求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主持人应及时完善,确保质量。
(三)专家审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议。重点审议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
(四)结果公布。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研究确定项目结题验收结论并发文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证书》。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减少项目所在单位下一轮目申报数量,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申请结题验收的主持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申请。项目主持人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并附《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
2.结题验收报告。《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
3.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以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成果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成果为教材或专著等,请提供相应教材或专著;成果为未发表的研究报告等,项目主持人需对成果的原创性负责。
(二)报送方式。《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结题验收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结题验收报告》A3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yjsjx@xisu.edu.cn。
(三)报送时间。上述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9日(周一)前,报送地点:教学区G区204。
联系人:王 楠 周博洋
电 话:85319555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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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排版:姜林弟
责编:王美妮
审核:王仁锋 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