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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精讲(三)|重点排放企业的气候信息披露尝试

美国环保协会 美国环保协会
2024-09-05

气候信息披露的核心执行者和首要抓手是企业,在4月28日的“企业气候信息披露与碳市场机制”圆桌论坛上,来自不同重点排放行业的企业代表和与会者们详细分享了来自一线的经验和感想,并介绍了碳市场支撑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的实践、未来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工作展望。本篇将基于专家介绍就上述内容进行汇总,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


01

气候信息披露对企业的意义


# 中国石化绿色低碳处副处长王之茵介绍,对于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而言,碳排放信息披露是ESG可持续发展指标中最重要的信息之一,对企业实现双碳目标,参与碳交易碳市场意义重大;另一方面,气候信息披露可以帮助企业提高气候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从积极落实国家减排政策,转变成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战略;其次,也可以帮助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公众、投资者、监管机构、政策制定者,了解企业碳减排的目标和行动。

02

碳市场与气候信息披露的关系

中国石化绿色低碳处副处长王之茵指出,数据是碳市场的基础,碳市场的不断完善会推动数据质量的提升,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数据质量关系到碳市场的核心内容、是碳市场的生命线,整体的碳排放数据和企业的气候信息披露是开展碳交易的基础。数据的问题对碳市场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可以促使政策制定者和碳市场的设计者进一步思考该如何完善相关机制,特别是完善数据核算和报送的相关要求;同时也促进了控排企业更加重视相关数据,基础数据的收集,包括计量监测,从而进一步提高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高质量的碳排放数据不仅可以支撑这个国家减排的目标的制定,同时也可以更有效、更准确地去帮助设定碳市场配额的基准值,来制定配额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发挥碳市场的定价功能,从而促进全社会的低成本减排。

申能碳科技首席研究员战雯静认为,碳排放的信息报送是积累数据进而实现气候信息披露的第一步。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企业层级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有助于增强市场的透明度,从而使得整个市场的供需情况更为明晰,有助于自身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市场监管部门实现预期管理,以促进形成碳价信号,引导资本市场对碳资产的价值发现。

03

企业目前开展的有关实践


中国石化绿色低碳处副处长王之茵介绍,中石化较早开始了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专门制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并逐步从定性向定性定量结合转变。数据基础方面,中石化已于2011年开始按照国际标准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共核算6种温室气体;同时,中石化还建立了碳资产管理系统以提升数据盘查的效率和准确性,有利于数据保存和一贯性。

中石化还参照TCFD相关建议系统披露了数据、战略、行动、治理、结构、策略、风险机遇以及行动进展等各层面的内容,主动将气候变化纳入公司战略。气候治理结构覆盖了董事会、管理层、总部及下属企业的气候治理结构,明确了相关部门、人员的角色和职责。随着参与全国碳市场和试点碳市场的企业的增多,中石化下属公司参与交易的企业对碳排放数据的核算和报告都积累了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和基础,提升了自身应对气候变化,包括碳排放管理的能力。中石化也从集团的角度对企业的管理层,包括企业绩效考核制定相应定性和定量指标,对数据的质量,包括履约情况实行监管。

宝武集团碳中和办公室碳减排高级专员李爱菊介绍了宝武的实践经验:为积极参加碳市场,制定企业碳资产管理制度,宝武开发了企业碳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信息对标系统,并抓取落实到工序的碳数据;同时,根据上下游用户要求,开展了钢铁行业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研究,为范围三的披露奠定基础。此外,宝武一直对外发布CSR社会责任报告,并将于2022年首次发布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报告。本次宝武除披露二氧化碳外,还包括另外5个类别的7种气体,覆盖2020、2021两年的数据,涵盖供应链、范围三等整个碳足迹的碳排放核算,并且上述数据经第三方机构核查验证。

04

未来依托碳市场开展气候信息披露的挑战和建议


# 中国石化绿色低碳处副处长王之茵指出,中石化也会在未来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来加强数据质量的管理,包括数据留痕管理数据、传递等等;在持续关注国际和国内相关政策的同时,开展气候风险对财务报表方面影响的分析,并探索如何将非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化。

此外,针对气候信息披露的挑战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下一步需要构建细化到分行业、分板块、分产品,做到与同行业、同类产品实现对标,挖掘减排潜力,再进一步倒逼气候信息披露能力的提升;第二,数据安全保障,气候数据披露涉及到产业安全性、商业机密等,需要对披露方式和平台进行研究;第三,数据的国际互认问题,在未来国际气候谈判的背景下,中国企业披露数据如何获得国外认可,将是一项挑战。未来中国企业需要提升这一方面的能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激励,包括提供更多国际对话交流的平台。

宝武集团碳中和办公室碳减排高级专员李爱菊认为,气候信息披露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推进的过程,需要分步实施:

第一,建议明确信息披露主体、统计口径、标准,明确量化数据类型,以及明晰不同企业的披露方式(例如上市公司如何披露,以及参加碳市场的企业如何披露)。第二,建议制定实施细则。通过碳市场披露的数据经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具有透明性和真实性,但需要考虑其他形式披露的数据的价值如何体现。第三,要确保数据质量,建议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和管理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数据披露质量和水平。第四,要注意数据安全性。部分气候相关数据涉及具有高敏感性,企业在进行产品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应该掌握主动权。

申能碳科技首席研究员战雯静指出,碳市场碳排放信息披露是基础和起点,未来也需要部分自愿披露作为补充,向市场传递企业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贡献。这些都需要更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从具体的建议来说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第一,从碳市场的信息报送,到企业层级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最后到企业气候信息披露,三者之间需要做好衔接,做到稳中求进。第二,碳市场披露的信息和实际碳排放量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向公众解释说明这一情况。第三,从碳排放信息披露到企业信息披露要加强规则的适用性。例如,适用于普通企业的信息披露口径和方式,可能用于能源企业会出现一些缺陷。例如供给侧的排放受需求侧的影响和制约,如何去反映能源企业自身的低碳转型过程,在披露的过程当中去体现自身的电源结构优化,包括在氢能储能产业方面的布局和发展都是需要考虑和面对的问题。第四,需要明确信息披露规则要求。针对未纳入碳市场的主体的披露要求、规则、格式需要进一步细化。第五,目前碳市场的信息披露更多针对于最低一级的企业法人主体,而对控排企业而言,大部分以企业集团为主,更高的管理层面缺乏数据的归集和披露的方法。后续需要有更多适合中国国情、行业特点和企业管理情况的披露指引,包括相应的能力建设工作。

以上内容根据速记整理,未经专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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