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信托公司内部员工透露,银保监会向信托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托公司互联网合作贷款规范整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并且要求各信托公司在5月31号之前完成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整改。自主管理贷款合同。信托公司应独立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在与平台企业合作过程中,必须确保本机构具有贷款合同的制定权、签订权、修改权和解释权,严禁让渡相关权利,并通过合作协议严格约束,此次监管还附有合作协议模板。重点解读:强调了自主风控能力、细化到了合同的制定、签订、修改和解释权。自主掌握信息数据。信托公司应掌握自主风控所需的27个字段信息数据(见附件),覆盖贷前审查、贷中监控、贷后管理等信贷关键环节。要通过合作协议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从平台企业获取的信息数据清单,应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重点解读:强化了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防止客户信息泄露。自主发起放款指令。信托公司对于借款人的贷款支用需求,应严格设置审核、决策标准,强化自主放款管理;对于风险可控、符合人民群众合理便利需求的用款活动,如小额、高频、公交水电缴费等可视情况设置适宜的放款方式,确保人民群众金融服务体验不下降。重点解读:信托公司对于整个贷款流程保持控制的相关责任,尤其是贷款资金管理方面。对于风险可控,符合人民群众的用款需求自主判断是否放款。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信托公司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规范整改工作,包括重签合作协议落实上述“三个自主”底线要求等(待整改信托公司相关业务规模另行下发)。鼓励信托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风险偏好等增加自主风控措施,规范开展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重点解读:时间紧,任务急,整改工作主要落实三个自主底线要求。目前信托公司开展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的大约有44家,其中包括:外贸信托、中融信托、渤海信托、云南信托、中航信托、平安信托、民生信托、中粮信托、建信信托、中信信托等等,累计规模近1.22万亿元。(1)助贷模式:信托公司和消费者签合同,助贷机构审核客户资质以及全流程管理,还有一种模式助贷机构只提供前段导流,风控是由资方或者信托公司来完成。
(2)流贷模式:信托公司只充当资方角色,通过发放信托计划给助贷平台提供资金(对于助贷平台要求高)
(3)联合贷模式:一般要求助贷平台持有牌照,助贷平台和信托共同出资、共同对于借款人发放贷款。(4)ABS模式:助贷机构作为发起机构,以信贷资产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并由信托公司向投资人发行ABS。“拍拍贷”亏损9年,依靠现金贷翻身,2022净利润20多亿!
3.15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银行和中介机构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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