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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一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获得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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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特赦令,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各地司法机关认真贯彻实施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在传统的中秋佳节到来之际,一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员和女性服刑人员获得特赦。
9月3日,在四川省甘孜监狱,77岁的乌尼某某被法官作出特赦裁定。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乌尼某某于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次他因符合特赦第六类情形,即年满75周岁,身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而获得特赦。
9月2日,在北京天堂河女子教育矫治所里,法官对罪犯田某作出予以特赦的裁定。今年19岁的田某,因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符合第七类特赦情形。
为了让这些年轻人顺利回归社会,各监狱也提早与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互通信息,确保实现安置工作的“无缝衔接”。
为平稳推进特赦工作,司法部门对申请特赦的人员进行了社会危害性评估,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特赦对象在特赦后不致于危害社会并尽快融入社会。预计国庆前,将完成全部被裁定罪犯的特赦工作。
这次哪些人将被特赦?一图全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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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新华视点
视频来源:新闻联播
编辑:路双英 王佳茹 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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