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聚焦】一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获得特赦

中国普法 2019-11-16

点击上方“中国普法”关注我们



今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特赦令,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各地司法机关认真贯彻实施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在传统的中秋佳节到来之际,一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员和女性服刑人员获得特赦。



9月3日,在四川省甘孜监狱,77岁的乌尼某某被法官作出特赦裁定。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乌尼某某于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次他因符合特赦第六类情形,即年满75周岁,身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而获得特赦。

9月2日,在北京天堂河女子教育矫治所里,法官对罪犯田某作出予以特赦的裁定。今年19岁的田某,因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符合第七类特赦情形。

为了让这些年轻人顺利回归社会,各监狱也提早与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互通信息,确保实现安置工作的“无缝衔接”。

为平稳推进特赦工作,司法部门对申请特赦的人员进行了社会危害性评估,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特赦对象在特赦后不致于危害社会并尽快融入社会。预计国庆前,将完成全部被裁定罪犯的特赦工作。


为什么要实行这次特赦?
这次哪些人将被特赦?一图全读懂


往期精彩:


坐飞机没带身份证?手机申请60秒出证明!首批机场名单来了


注意!为了这一纸证明,法院判企业赔了员工64万!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中纪委释放出这个强烈信号!


30省份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这些人能多领!


“一句话感悟法治” 活动进行中!快来参与赢精美奖品~



来源:央广网、新华视点

视频来源:新闻联播

编辑:路双英 王佳茹 刘海滨


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敬请关注“中国普法”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谢谢阅读!觉得不错,请您点赞留言!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