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豹被“双开”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
李小豹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小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小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两个维护”,搞“七个有之”,组织“小圈子”“小团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信组织信关系,严重污染任职地方政治生态;毫无组织原则,任人唯亲唯利唯圈,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政绩观扭曲,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华而不实,不顾地方发展实际,漠视群众利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寡廉鲜耻、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贪婪无度,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小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小豹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小豹简历
李小豹,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湖南永兴人,博士研究生文化程度,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7月至2000年3月,历任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干部、团委书记、校党委委员;
2000年3月至2010年10月,历任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学校部副部长(副厅级)、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正厅级)、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学校部部长、全国学联秘书长;
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历任南昌市委常委(正厅级)、统战部部长、青山湖区委书记;
2013年8月至2016年2月,历任萍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16年2月至2021年3月,任萍乡市委书记;
2021年3月,任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2年5月,被免去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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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廉洁江西
编辑:陈遥
核稿:路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