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制度可以被修订,但自由的信仰从来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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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制度可以被修订,
但自由的信仰从来坚定不移!
在回顾美国建国史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信仰,尤其是宗教信仰,在其中所占据的主导性地位。
关于信仰和制度的争论,让人不自觉的回忆起康德关于“现象”和“物自体”两个概念的区分。但是,在回顾美国建国史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信仰,尤其是宗教信仰,在其中所占据的主导性地位。
美国以基督教的信仰立国,没有基督教,就不会有美国
200多年前,正是因为基督教强大的凝聚力,才让北美大陆的人民团结起来,建立了美国。《独立宣言》中,就将平等、自由、生存、追求幸福都解释成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权利。而在当时,绝大部分美国人都有着基督教背景,对他们来说,造物主便是上帝,他是不可侵犯的,他赋予人们的权利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是对这些权利、对基督教完美理想的不懈追求,才让美国只用了短短200多年的时间,就成为世界上最强大,最繁荣的国家。基督教好比肥沃的土壤,滋养了美国的成长。
1992年,美国密西西国比州州长弗迪斯就发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家”的感叹。虽然这种说法一经公开,就在包容了不同信仰的美国掀起轩然大波,遭到了广泛的抨击。但从历史的角度看,基督教无疑是美国的血脉之源,是美国的灵魂。但美国并不是基督教的起源地,美国的基督教是加尔文主义的基督教(独立战争就是由加尔文主义者发动的),因此,美国的历史、美国的宗教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加尔文身上。
约翰·加尔文是欧洲历史上的著名人物。他诞生于1509年的法国,1530年他出版了《基督教原理》一书,对基督教作了系统懂的概括和全新的阐释,使其思想自成一派,被后人称为加尔文主义。
加尔文是《圣经》的解说家。以《圣经》为基础,加尔文认为,任何组织、个人治理国家的权利都是上帝赋予的,《圣经》中说“列国的王靠我掌权”。政府只是上帝的仆役,没有权利统治别人,即使它由多数人组建,也没有权利凭借力量的强大压迫少数人。国家不是为某个群体谋利的工具,它必须以上帝为圣,按上帝的旨意行事。为了防止国家堕落成专制的工具,上帝还赋予了国家中每一个人不可亵渎的自由的权利,让人们凭借这种权利制约政府。因此,在美国的宪法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我们感谢至高无上的主赋予我们民主选举的权利。”
选举的权利是神圣的,国家中的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这种权利的神圣性,“不将恶人、与神为敌的人选在高位上”(加尔文)。为了保持政府的神圣性,法律必须给予人民不可逾越的权利以防止政府滥权。
加尔文派的共和思想
美国是共和制国家之一,加尔文是共和国家这一理论的奠基者,美国的国家制度、民主制度都是在加尔文思想的影响下诞生的。因此,加尔文更是被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班克罗夫特尊为“美国之父”,美国真正的建立者。加尔文主义是美国政府的源头,不尊重、不重视加尔文的人,不会知道美国的自由之源。但加尔文的功绩并不会因为人们的淡忘而褪色,其思想早在二三百年前就已经渗透至欧美各个基督教教派,无论是英国的国教、公理教会、清教徒还是荷兰、德国等地曾盛行的胡格诺教都有加尔文主义的影子,尤其是美国的长老会受其影响更多。
美国独立战争的参与者、发起人大部分都来自基督教长老会,他们秉承加尔文主义的政治理想,视君主专制为魔鬼。他们热爱、追求自由,正如他们执著地信仰上帝,他们渴望建立最能体现上帝意志的共和政府。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他们发动并参加了革命,而革命军里有上校军衔的除一人之外竟然全部是长老会会员。也难怪当时的一些英国人直接把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算到长老会头上,认为这场革命就是长老会煽风点火一手造成的。一些长老会会员甚至也赞同这一观点,认为独立战争实质上是一场宗教战争。
虽然这样的看法比较偏颇,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长老会在这场战争中发挥的巨大作用。美国的一些相关历史文献也有这样的记载,英国首相沃波尔就北美的独立战争曾在议会上发表这样无奈的言论:一直都和我们非常亲近的美国,居然被一位长老会牧师带跑了。这个牧师就是后来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约翰·韦瑟斯彭牧师,同时他还是美国最负盛名的大学之一——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
早在独立战争爆发的75年前,北美大陆就已经建立了长老会的政府形式——共和政体,美国历史学家班克罗夫特认为,美国政府不过是这一政体的副本。即使在今天,长老会的力量仍不可小觑,它遍及美国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其宣扬的思想早已潜移默化地植根于每一位美国人心中,是促进、完善、维持美国共和政府的重要因素。
上帝借长老会之手创造了美国,为此他早有安排。长老会在美国的历史,可以一直追到美国人的祖先、美国的开国宗祖、1620年北美大陆的第一批居民、“五月花”号上的102名清教徒身上。在英国,这些人的宗教理想难以实现,他们将希望寄托于新发现的美洲大陆,早在登上普利茅斯之前,他们就在船舱中签下了《五月花公约》,“以上帝的名义”声明:“彰显神的荣耀和推广基督教的信仰”是他们远道而来的目的。这份公约还从民众的角度阐述了国家的来源,认为国家是民众权利的集合。
这些人被后人以《圣经》中兢兢业业完成主的托付——行走天路的神的忠实仆人“天路客”的名字命名。在他们之后的几十年里,在英王詹姆士一世对清教徒残酷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清教徒来到这片新生的陆地。虽然起初,并不是所有清教徒来美洲大陆的目的都是一致的,但随着他们的融合和交流,到了18世纪初,天路客与清教徒之间已不存在在信仰、政治立场等大问题上的分歧,他们融成了一个群体,在美洲大陆上实现着他们“建立耶稣基督的国家”的理想。
北美殖民地的“宗教大觉醒”
18世纪中期,北美殖民地爆发了第一次宗教大复兴,使《圣经》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天赋人权,反对专制”的思想在北美人民之中广泛传播,很快就得到了人们的响应。不同的殖民地人民因共同的背景和遭遇产生共鸣,改变了各自为政的分散局面,整合成一个团结的集体。各个教派也在这样大的历史环境中打破樊篱趋于一体。
这次运动在历史上又被称为“大觉醒”。它让美国人更加坚定了建立《圣经》所倡导的共和政府体制的决心。每一个饱受殖民统治压迫的美国人都为这一体制中的“人民拥有神所赐的神圣权利,政府没有权力压制人民”的内涵鼓舞。一些思想先进的有远见的美国人还主动将这一理念在平民中间宣传,告诉他们哪些是本为他们所有却被剥夺了的、一定要夺回来的权利。
实际上当时的美国人,尤其是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后来的美国建国功臣们,在大觉醒发生之前多深受启蒙主义影响,他们很好地将启蒙主义主张的“理性”和宗教大复兴中的宗教理想相结合,完善了最早登陆美国的清教徒们的“建立耶稣基督国家”的理想,提出了政教分离的建国设想。这是一种理性宗教的表现,避免了运动向盲目的宗教狂热的方向发展,指明了斗争的具体目标,为大革命的真正来临奠定了基础。
有“最后的清教徒”之称的虔诚的基督徒塞缪尔·亚当斯,是美国独立战争中的重要人物。他受《圣经·新约》中记载的伟大的律法颁布者和相关思想的启发,了解了自由公民应争取的权利,并将这些观点传播开来。为了加强各地反英殖民统治的组织联系,方便各组织的联络、活动,他一手创办“联合委员会”。除此之外,亚当斯还是波士顿“倾茶事件”的领导人,他带领着60名化装成印第安人的“自由之子”(抵抗英殖民者的民间组织),在1774年12月4日,将英国东印度公司价值10000英镑的45吨茶悉数倒入大西洋,点燃了北美独立战争的导火索……英国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因此形容他是最会挑起殖民地人反抗英国统治的人物,美国人也不无钦佩地称他为“美国独立之父”。
独立战争的领袖,后任弗吉尼亚州州长的派特里克·亨利,以其“不自由,不如死!”的演讲,在独立战争时期,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美国人民的反抗意识。作为一名基督徒,亨利坚定地认为,对基督的信仰就是美国的根基,有了这样神圣的根基,美国注定会成为强大的国家。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国得到保护,无论他们是否信仰基督,他们都可以享受到他们应有的自由,因为美国是蒙耶稣眷顾建立起来的国家,自由是他的精神,将惠及每一个人。
综上所述,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多是虔诚的基督徒,有人曾为此做过专门统计,发现在1776年独立战争爆发之前,99.8%的美国人都是基督教教徒,其中98%为新教徒(基督教加尔文派),1.8%为天主教徒。只有0.2%的人是犹太教教徒。因此,说美国是建立在基督教上的国家,甚至说美国是基督教国家,一点都不为过。
1630年,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首任总督约翰·文索洛普在去签署新英格兰盟约的途中,横渡茫茫大西洋时向上帝祈祷:“我们受命而来,我们与主订立公约来完成建立‘山上之城’的使命,主授命我们建立自己的理想社会……如果主高兴听到我们的声音,让我们安全抵达我们的乐土,那么主就批准了公约,授予我们这一神圣使命。”他的祈祷实现了,他安然地抵达了目的地,主应允了他的请求。似乎,真是上帝在冥冥中保佑了这些英勇的基督徒,而这些基督徒——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不管是否真是受了上帝的使命才建立起这全新的国家——美国,只要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不能否认美国的建立和基督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不能否认美国的基督教之根;割断美国与基督教的血脉,即使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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