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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机构角度看PPP融资难到底怎么破?

2017-12-05 PPP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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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PPP培训,2,PPP项目融资,3,项目合同,4,项目操作;5,法律法规;6,入库专家;7,轨道交通案例;8,环境服务案例;9,基础设施;10,土地综合开发;11,特色小镇


来源:如是金融研究院

作者:管清友

如是我研 | 管清友:从金融机构角度看PPP融资难到底怎么破?



金融机构不给钱扫了大家的兴,但这不是抠门,是负责。当各方纷纷出表甩包袱的时候,金融机构已经成为最后的防火墙。


一个餐厅食材、厨师、环境、服务、价格、地段没一样拿的出手,顾客不来光顾,竟然还怪顾客抠门,天下岂有这样的道理?但这种故事正真实的发生在中国的PPP圈里。这两年PPP炙手可热,地方政府、承包商、运营商、咨询机构、研究机构,各路人马趋之若鹜,但遗憾的是,大部分PPP项目却倒在融资的最后一环,落不了地。


很多人把矛头指向不愿买单的金融机构,好像这是一群“抠门的金主”。这是一种可笑而又危险的逻辑。就像餐厅不好不能怪顾客抠门一样,一个PPP项目如果食材(项目资质)、厨师(运营能力)、环境(制度保障)、服务(配套机制)和价格(成本收益)都没有吸引力,当然也不能怪顾客(金融机构)抠门。相反,在当下PPP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大家不仅不应该指责,还应该给金融机构的“抠门”点赞。这种“抠门”最终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政府不再担保、企业纷纷出表的时候,“抠门”的金融机构成为了防控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


1千夫所指的“金主”


PPP项目成千上万,但大部分还没有顾客光顾。根据财政部的统计,全国现在一共13554个项目入库,签约进入执行阶段的只有2021个,实际落地开工的数字更低。由于去年以来的各类规范措施,PPP落地速度还在放缓,今年二季度新增PPP落地规模和落地率首次出现“双降”。这种冷清似乎和印象中火爆的PPP有点格格不入。


地方政府很积极。43号文之后,地方融资平台的歪门被堵,地方债的正门又没完全打开,很多项目被包装成PPP,以明股实债代替纯债权融资,以隐性担保和间接回购代替显性担保,绕开43号文实现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扩张。而且,对地方政府来说,PPP融资的杠杆比过去高得多,100个亿的项目,假设30个亿的资本金,其中可能只需要政府实际出资3个亿,以3个亿撬动100个亿的投资规模,何乐而不为?


实体企业很积极。一是丰厚的施工利润。地方政府拿出的PPP项目大多是大型基建项目,不管项目长期前景怎么样,项目带来的施工订单可是实打实的。而且在PPP项目两标合一标的新趋势下,PPP项目的施工利润非常可观,所以我们看到建工类企业疯狂的拿订单,2016年很多企业的订单增长了不只一倍。二是极低的资金风险。大量实体企业组建PPP基金直接进入项目资本金,而在PPP基金中,实体企业通常只出少部分资金,其他资金仍然来自于金融机构。这样即便最后资本金退出不畅甚至无法回收,施工企业也不用担心,施工利润足以补偿。


咨询机构很积极。目前国内的咨询大多是前端咨询,基本不考虑后端投融资的可行性,不管项目落地还是不落地,值得做还是不值得做,只要把咨询做了,就有咨询费收入。广西一个项目咨询费市场价本来在30万,结果最终某咨询公司以2.28万元中标,这正是PPP咨询市场增长过快造成的乱象。


唯有谨慎的金融机构显得格格不入。很多时候是地方政府大张旗鼓的招标,咨询机构秒出方案,实体企业蜂拥投标,最后到了金融机构这里纷纷搁浅。近期的一个事件颇具代表性,成都路桥不惜承担500万违约金终止了一个82亿的PPP项目,核心原因正是过不了金融机构这一关,这很可能成为一个趋势,大量曾经热炒的PPP项目可能因为融资难而关门大吉。


2忍辱负重的金主


项目落地难真的是因为金融机构太抠门?显然不是。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有权利做出投与不投的选择,这是市场化的最基本原则。之所以大部分机构投出不信任票,是因为PPP项目本身存在问题。就像开头的故事一样,如果把PPP项目比作餐厅,那很多餐厅实在是让人下不去手。


第一,餐厅环境不好: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监管机构九龙治水,政策存在冲突。PPP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上位法缺失,现存的多为部门规章条例,层级较低,法律效力不足,且九龙治水的情况下,很多部门的政策存在冲突之处。比如,之前鼓励政府购买模式,结果87号文又紧急叫停,让很多金融机构措手不及。二是契约意识匮乏,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履约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对金融机构保障机制尚属空白,缺乏完善的收益保障和退出保障机制,金融机构利益无法保障。


第二,配套服务不全:PPP是一种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但公共服务领域的很多配套改革严重滞后。PPP作为一项重要的投融资机制体制创新,可突破市场垄断,放开市场准入,让市场主体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主力,从而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但PPP配套改革还未跟上,对社会资本放开的领域有限,存在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同时配套政策还在制定中,尚不到位,使社会资本参与时十分被动,制约PPP发展。如市政公用相关领域价费体系较为模糊,下游价格改革不到位,多由政府定价,还未形成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上财政补贴机制尚未完善,影响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合理测算。


第三,食材品质不佳:项目质量参差不齐,很多地方政府只想甩包袱,不愿意把好项目拿出来。中国用不到3年的时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PPP市场,财政部入库16万亿,发改委推介三批项目6.37万亿,加上未入库项目,保守估计可达30万亿。但是项目质量参差不齐,优质项目不多,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一些基层政府不舍得把“含金量”高、收益率高的“好”项目拿出来做PPP,而把一些资金来源少、回报率低的项目上报做PPP,预期收益率一般在6%左右,对金融机构来说是“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二是负责PPP项目方案设计的咨询机构专业能力良莠不齐,PPP中介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很多都是简单的“复制粘贴”,难以做到客观中立,切实为项目质量把关。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可参与的项目有限,且需要耗费巨大的心力对项目质量进行甄别。


第四,厨师厨艺不精:社会资本多倾向于赚钱短期工程利润,长期运营能力不够。PPP项目大多包含了工程部分,施工企业不可或缺,也是提升PPP项目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但是现阶段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多为大型央国企建筑企业,参与PPP的最大动力是赚取前期相对丰厚的施工利润,倾向于建设期满后退出,不参与项目运营阶段。有的央企参与PPP项目时甚至明确提出“三不原则”——不出资、不占股、不增信。这对于金融机构明显是不公平的,获得的收益率偏低,但几乎承担全部的风险,收益风险不太匹配。


第五,顾客顾虑不少:现在过于依赖银行,他们的资金期限短、希望刚兑,和PPP期限长、风险共担的特点不符,结构性错配。除了外部原因,金融机构自身参与PPP也存有许多顾虑:一是现在较为通行的模式是社会资本方中标后才开始接洽金融机构,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相对被动,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的交易结构和边界条件都已确定,难以修改;二是不同于传统项目,PPP项目融资包含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部分,金融机构还是习惯于躺着挣利差,对增信要求较高,创新动力不足;三是金融机构大多是通过刚性兑付的负债吸收资金(包括本应是代客理财的资管产品),自然也希望他们所投的资产可以刚性兑付,不愿承担太多风险,PPP项目期限长、收益低,银行等短期资金为主的金融机构难以接受。


3金主不是救世主,齐心改革才是正路


顾客进入餐厅用餐、买单,看上去是一个很简单的过程,但背后需要监管机构、老板、厨师、服务员、供应商各方尽心尽责的努力,对PPP项目来说也是一样,金融机构签约只是几分钟的事,但真正要促成一个成功的PPP项目还需要政府、实体企业、中介机构各方的共同努力。


对监管机构来说,要加快顶层设计和协调,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监管体系,给金融机构更合理的保障。首先,应在国务院法制办的统筹主导下,协调各部委利益,加速出台PPP上位法,同时保证其他PPP政策法规的兼容性,避免重复和矛盾。其次,构建信用体系,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行为产生约束,切实保障PPP项目合同政府履约能力。最后,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利益保障机制和退出保障机制,弥补对PPP融资支持的空白,保障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合法权益。


对地方政府来说,要拿出适合PPP的好项目,在可承受的基础上制定好配套政策,给金融机构更多元的选择、更透明的信息。为了保障PPP项目质量,需要在项目前端积极发力,政府作为PPP项目的主要发起方和重要参与方,与社会资本是合作关系,而非竞争关系,故应保持开放的心态,拿出更多更优质的项目来做PPP,并适度让利于社会资本。同步推进与PPP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创新和配套改革,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另外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元的选择。


对实体企业来说,要做真正的PPP,不要仅把PPP当作融资工具,必须提高运营管理能力,让金融机构看到更广阔的前景。实体企业作为PPP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应充分全面认识PPP模式,“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是PPP模式的核心要义,全生命周期合作是PPP模式的核心特征,运营是PPP模式的重要环节。故应全面参与PPP项目,致力于运营管理能力的提升,能够与金融机构进行合理的收益和风险分配,增强PPP项目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


对中介机构来说,要做负责任的咨询,珍惜自己的信誉,不顾后果的开药方早晚会伤到自己。咨询机构必须摆正自身定位,作为第三方机构,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职业操守,进行PPP方案设计和评估论证,保证PPP项目切实可行。尤其应重点关注PPP项目绩效考核,科学评估社会资本的运营成效,督促社会资本尽心尽责参与项目运作,切实提高PPP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金融机构自身也要改变躺着赚钱的惯性,加快改革创新,适应项目融资新模式。一是介入时点应适当前移,最好能在项目协商谈判阶段作为潜在金融机构提前介入,享有更多的话语权,确保合同签署后完成融资交割。二是改革风控机制,创新融资工具。过去习惯依赖主体信用,尤其是政府信用担保,未来要转向项目信用,不能再用传统的城投评价机制去评价PPP项目。应回归项目本身,及时进行业务创新,开发PPP基金、PPP资产证券化等热门金融工具多层次满足PPP项目的融资需求。三是打破刚兑,让金融机构回归资管本质,金融机构和客户共担风险,顺势实现转型。

实战型高级研讨班2017年第31期

教学安排表

    各位同学,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31期定于2017年12月14日-17日在北京·清华园开课。请您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联络教务老师,按时上课。

课程安排

⊙ 专家介绍 ⊙

王守清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副院长,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发改委PPP专家暨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PPP专家、亚开行PPP专家库成员暨,二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镇化等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政企合作(PPP)等的教研与推广,至今共发表300多篇论著,被誉为“中国PPP教父”。

杨荣南


国家发改委PPP专家,高级工程师,现任世界500强骨干企业副总经济师兼投资部长、多个PPP项目SPV董监事,国内知名PPP实战专家,多地PPP中心评审专家,专长于创新设计桥梁、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策划运作了多个国务院、交通部等部委示范PPP项目,项目出表率100%,设计策划的基础设施联合体表外融资模式、原则性谈判技巧被业界普遍认可和推广。

田威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建筑业分会理事、英国土木工程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对国际项目通用的 FIDIC 合同条件有较深的研究,参与过多个索赔、争端和仲裁的前线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尹老师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定向邀请PPP专家、亚洲开发银行注册咨询师、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专家、中国智慧城市投资联合体PPP中心专家、中国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员、银行总行级精品课程培训师。

茹博军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阳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北京铭鼎人教育咨询公司首席咨询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投资项目管理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和安装)、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咨询30年,参与和主持过医院,学校,养老,体育,旅游,产业园区,公检法,电力,新能源,煤层气,地铁与铁路,物流,农业,林业,生态环境治理,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咨询服务,涉及PPP咨询,各类规划咨询,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招商报告,项目后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报告,招投标代理,建筑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领域。

李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长城保险首席经济学家,长城财富资管投委会副主席(主持);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投融资委员会副秘书长,微金融五十人论坛执委,互联网金融三十人成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赵亚春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 EMBA、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律师协会土地/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委员。常年接受委托办理企业设立、并购重组、资本运作、投资融资等非诉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课程咨询: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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