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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度壁挂炉生产供应情况的通知

2017-10-30 山东经信

鲁经信资﹝2017﹞458号

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局(城乡建委、城管局、公共事业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市节能主管部门会同住建主管部门,统计“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所需壁挂炉缺口,列出生产厂商名单,填报附件,并加强协调、跟踪调度、蹲点督促,最大限度满足壁挂炉供应,确保圆满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作任务。

  请各市节能主管部门、住建主管部门于10月27日前,将附件分别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并于每天下午15:00前报送进展情况。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唐新征  86920176  zyjygg@163.com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许鹏飞  87086946   sdqjcn@163.com   

  

  “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壁挂炉生产供应情况调度表.docx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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