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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2024年普陀区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幼儿入园指南
为促进幼儿全面健康适宜发展,加快健全普陀区特殊教育体系,保障每一位幼儿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普陀区户籍,有听力、智力、肢体、视力障碍或精神障碍(如自闭症)等,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
2024年5月9日-5月31日,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选择“普陀区幼儿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验证,并上传相关残障鉴定报告或《上海市阳光宝宝卡》电子照片。
区教育局将于2024年7月,统一组织未持有残障鉴定报告或《上海市阳光宝宝卡》但确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前往上海市儿童医院(泸定路355号)进行免费医学鉴定和健康体检,获取相应鉴定报告。
持有《上海市阳光宝宝卡》或经过医学鉴定的幼儿,凭通知(普陀区学前特教康复中心统一下发)由父母带领,到普陀区学前特教康复中心兰溪路幼儿园(白兰路191号)进行现场评估。由区学前特殊幼儿班教育安置鉴定委员会依据医学鉴定报告和现场评估结果,并结合全区学前特殊教育资源等综合因素,对幼儿做出在普通幼儿园接受融合教育、在区特教康复中心及上青分中心特教班就读或接受个别化康复教育训练等教育安置建议。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有特殊教育需求幼儿的入园安置,幼儿家长接到通知后,根据要求到对应的普陀区学前特教康复中心或普通幼儿园办理入园或受训手续。
(供稿:学前科 编审: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