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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票否决!漳州教育局发布

闽南日报 2023-02-2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全市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结合我市实际

我市于近日印发了

《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文件中提出,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节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

全文如下

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依据《教师法》、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健全完善师德师风教育机制
  1. 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的首位,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教师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 明确每年秋季开学第一个月为“师德师风教育月”,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切实增强遵守师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教师暑期师德集中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师德专题培训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将集中学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师德专题研讨和师德先进典型引领等活动。重视教师荣休制度,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在教师节期间、春节前夕等时间段,为退休教师举行欢送仪式,强化教师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3. 建立新任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制定新任教师入职宣誓词,将入职宣誓活动作为教师入职教育的重要一课,引导广大新任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规范教师聘用,落实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应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作为重要约定内容,并签订师德承诺书
  4. 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学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试行)》,及时转发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报我市发生的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严格遵守道德高线、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学生毕业季、招生季、重要传统节日,及时向教师发布廉政风险提示。
  二、健全完善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5. 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积极推荐教师参评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特级教师、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定期表彰漳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名校长、研究型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6. 健全师德师风楷模宣传制度。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深入挖掘和深度报道师德典型人物。结合教师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展现教师新时代风貌,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崇智尚学的优良传统,努力营造教师爱岗敬业、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7. 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完善师德考核工作制度,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师德档案制度,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师德档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8. 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节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
  四、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失范惩处机制
  9. 完善师德失范行为惩处制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失范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10. 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学校要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经核查情况属实,视问题性质、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在相应范围内进行通报。
  11. 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学校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教育不到位、监管调查不力或隐瞒不报、拖延处分,造成该行为在本校蔓延或不良影响的,教育主管部门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开展走过场或因问题查处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件的,市教育局将全市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视情况建议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健全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
  12. 建立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要设立师德师风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师德问题举报投诉路径。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13. 持续发力整治有偿补课、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行为。结合“双减”工作,对在职教师违规在培训机构上课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并针对整治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六、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
  14. 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保障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家长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异议的,学校应当引导家长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诉求,严禁任何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对侵害教师合法权益并构成犯罪的,应支持或代表教师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5. 实行每半年一次的中小学教师减负落实工作自查制度,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全面关注教师身心健康,重视教师心理调适,每年组织教师健康体检,为教师创造安心、静心、舒心的良好从教环境。
  16.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制定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由省统一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七、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机制
  17.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组织领导,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或协管教师、党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科、人事科、中教科、初幼教科、职成科、发展规划科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参照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18. 落实师德师风状况调查分析制度,各地各校要定期分析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对策措施,对于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和广受社会关注的问题,应督促学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要强化过程性监管,完善师德师风问题定期专项检查和报告制度,做好师德师风建设阶段性总结工作,对于好的举措、突出事迹以及较大突发违规事件、查实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并做好正面宣传和负面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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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市教育局网站
本期编辑:郑斯楠 李伟
值班主任: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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