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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迷心窍!漳州一出租车司机被罚
3月14日,市交通执法支队龙文大队接到12328平台的乘客投诉,该乘客称其于3月12日从动车站乘坐出租车前往云洞岩,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上的打表器明明显示16元,驾驶员却要一口价收费28元。
接到投诉后,执法部门当即展开行动,根据投诉线索收集相关证据,对涉事驾驶员傅某就涉嫌违规收费违法行为进行询问调查。经调查核实,涉事驾驶员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证据确凿,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因涉案驾驶员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执法部门根据该规定第四十二条,并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3月14日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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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闽南日报记者 肖颖婧 通讯员 蓝颖 郑晓珊本期编辑:李伟 高丽君值班主任: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