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事关漳州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考核
近日
福建省人社厅发布
关于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
考核工作的通知
哪些人可以报考?
考核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起来看——
报考对象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
上述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
申报条件
凡政治思想、工作业绩考核合格,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参加并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所从事的岗位工种报考。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新入编在岗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可申报所从事工种的初级工考核。
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工龄满10年且已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考核。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证明,党校、军队院校本科同等有效学历视同),可直接申报所从事工种的中级工考核。
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工龄满20年且已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考核。
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或工龄满25年且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技师考核。
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12日至6月27日登录(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网站(http://220.160.53.9)报名。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公共课程》、《专业理论》和《技能实操》共三门。
(点击放大查看)
参加《公共课程》和《专业理论》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在本年9月30日前登录(http://gkpx.fjrst.cn)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网上测试。
(2)《技能实操》科目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测试或开卷笔试两种形式,笔试题型为主观题,总分100分。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
本期编辑:叶祺敏 张江璐
值班主任: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