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法律的多元一体”学术沙龙暨《法律多元主义阐释》研讨会
“法律的多元一体”学术沙龙
暨《法律多元主义阐释》研讨会
研讨背景
“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被视为法理学讨论的经典甚或唯一议题。在法理学家赫伯特·哈特所开创的传统中,往往将法律视为具有一系列本质必然属性的单一事物。讨论法律之所是,就是讨论法律的概念,进而以概念分析为方法阐明法律之为法律所必备的特征,亦即其性质。
社会法律研究进路中有关“法律多元”的讨论在两方面挑战了这一立场。一方面,它强调一切社会中都包含有某种形态的法律多元主义,这包括内在于或外在于国家法律体系的法律多元现象;另一方面,它强调法学研究不应以国家法体系为唯一参照点,不应以概念分析为唯一研究方法,应当关注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运作过程与影响。
作为当代法律多元主义学说的重要倡导者,布莱恩·塔玛纳哈在其《法律多元主义阐释:历史、理论与影响》(商务印书馆2023年版)中剖析了法律多元主义理论的优势与局限,并阐述了惯习主义为基础的法理论。这一学说对于我们理解法理学经典议题和不同研究方法有何价值?法学理论研究如何与经验素材更好的彼此关联?本次沙龙将从多学科视角和多元研究进路出发,讨论法律多元现象的理论意涵与时代价值。
法律多元主义阐释:历史、理论与影响
(法政名著译丛)
[美]布莱恩·Z.塔玛纳哈-著 赵英男-译
商务印书馆2023年3月版
会议信息
时间:
2023.9/17.9:30-12:00
地点:
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衷和楼1302室
主办:
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哲学研究中心
研讨议程
第一单元:法律多元现象的理论省思
主持人:
赵英男,同济大学
发言人:
田雷,华东师范大学:以“法律多元主义”作为开端
李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多元的社会学反思
刘振宇,上海师范大学:法律多元?No!规范多元?Yes!
何驰,同济大学:国际法的日常与日常国际法:对国际法的多元观察
第二单元:法律多元研究的学科整合
主持人:
赵英男,同济大学
发言人:
刘顺峰,湖南师范大学:“法律多元”的法理探秘
钱一栋,同济大学:法律多元主义:法哲学与史学、人类学如何相互学习
王伟臣,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律人类学与法律多元的关系
吴彦,同济大学:自然法:社会建构与反自由主义?——兼驳塔玛纳哈的自然法批判
编辑|一一二四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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