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开学及疫情防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 2020 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开学及
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陕西教育系统和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教职工按规定逐一审批返校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教职工于 9 月 4 日开学报到。各部门、单位于开学前 14 天(8 月 20 日起)督促外出教职工返回居住地,原则上不再审批教职工离开居住地(如西安市)外出(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所在单位、人事处审批),并严格根据教职工“我在校园”平台健康打卡、监测情况,逐一审核本部门、单位教职工返校,并于9 月 4 日将审核通过可以返校的教职工名单报人事处;教职工 8 月 20 日起未连续健康打卡者,需有健康监测记录和活动轨迹,教职工返校须签订诚信守法承诺书,否则不得返回校园(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2020 年秋季返校日健康监测台账见附件 1);开学前 14 天内,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员工一律按规定隔离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返岗。开学后教职工凭一卡通出入校园,无一卡通的教职工向所在单位、部门申请办理出入证。
二、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教职工尽量乘坐私家车返校,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做好信息记录,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教职员工(包括临聘人员和务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见附件2)、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如日常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规章制度等内容,做到培训全覆盖、有重点,做好培训的专项督查,确保教职工真正掌握,保障教职工健康平安,同时做好教职工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工作。
三、严格考勤管理
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保持,教职工应尽量避免聚集活动,同时为了更好掌握教职工动态,继续按照上学期要求严格考勤管理。具体如下:
1. 考勤报送方式。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广信通平台线上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2. 病假管理。教职工因病休假,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审批后,需在休假当日内将病因、就诊医院、诊断结果等信息,由所在单位、部门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并实行动态跟踪报备。
3. 事假管理。教职工因私事休假,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审批后,需在休假前一天,将请假时间、是否出省等信息,由所在单位、部门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并实行动态跟踪报备。
4.因公出差。疫情期间尽量避免出差,确需外出者,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审批后,需在出差前一天,将出差事由、去往何处、往返时间及乘坐的交通工具、同行人员等信息,由所在单位、部门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并实行动态跟踪报备。
5.因公因私出国(境)。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严禁出国(境)。
人事处
2020 年 8 月 26 日
来源 | 人事处
版首设计 | 王冬瑞
编辑 | 尹甲锋
责任编辑 | 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