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国家安危系于每一位公民
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
它早就渗透在每一个人的生活当中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让我们立即行动
从了解国家安全知识开始
(西安邮电大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视频)
关于国家安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涉及的主要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献礼建党百年华诞
西安邮电大学新媒体中心
来源丨中共西安市委国安办 西安市国家安全局 国安宣工作室
供稿 | 丁琳 邓博文 郭瑶
视频剪辑 | 吴雪 邓博文 李佳宇 郭瑶
编辑丨张静
责任编辑丨袁玲
审核丨田卫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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