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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钩沉:从领导人到普通人,70年来国旗为谁而降?

与归 与归随笔 2021-01-20

4月4日,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全国举行哀悼活动。


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在什么情况下国家下半旗志哀,什么情况下设立全国哀悼日或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


1949年以后,周恩来、毛泽东、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去世,除了下半旗,还设立了哀悼日,或举行全国性的哀悼活动。


而近年来,不仅是在汶川大地震时期,国务院明确将2008年5月19日至21日设为全国哀悼日,在2010年的青海玉树大地震和甘肃舟曲泥石流救灾期间,也曾举行全国性的哀悼活动。


从悼念国家领导人,到悼念平凡人,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施政思路,是以庄严肃穆的方式,给予逝者最深痛的惋惜和最真诚的尊重。


 

1

国旗,30余次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去世而降


下半旗,是公开表示哀悼的重要礼节。建国后,第一次为逝者降下国旗,是1950年。


1950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逝世。10月30日上午,治丧委员会举行任弼时同志追悼会,同时停止娱乐一天并下半旗志哀。


任弼时也因此成为建国后第一位被下半旗悼念的中国国家领导人。


此后的四十年里,国内的下半旗志哀,也基本见于国家领导人逝世时期。任弼时之后,至今已有三十多位国家领导人在逝世后,国家下半旗志哀。


国旗为“普通逝者”而降,要追溯到1990年。是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降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此外还有一条就是: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注意,这里的用词是“可以”,而不是“必须”。


那么,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究竟是指多大程度的伤亡?


有人可能会下意识想到我国对事故性伤亡的划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


但通过现实中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国旗法》中所指“重大伤亡”,并不是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


2

国旗,3次为做出过贡献和牺牲的烈士而降


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部队,用B-2隐形轰炸机投下五枚联合直接攻击弹药(JDAM),轰炸了我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新华社记者邵云环、《光明日报》记者许杏虎和朱颖当场牺牲,数十人受伤,大使馆建筑严重损毁。


4天后的5月12日,为哀悼遇难的三位烈士,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所在地和上海等地下半旗志哀。


这被认为是我国首次为“普通民众”的不幸逝世而下半旗。


对于这次下半旗,有媒体解读称,依据的是《国旗法》中,“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这一款项。


类似的情形还曾发生在2010年。2010年1月13日凌晨,海地发生强地震,位于海地首都太子港的联合国驻海地稳定特派团总部大楼坍塌,正在大楼内开会的中国籍8名维和队员全部遇难。


彼时,公安部和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下半旗志哀。


如果说,在海外牺牲的公职人员,让我们看到了《国旗法》中“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可以享有下半旗的哀荣;那么一年前的那次下半旗,则让我们看到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可以享有下半旗的哀荣。


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发生森林火灾,事故造成31人遇难,其中27名为凉山森林消防支队指战员。事后,经四川省政府请示,国务院批准,凉山州西昌市、木里县也是在4月4日降半旗,向在扑救木里森林火灾中牺牲的英雄志哀。


3

国旗,为3次重大自然灾害遇难者而


1990年版的《国旗法》颁布后,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并没有出现在过为重大伤亡事件下半旗的案例。


1998年,我国长江中下游流域爆发特大洪水。当时初步统计的数据是,全国受灾人口为2.23亿人,死亡4150人。后来,当这场灾难离去,有人提议这些遇难者下半旗志哀,举行全国性的哀悼活动,但最终并未促成。


不过,彼时的声音,似乎喊出了一种可能。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的第四天,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公开建议,以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以表达全国人民对这次地震灾害中的罹难者、在救灾中的牺牲者的哀思,并向全世界昭示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生命的关爱以及亿众一心救灾重建的决心”。


至于为什么选择这一天,因为这是中国传统文化里的“头七”祭祀日。


随后,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14时28分,正是汶川地震降临的时间。值得一提的是,汶川大地震时的全国哀悼日不是一天,而是连续三天。可以说是国旗法规定下半旗后至今,最为隆重的哀悼日。


当时,普通民众印象比较深刻的,5月19日零时至22日零时,全国省级卫视、电视台的台标都变为黑白。


此外,汶川大地震的哀悼活动,并不仅仅是在国内,秘鲁、孟加拉国、汤加、科摩罗、国际奥委会、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朝鲜平壤都曾降半旗致哀,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者。


汶川地震后,在2010年,还曾有过两次全国性的下半旗活动,都是为了哀悼自然灾害中的遇难者。一次是为4·14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一次是为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中的遇难同胞。


4

国旗,越来越多为平凡人而降


正如前文提到的,面对重大伤亡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下半旗是选择,而不是必须动作。也正因此,隐隐中,似乎有一道标准线。


就疫情而言,上一次的特别重大事件是非典。不过当时,并未有下半旗的志哀活动。查询可以得知,非典在我国内地造成的死亡是349例,加上我国香港的300例和我国台湾的180例,总数不到1000人。


而汶川地震是继唐山大地震后,我国最为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截至2008年9月18日12时,汶川地震共造成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


其他两起下半旗志哀悼念活动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都在千人以上。


2010年玉树地震,在决定下半旗举行全国哀悼活动时,已认定造成2046人遇难,失踪193人,受伤12135人,其中重伤1434人。后来在2010年5月30日,共核实2698人遇难,其中已确认身份2687人,无名尸体11具,失踪270人。


2010年8月7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泥石流,截至8月15日16时(哀悼日当天),泥石流致使1248人遇难,496人失踪,受伤住院66人。而这次泥石流最终共造成1481人遇难,1824人受伤,284人失踪。


总结以上案例,大致可以得出:近二十年来,死亡人数在1000以上的重大自然灾难或其他不幸事件,都举行了全国性的下半旗悼念仪式;其他诸如非典、天津大爆炸等造成上百人死亡的事件,并没有下半旗。


不过,在自然灾害方面,对比1998年大洪水时4000余人遇难而没有下半旗,到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死亡人数分别在2000+和1000+而下半旗,可以看出,这一标准是在调整的。


在重大事故方面,从2015年天津大爆炸99名消防员、11名公安民警牺牲,没有下半旗;到2019年4月,为凉山大火中牺牲的30位消防员下半旗,也可以看出,这一哀荣的授予范围也是在扩大的。


未来,我们可以期待,国旗将更多地为普通遇难者而下。正如我们的眼泪一样,潸然低垂,发乎本心,释放人性,是那么自然而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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