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抚州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公安部门回应来了!
近日,
抚小布看到同样一则消息:
2018年1月1日开始
如果车辆不配有反光背心将不能通过年检!
让我们来总结了一下
大致都是这么描述的
↓↓↓
注意!
明年1月1日开始,所有车辆配备反光背心
根据最新版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
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
没有的话
年检都过不了!
抚小布核实了一下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确实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调整、修改了内容超过150项
其中也确实有“随车得配备1件反光背心”的要求
那么难道从下个月起
咱们开车的就都得花钱去买一件反光背心
才能过年检?
老司机们不要怕!
这些都是被误读
理解错误造成的误会
权威解读
2018年1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新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调整、修改了内容超过150项,相比于2012版,新标准调整和修改内容超过150项。其中最惹人注目的有三条新增标准:
电动车窗得具备防夹功能
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厂标
随车得配备1件反光背心
这3项要求是针对汽车生产厂家的要求(要求2018年起生产的机动车,必须按新要求生产汽车和配备反光背心),并非是针对交警车管部门的年审要求。
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当前,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时,没有对车辆是否配备反光背心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修改机动车年检配套标准,如果增加反光背心检查项目,也只会针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
提示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汽车生产厂家是否按规定配备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哪些行为要注意?目前我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为实施新标准做好了全面的准备工作。明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上线检测的大小机动车辆,都必须按照新国标要求进行车检;有不符合新国标规定的,将不予通过。
记者了解到,即将施行的新国标增加了“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表述:在现行标准当中,如果车主将一辆A品牌汽车将徽标换成B品牌,由于都是永久性的商标和厂标,不能给予相应的处罚;新国标施行后,新标准当中,这一行为就被“明令禁止”。
今后,所有机动车辆只能悬挂“与车辆品牌相符”的商标和厂标。如果图新鲜的车主再通过网购购买其他厂商徽标来悬挂,不仅年检不能通过,而且行驶在马路上会被交警开罚单。
“譬如说,马自达车主如果再把车上的海鸥车标变成一只“小恶魔”,就不符合新国标规定。”江西交警提醒广大车主,今后同样禁止在商标和厂标周围做个性装饰。到时候不仅没法过检,还将因为涉嫌擅改车辆外观而受处罚。
“老车检审用老标准。”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小型车辆在上牌5年之后才需要上线检测,而按新国标生产的大小机动车最早的上线车检时间还在2022年的1月;因此广大车主完全不需要为此感到担心。
车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属违法盛夏日晒光线较大,部分车主为了遮阳或是维护车辆隐私性,会给两侧车窗贴上一种镜面反光膜。像这种所谓“可以当镜子照”的反光膜不仅可能影响驾驶人视线,危害行车安全;而且还有个别从事非法运营的司机更是利用其反光和色深的特点,企图遮挡车内情况,以逃避执法人员查处。
对此,新国标专门作出规定,“车辆的所有车窗玻璃都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今后,不论是灰色、茶色,还是银光色等等镜面反光遮阳膜,统统都不允许在车窗的任何位置张贴。否则不仅无法通过车辆年检,交警部门还将因其机件不符合技术。
推荐阅读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万海燕
值班主任:洪蓓
监制:陈细勤
广告合作:8239888
三翁花园
汤显祖大剧院
江河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