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区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白卡
复兴区
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白卡
一、坚决完成夏播面积只增不减任务
1、政策内容
为切实提高农民或农企种粮积极性,对辖区内成方连片种植主要粮食农作物(玉米、小麦、大豆、谷子等主要粮食作物)100亩以上的大户或农企,区财政一次性补贴100元/亩;在辖区内玉米、大豆复合带状种植的农民和企业,区财政一次性补贴100元/亩。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30立方米以下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区财政给予实施主体一次性奖励3万元。
2、适用对象
乡镇人民政府;村街;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
3、操作流程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种植意向将全区夏播任务分解到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将任务分解到村,并组织村街按任务完成播种工作;区、乡人民政府加强调度,确保种足;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种好、种在适播期;区财政局按时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根据统计核实实施规模逐级下发直到实施主体。
4、兑现时间
2022年10月之前。
5、责任分工
政府负责督导调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分解任务,调度播种机械,了解和督促播种进度,夏播技术指导;乡镇村街负责组织实施;种植户、家庭农产、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负责种足种好;区财政局确保资金及时兑付。
联系人:吴红霞 电话:0310—3148691
二、加大资金支付力度,助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1、政策内容
加快上级债券资金、专项资金支付进度,推动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美丽乡村建设、东高河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拉动上下游业务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管理,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并纳入项目库,加大资金拨付力度,达到投资拉动的效果。
2、适用对象
乡镇、街道。
3、操作流程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建设任务及资金规模,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辖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要及时批复。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
4、兑现时间
2023年12月底前。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设计、评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负责本级资金落实和使用监管等工作。
联系人:吴红霞 电话:0310—3148691
三、鼓励乡村争先创优,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1、政策内容
各乡镇、行政村获得省级荣誉的,除获得上级奖励外,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 10万元。获得国家级荣誉的,除获得上级奖励外,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 20 万元。
2、适用对象
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美丽乡村精品村
3、操作流程
省级下达项目申报通知,区级组织申报;市级汇总、审核、推荐;省级综合评审,确定初筛名单,根据村庄规模大小,给予分档奖补。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前。
5、职责分工
区级申报并待项目确定后抓好项目实施。
联系人:王朝亮 电 话:0310—3145102
四、支持涉农企业(园区)提档设计以及产业链条延伸
1、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农业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通过市级认证的区财政一次性补贴2万元,通过省级以上认证一次性补贴5万元;鼓励辖区农业园区开展市级、省级以及国家级农业园区创建活动,对创建成功市、省和国家级农业园区的。由区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在全区所有农业园区范围内,所有连片建设100亩以上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园区,由区政府一次性奖励 10万元。在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注册资金 2000 万元以上,一、二、三产链条融合度高,产业链条完善的入统或规上企业,区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辖区内合作社、家庭农场提档升级,对逐级创建等级高于原来级别的,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3万元。
2、适用对象
涉农企业、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操作流程
根据年度监测评估和项目谋划申报情况,优选取得突出进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经区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评审后进行扶持。
4、兑现时间
2022年12月底。
5、职责分工
区级申报并待项目确定后抓好项目实施。
联系人:杨茂忠 电 话:0310—3145102
吴 敏 电话:0310—3148691
五、鼓励全民创业创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1、政策内容
在我区新建养老、民宿、农家乐、家庭农场以及以农民合作社形式组织开展种植、加工、销售、体育、文化、娱乐项目的个人或组织,投资额在5万元(含)-20万元(含)的奖励0.5万元,投资额在20万元-50万元(含)的奖励1万元,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元。
2、适用对象
注册和经营地为41个农村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3、操作流程
区农业农村局按方案要求,组织4个乡办对各自辖内企业进行申报,经区农业农村局和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4、兑现时间
项目验收合格后。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下发申报通知,明确标准和流程,各主体自主申报,然后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逐级上报审批,由区农业农村局验收。验收结果分别公示,无异议下文确定最终结果。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茂忠 电话:0310—3145102
六、加强产销对接
1、政策内容
鼓励乡(镇)、村积极组织开展农民丰收节、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旅节、农产品展销会等线下活动,活动一次 区政府奖励乡、镇 1-3万元,鼓励乡(镇)、村利用电商平台和抖音等平台开展农产品直播活动,对每个开设平台一次性奖补0.5万元。借以促进我区农产品的产销对接,扩大我区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2、适用对象
蔬菜、水果、畜牧业产业主要企业。
3、操作流程
区级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农业农村局通知要求,组织市场主体参加大会,实现生产主体和销售主体精准对接。
4、兑现时间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通知时间。
5、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与上级对接,安排参展、对接时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生产和经营主体参加。
联系人:杨茂忠 电话:0310—3145102
王 鹏 电话:0310—3148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