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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到假方太,法院判决三倍赔偿


网上买的品牌油烟机

到货后却发现产品做工粗糙

不像是品牌的正品

究竟是怎么回事?

近日

湘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3日,刘某花费1243元通过淘宝在“某方太旗舰小店”购买了一套方太牌生活抽油烟机。刘某收到包裹后,拆开发现该产品做工粗糙,遂联系方太公司确认抽油烟机真假,方太公司给刘某开具了《产品鉴定书》,证实刘某买的是假货。刘某以“某方太旗舰小店”存在虚假宣传售卖假货,构成消费欺诈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购物款1243元,并按购物款3倍赔偿损失计3729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欺诈应符合以下要件: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基于欺诈的故意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真实情况,相对人陷于错误认识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某方太旗舰小店”以 “方太”字眼对刘某售卖的抽油烟机进行虚假宣传,并在与刘某的聊天中自述其售卖的抽油烟机为品牌正品,导致刘某产生错误认识,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该店铺返还刘某抽油烟机货款1243元,并赔偿刘某三倍损失3729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官说法



随着网购的兴起,网络售假案件也日益增多,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品牌商品时,可先查看商铺是否有品牌方的授权证书,并就商品价格、质量与官方旗舰店产品进行比对,在销售过程中也要注意留存如商铺对售卖商品的描述、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以便于遭受侵权时进行维权。另外,网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也应注意,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知假售假,误导消费者。一旦涉嫌售卖假货,可能会面临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法。




END


文:丁莉

编辑:吴思佳

审核: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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