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香港警察只不过把帽子戴反,为什么警队高层如此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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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香港的各大网络论坛和群组流传着一张香港警察的背面图:一名男警员背对镜头,站在一个停车位中,但他头上的警帽却戴反了,腰间的枪袋内也没有佩枪,也没带对讲机。
图片主角据说是一名辅警。有小道消息说,警方高层看到有关照片后,认为倒转戴警帽,是对警队的侮辱,对警队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大表震怒,并下令彻查。要求收到照片的人员,须删除及停止转发照片。
香港警察总部警政大楼。图:香港警务处
警方回应指,警队就人员的服饰有严格规定。警方正在了解事件,并会作出适当跟进。而警察员佐级协会则表示,不认同有关同事不恰当戴帽的做法,也不鼓励继续传载相关贴文及相片;如收到会员正式求助,协会才会介入事件。
香港警察学院举行结业会操,结业学警进行步操展示 图:香港中通社
也许你会奇怪,为什么只是戴反帽子这点小事,会扩散成为香港老百姓的全民话题,警队高层还那么紧张?
有媒体就事件向警方查询。警察公共关系科回覆指:“警队就人员的服饰有严格规定。警方正了解事件,并会作出适当跟进。”
说起这个公共关系科,相信爱看香港警匪片的非常不陌生。而且,从这个科的行事风格来看,维护香港警队的形象绝对是首要任务之一。
早在1968年,香港警务处就成立了警察新闻课,也就是公共关系科的前身,目的是加强市民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识,改善警民关系。
传媒联络队在示威现场应对传媒查询。图:香港警务处
警察公共关系科的日常,就是为媒体采访提供协助,每当有突发事件,这个科都有人向媒体提供突发事件资讯,回答媒体查询。
香港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香港警察也以高效廉洁享誉世界。不过,香港本地媒体表扬赞美警察的报道十分罕见,相反,媒体喜欢紧盯警察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瑕疵,不遗余力进行大幅报道,博取眼球。(香港狗仔队出品,大家都懂~)
当然,在警方看来,有些报道是鸡蛋里挑骨头,存在不少误区和不准确的失实内容,因此需要澄清。
这事儿自然也归公共关系科管——就不准确乃至编造的报道与媒体交涉,发出澄清函,并在香港警务处官网上公开披露。
新华社的资深媒体人张修智,外派来港逾三年,写下《尝侨居是山——一个新华社记者的香港笔记》这本书,当中就警方公共关系科如何维护与本地媒体的关系,提到了“阿Sir的笔墨官司”和“警方的修辞美学”。
出门一定记得带身份证!
比如,2012年6月21日,有本地报纸刊发题为“警剥光猪搜身戏弄市民”的报道,文中说:“市民在街上遇上警员截查身份证,有权要求返回警署才进行,但抵达后竟被剥光猪搜身。”报道还说,类似事件近年有数宗,有戏弄市民之嫌。
报道刊发的第二天,公共关系科给该报发澄清函,指报道中“提及的截查身份证程序有不确之处”,需要澄清。
澄清函说,报道提及市民在街上遇上警员截查身份证时,有权要求返回警署才进行,而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任何年满十五岁及以上的身份证持有人,或须申请予以登记的人,均须时刻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并在警务人员提出要求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如未能出示,则属罪行。
图:星岛
故此,当市民在街上遇上警员截查身份证时,必须实时出示身份证,而并非可以要求返回警署进行。
(所以,小伙伴们出门一定记得带身份证了!)
指出报道中的“硬伤”之后,就该回答“剥光猪”戏弄市民的指控了。
对此,澄清函没有直接反驳,只强调《警队条例》赋予警队人员法定权力,可以截停任何可疑人士,若搜查行动不适合在公众地方进行,则在被搜查者的同意下或应被搜查者要求,警务人员可使用私隐程度较高的合适处所(例如就近警署)进行搜查,同时,警务人员应尽可能以礼貌态度搜查,并须顾及被搜查人士的尊严。
澄清函末尾,说明发函的目的是“为免有关报道令市民对截查身份证及搜查程序有不必要的误会”。
香港警察前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中)。图:中新网
在公共关系科发出的澄清函中,针对媒体报道中指控警方在执法中存在瑕疵类型的报道占比最高,属于常态。
而澄清函针对警方内部事务,包括人事、制度、警察家庭问题等的报道,数量也相当可观。
香港人喜欢看警事新闻,有人可能觉得这与香港各种警匪枪战片不无关系,其实,警察作为社会重要公权力之一,与社会安全和谐息息相关,公众对其天然就有兴趣。
面对丑闻,警方这样处理……
因此,警事新闻自然成为香港媒体乐此不疲的报道内容,尤其关于警察的八卦,诸如家庭丑闻、内部纷争及警察文化是媒体最爱。
2012年10月,有报纸以“警察打老婆,同袍疑徇私”为题,报道驻守黄大仙的交通警员阿荣,多次家暴妻子刘女士,对其粗言秽语,一次突然将一杯热奶茶泼向刘女士的胸口和背脊,再用冰水浇她脑袋。
刘女士报警后,到场警员暗示她考虑清楚,因为其丈夫可能因此案而被取消长俸。
根据刘女士的说法,警方还有意不将案子作为家暴案处理,也没即时将案件转介给社会福利署,令身心受创的她一度不获庇护中心收留。报道引用关注家暴团体的话说,涉及警员的家暴案受害者经常被警方不公平对待。
对这种形象灾难的丑闻,公共关系科反应也是相当快,当日即给该报发去澄清函。
澄清函指出,该案件列“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案处理,一般前线警务人员调查家暴案时,如有足够证据显示有人干犯罪行,便会采取拘捕行动而无需向涉案双方签发《家庭暴力事件通知书》,该通知书也不是用以转介个案给社会福利署跟进的文件。
图:星岛
公共关系科的澄清函,集中于警员处理方式符合程序,而没有提及施暴者的警察身份,这是公共关系科撰写澄清函时的一个技巧特点,尽量淡化、不提当事人的警察身份,只聚焦案件事实、细节与程序,其言外之意或许是:警察也是人,也可能犯错、犯罪,我们只看事实,不看人。
在这封澄清函中,有两处细节值得注意,一是刘女士丈夫用的是热水,而不是是报道中的热奶茶;二是指出刘女士丈夫姓曾,这比报道使用的昵称“阿荣”更正规、可信。
突出细节,也是公共关系科澄清函的一个特点。有细节才彰显专业、可信。
警方的澄清函:永远风度翩翩有涵养
仔细研读香港警方的澄清函,行文非常有水平:
例如抬头,对中文媒体都称呼对方“编辑先生”,如果是英文报刊则写“Dear Sir”,无论报道内容多离谱,也绝不会说“个别居心叵测的媒体”。
在澄清事实的同时,警方也会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报道只是不准确,最常用的是“敬希垂注,并予以澄清”;如果报道过于离谱,则用“本科强烈要求澄清”。
电影《大事件》中公共关系科主管在接受媒体采访。
大量敬辞加上核心事实细节充足,澄清函总是那么的理性、有分寸,也体现了香港警察重视警民关系,尊重媒体的一贯作风。
依作者张修智的理解,公共关系科的克制,既来自于对新闻媒体的尊重,理解媒体对事实真相的呈现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很急促,会犯错误。同时,也有一种“清者自清”的自信,相信只要把事实说出来,公众的理性会做出正确的辨析。
(文中图片来自香港警务处及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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