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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杀女友的港男只判29个月,急急急!留给港府时间不多了!

橙子君 橙新聞 20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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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认识一个真实的香港

陈同佳在兼职期间认识潘晓颖。


去年一件轰动全城的跨境重案昨天(29日)刚刚宣判了!


20岁的香港青年陈同佳去年游台湾期间杀害怀孕女友,返港被捕。但碍于香港目前法律不能就境外发生的谋杀案做控告,所以香港政府只能告他洗钱!


因为陈同佳,被控于2018年2月17日至3月13日期间,明知财产属犯罪得益仍处理女子潘晓颖的财产,即1张汇丰银行提款卡、1部Casio相机、1部iPhone 6手机、现金新台币2万元及港币约1.9万元。


为什么?!这个原因橙子君之前已经扒过了:《港男在台残杀女友装箱弃尸,香港警方却只能告他“偷东西”?


陈同佳(左)与潘晓颖(右)。


被告陈同佳早前承认4项洗黑钱罪,昨日在高院被判囚29个月,他闻判表现冷静。


法官彭宝琴判刑时表示,被告陈同佳由死者身上偷取财物是严重罪行,他由台湾带同死者的财物返回香港,是财物的唯一得益者,决定首项控罪的量刑起点为39个月,而另外两项控罪的量刑起点是两年半,余下一项控罪因为涉及金额较少,量刑起点为1年。


考虑到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部分控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陈同佳被囚车带走。图:中通社


法官坦言,明白到被告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杀人,却无需面对谋杀指控,或会令人感到非常气愤和不公,但法庭按照被告面对的控罪判刑,是司法公义所要求的。


法官续指,不论被告有多可能干犯最卑劣的罪行,他也应得与公平审讯相关权利的全面保障,否则刑事审讯程序出现“短路”(short circuiting),不但影响本案被告,更会连累整个刑事司法系统。


被告陈同佳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图:星岛


控方在庭上透露,曾兼职店铺管理员的陈同佳并无案底,去年12月已在东区裁判法院的案件交付程序中认罪。


这不仅仅是桩杀人案……


这起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受害者家属希望沉冤得雪,而社会各界也希望堵住香港法律的漏洞。


因此,港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容许一次性个案方式移交逃犯。


一起案件,引起社会极大反响,《橙新闻》整理出事件的关键时间点,重温事态发展。



留给港府的时间不多了!


杀人犯最快10月放出来!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会见传媒,回应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涉洗黑钱被判监29个月的事情。


林郑月娥称,预计陈同佳最快今年10月可获释放,修订《逃犯条例》有强烈迫切性、刻不容缓,呼吁立法会7月暑假休会前通过。


李家超表示,经扣减刑期,如果陈同佳在狱中行为良好,预计陈同佳最快本年10月获释,又指一直与台湾方面进行沟通,但强调香港目前无法律基础去处理,只能做一些准备工作,待一旦通过修例,可以即时落实以个案形式向台湾移交疑犯。


林郑月娥强调,一直重视与台湾杀人案受害人父母,以及台湾当局的沟通,她早前亲自写信给受害人父亲潘先生,感谢他谅解,并承诺会尽努力,令受害人沉冤得雪。


立法会议员梁美芬。


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疑犯不会在短期内释放,立法会仍有时间审理逃犯条例的修订,她认为,法案委员会的讨论重要,有些问题应作更深入讨论。


被问及现时是否急于在暑假前三读通过修例,梁美芬说,在短期内有关压力并没有原来般大,但仍要视乎法案委员会阶段,议员的提问是否合理,希望泛民不要浪费时间在发泄情绪。



她表示,因应市民的忧虑,当局应重视有关意见,在法案委员会阶段以及向公众解说的工作,要交代得更清楚。


(文中图片来自星岛、橙新闻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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