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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修例风波近6000人被捕,问题来了……

橙子君 橙新聞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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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认识一个真实的香港

大批暴徒早前企图离开理大时被警方拘捕。图:文汇报

你知道自从香港6月以来的反修例风波,演变成一连串的游行示威及违法行为后,至今有多少人被捕吗?


12月2日,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在在警方记者会中公布的数字, 6月至今已拘捕5,947人,分别4,415男及1,532女,年龄介乎11~83岁!

星岛


当然,被捕的理由,基本上是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暴动及纵火、袭警等。


那么问题来了:抓了这么一大批人,警方和法庭将如何处置?会不会很快又被保释出来继续打砸烧危害社会?


可以预期的是,未来司法机构会有大量案件积压,又快又好地处理这些案件,对于止乱制暴,意义重大!

王志民称,离开了宪法,法治核心价值就无从谈起。图:中国日报

今日(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出席一个座谈会时表示,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其实质就是企图挑战和撼动宪法与基本法确定的“一国两制”宪制秩序,又强调离开了宪法,法治核心价值就无从谈起。


图:橙新闻


实际上,暴徒变本加厉的背后,不仅因为反对派用心险恶的煽风点火,更因为许多暴徒尚未得到法律制裁香港法庭、法官是法治架构中重要的一环,法庭的每一项司法判决,都承担着维护法治尊严、彰显法治公义的责任。


正义可以迟到,但犯罪的代价,不能太迟


然而,如果只是因为法庭无暇处理而令案件拖得太久,对涉案各方都没好处。


控方证人和辩方证人,也有可能因为时间太久而对事发印象逐渐模糊,从而影响他们在法庭内作供的质量。

司法机构每日审理大量案件。资料图


被拒保释的被告,即便最后成功脱罪、无罪释放,但仍已坐了长时间的“冤枉监”。即使被告在等候审讯期间担保外出,但案件迟迟不办,仍会对被告造成很大心理压力。


涉及刑事毁坏案件的苦主,往往也需等候刑事案件的裁决,再去考虑展开民事赔偿诉讼的追讨。


对整个香港社会而言,越来越多示威者被捕,导致法庭积压大量案件,需要排期审理,无法保证违法者及时受到严惩,可能会继续助长“违法达义”歪风。

图:法新社


如果案件仅仅是因为法庭数量不足而一拖再拖,则不能尽快给予违例者,尤其是那些年轻人一个明确讯息,即犯罪是有代价的,不管他们有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免责的借口。


当香港社会开始有案件正确地反映出参与暴乱有机会引致的严重后果,才能对未来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实质的阻吓力,这对于整个香港社会成功止乱制暴可是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如何短时间内处理这么多个案?


涉及反修例活动被捕人士的案件,无论控罪是暴动、非法集会、管有攻击性武器、袭警、刑事毁坏等,都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

各区冲突再有示威者投掷汽油弹。图:美联社


有效、快速处理这些与反修例有关的案件,最直接的方法,当然是尽快增加处理刑事案件法庭的数量了。 


按照控方预期案中被告有机会面对的最高判刑,有关的案件会分别被安排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讼庭进行审讯。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表示,为了应付突然其来的大量涉及社会暴乱的刑事案件,司法机构可以增加处理这些案件法庭的数量。

图:星岛


她指出,现在各大法院大楼未使用的法庭,可以全面开放,再在另一方面增加人手,例如聘用已退休的裁判官、法官及法庭书记回到司法机构协助、 委任执业律师或执业大律师担任暂委法官等职务。在所有法庭中,也可以规定其中一些专门负责处理与暴乱有关的案件。


如果香港所有法庭已经在日间安排了人手审理案件,法庭的数量仍然不够的话,可以怎么办?


其实,这里可以运用一个司法机构昔日的在劳资审裁处的经验去处理。


晚上加班加点,处理案件


简单来说,就是晚上加班嘛~


这也不是没有先例,1999年4月7日开始,司法机构曾有一段时间,安排劳资审裁处开设夜庭在逢星期一至五晚6时至9时30分,审理大量积压的劳资审裁处案件。


当时,为配合夜庭的开设,司法机构聘请了3位审裁官及14位支援职员。当时的劳资审裁处,会被安排具有以下性质较简单、不涉及太多人,也不需法庭传译协助的案件去夜庭审理。


图:大公网

大律师龚静仪建议,将西九龙裁判法院16个法庭全加设夜庭, 必能有效提高清理积存案件的效率。甚至非常时期可考虑将法院改成24小时运作,例如分三更制,也就是三班倒,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以上方案最大好处,是可在现有法庭架构中,充分运用所有现有设施及增加开庭时间,再配合加添人手,于非常时期有效地避免案件拖得太久。

图:星岛


近日社会上也有意见,呼吁政府成立“暴乱特别法庭”专门审理反修例游行示威这段时间的案件。如果可行,审理涉及反修例暴乱案件可谓是上了“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破坏三个轻铁站,俩少年被判赔14万


实际上,已经有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后果……

图:星岛


据报道,有两名15岁及17岁的少年在9月初深夜时分连环毁坏三个屯门轻铁站,两人早前承认三项刑事损坏罪,案件昨日(3日)在屯门法院判刑。


裁判官判刑时指出,不论出于何等高尚理念,都不可以违法的行为表达诉求,因应案情严重,认为短期的拘押可助两被告改过自身,判两人入更生中心,另下令两人各向港铁赔偿逾14万港元!


更生中心是香港惩教署管理的一种设施,作用是感化和教导年满14岁但未满21岁的犯法人士,包括羁押青少年犯,并让青少年犯在被规定在进修、工作或从事其他获允许的活动后居住。


裁判官表示,两被告十分年轻,他们或因现时社会状况受到网上号召,一时情感盖过理智而犯事。但两人犯案时戴上帽、口罩,并带有喷漆及硬物,明显有一定程度的预谋犯事。

不少青少年沦为暴力乱港棋子,他朝面对法律制裁,后悔已迟。图:大公报


两人的所作所为非一般刑事损坏,而是会为公众带来不便,涉案维修费用十分高昂,案情严重,认为非监禁式的刑罚未能显示案件严重性,最终判两人入更生中心。

所以,做了坏事真别以为戴着面具口罩,天真地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就能免责。

正如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所说,希望借着法律案件,让市民明白法律底线不容超越。他说,每一名市民都需奉公守法,“有人犯法,我哋就要执法,法庭自会有公正裁决。


终审法院。图: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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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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